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通过了《反外国干预法(Bill C-70)》,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来者不善。

这个反外国干预法是干啥的呢?

它被称为加拿大四十年来就国家安全通过的最为重要的法案。

就是将一些行为规定为外国干预,抓住了可以定罪。

比如“在外国实体的指示或利益驱动或者相关联行动中,从事秘密或欺骗性行为、或影响政治以及政府进程的行为,定为犯罪。”

这条规定看起来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究竟什么叫做“影响政治及政府进程”呢?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些行为,怎样才算被影响。

那么加拿大华人在当地宣传中华文化,讲好中国故事,输出中国价值观,为中国说好话,算不算是“影响政治及政府进程”,要被定罪呢?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就是个例子。草案初次审议时如“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就因为在“立法上不易界定、在执法中不易把握”或将修改。

而加拿大可好,出台如此含混的法律,完全可以演化成各