核心提要:

1. 按照以军当前的作战需求,使用重型炸弹是为摧毁哈马斯在加沙隐蔽且复杂的地道网络。但截至6月,哈马斯领导人公开表示,被毁的地道网络只占总长度的20%。根据联合国人权办公室在报告中列举的数据,以军多次滥用重型炸弹,造成重大平民伤亡。

2. 目前,以军明显放宽了重磅炸弹的使用条件,不再关心对于平民的附带伤害。滥用重磅炸弹对以色列而言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好处,让加沙地带不再宜居,逼迫更多巴勒斯坦人离开加沙,留地不留人。

3. 美以军事合作密切,此次美方倾囊相授,可能考虑到这些重磅航弹在美军预想的潜在冲突中派不上太大用场。在美军以往作战中,对手多以游击战为主,力量相对分散,这种场景并不适合重磅炸弹。且在美军精确制导炸弹新老交替之际,将存货送给以色列,显然很合适。

近日,联合国人权办公室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谴责以色列滥用重磅炸弹,造成大量平民伤亡,涉嫌战争犯罪。关于重磅炸弹的使用,以色列拥有迷惑性很强的理由,这个理由会是以色列的真实目标吗?

▎联合国人权办公室19日发布报告谴责以色列滥用重磅炸弹



重磅航弹打地道是无奈之选?联合国人权办公室的报告,重点关注以军的两款重磅炸弹:重达2000磅的美制GBU-31制导炸弹、以及1000磅的GBU-32制导炸弹(在传统非制导自由落体炸弹上添加GPS制导套件,英文简称JDAM)。

这两款炸弹的威力惊人,以GBU-31为例,其杀伤半径达300米,可穿透3.4米厚的混凝土墙,弹坑直径能够达到12米,这种炸弹通常用于打击深埋地下的大型掩体。

▎图为美军GBU-31制导炸弹

具体到以军目前的作战需求,这两款重磅炸弹的使用看起来极为合理,因为即便是2000磅的GBU-31,也很难有效摧毁哈马斯隐蔽、复杂且攻守兼备的地道网络。

哈马斯的地道能夸张到什么程度?按照英国智库Strategy International的估计,其总长预计超过500公里,平均深度15米,最大深度可达70米。

这些数字是大致准确的。2021年5月,以军发起“城墙卫士”行动,总计摧毁哈马斯地道约96公里,6月,哈马斯领导人辛瓦尔公开表示,被毁地道长度不超过哈马斯地道总长的20%。

▎图为CNN报道深达18米的哈马斯地道

深度方面,今年1月,CNN专程拍摄了一处以军夺占的哈马斯地道,深度18米,而最大深度的判断依据其实是加沙的地下水位线,这是哈马斯地道的极限,以军也的确发现过深度接近的地道,去年12月,加沙北部过境点埃雷兹被发现的地道深度就达50米。

面对这种级别的地下工事,GBU-31的破坏力也是有限的。2003年4月,美军入侵伊拉克期间,为了“斩首”萨达姆父子,美军使用4枚GBU-31轰炸了巴格达的一处居民区,最后的弹坑深度也不过18米。

▎美军曾使用GBU-31试图“斩首”萨达姆

综上所述,如果单纯是为了摧毁哈马斯的地道,以军使用GBU-31非常合理,但问题在于,以军的GBU-31并非都用在了地道上。

联合国人权办公室在报告中列举了以军重磅炸弹的6次滥用,其中10月9日、10月25日、12月2日的三次袭击动用了GBU-31,而只有10月9日轰炸贾巴利亚市场,以军提到了摧毁哈马斯地道,其余两次仅泛泛提及军事设施,如果后两次涉及地道,这种难得的“名正言顺”,以军没有主动隐瞒的道理。

▎联合国报告中列举以军6次滥用重磅炸弹

而使用GBU-31袭击地面目标显然大材小用,说以军在滥用重磅炸弹并不过分。



真实目的:变本加厉的“达西亚条令”这里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以军对于重磅炸弹的使用标准并不是一贯的,结合过往案例来看,目前以军明显放宽了重磅炸弹的使用条件,不再关心对于平民的附带伤害。

2006年黎以战争,以军战机夷平了位于贝鲁特南郊达西亚区的真主党总部,首轮轰炸使用GBU-31摧毁了14栋真主党建筑,二次轮轰炸甚至袭击了真主党领导人纳斯鲁拉的住所,但是以军轰炸前24小时通知了周边居民,空袭中并没有平民受伤。

▎图为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南郊达西亚区被炸两年后

这跟本次以哈战争有显著不同。前述联合国报告中,造成平民重大伤亡的6次袭击,有5次没有提前预警,而且3次的所谓“高价值目标”不过是哈马斯的营长。

部分以军甚至亲口承认有关平民的“附带伤害”被大幅放宽。今年元旦,以色列电视台采访了1名以军F-35飞行员,这名女飞行员表示,有关轰炸时“附带伤害”的要求从未如此宽松。

▎以军对控制“附带伤害”的要求变得前所未有的宽松

那么以色列放松“附带伤害”的逻辑是什么?其实跟中世纪的屠城类似,就是瓦解对手的抵抗意志,以军甚至将其理论化,形成了所谓的“达西亚条令”。

达西亚条令的来源,就是2006年以军针对贝鲁特达西亚区真主党总部的轰炸,那次轰炸造成周边15000名平民流离失所。

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是时任以军总参谋长艾森克特,本次以哈战争,他也是内塔尼亚胡的战时内阁成员,他认为阿拉伯民众应该为其领导人的行为负责,如果该地有反以军事设施或者军事活动,那么整个地区都会成为以色列的打击目标,即使面对全世界的抗议也在所不惜。

▎以军前总参谋长加迪·艾森克特

他还认为“达西亚条令”不过是照搬了阿拉伯人的逻辑,很多阿拉伯人认为犹太人都是复国主义者,都需要被消灭,尽管很多犹太人本来不支持以色列复国。

以军目前对GBU-31等重磅炸弹的滥用,其实就是达西亚条令的变本加厉,以嗜杀为手段震慑哈马斯和加沙居民,一方面让哈马斯投鼠忌器,威逼其在人质等问题上做出让步,另一方面恐吓加沙居民,瓦解哈马斯政府的民意基础,让巴勒斯坦民众不敢再支持激进派。

为滥杀无辜正名的达西亚条令连很多美国人都看不下去。去年11月,《华盛顿邮报》的一篇文章就曾担心该理论在以哈冲突中升级,而美国著名国际法学者、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里查德·福尔克更直指其为“国家恐怖主义”。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国际法学者里查德·福尔克

此外,滥用重磅炸弹对以色列而言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好处,让加沙地带不再宜居,逼迫更多巴勒斯坦人离开加沙,留地不留人。



美军为何很少使用重磅炸弹?以色列使用的GBU-31、GBU-32都来自美国军援,在重磅炸弹的滥用问题上,美国其实扮演了帮凶的角色。

在以哈战争的第一个月,以色列使用了约500枚GBU-31重磅航弹。有趣的是,CNN、纽约时报等美国媒体却热衷于称赞美军纪律严明,称美军在伊拉克打击极端武装时,几乎没有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过GBU-31。

▎CNN指责以色列在战争首月使用GBU-31重磅航弹超过500枚

实际上,这种现象很可能只是因为美军和以军面临不同的作战需求。

首先,地道造价昂贵,哈马斯经营地道多年,地道网络总价预计超过20亿美元。伊拉克反美民兵组织并没有构筑同等级地道的能力,美军也并没有使用GBU-31等重磅航弹的必要,伊斯兰国曾经有这个能力,而拉卡、摩苏尔等重镇也因为其地下设施,遭到过美军GBU-31的轰炸,需要用的时候美军并不会犹豫。



▎兰德公司在一份报告中提到,2016-17摩苏尔战役,美军使用了2000磅JDAM

其次,伊拉克反美极端武装多以游击战为主,力量相对分散,这种作战场景并不适合GBU-31等重磅炸弹,以F-15E战机为例,GBU-31只能挂载7枚,而如果换成500磅的GBU-38,可以挂载15枚,后者一次能够袭击的目标更多,误伤友军的几率更小,显然更适合遭遇反美武装游击战时的对地支援。

▎图为挂载7枚GBU-31的F-15E战机

美国需要扶植当地亲美政权,在乎民心得失,没有永久驱离当地居民的动机,这跟以色列对待加沙的态度存在显著区别。

另外一个问题是,美国支援以色列大批1000磅以上的重磅航弹,单纯是出于对以色列的无条件支持吗?

美以军事合作密切,此次美方倾囊相授,可能考虑到这些重磅航弹在美军预想的潜在冲突中派不上太大用场。

以俄乌战场为例,由于现有JDAM航弹的抗GPS干扰能力比较弱,在俄军电子战系统干扰下,JDAM制导效果大打折扣。

▎俄军R-330Zh Zhitel电子战系统能够干扰GBU-31等JDAM航弹GPS信号

而就在上个月,美军开始正式采购能够安装在JDAM上的GPS干扰器寻的装置,使JDAM能够拥有类似反辐射导弹的功能,主动击毁敌军的GPS干扰装备。

在美军JDAM新老交替之际,存货送给以色列,显然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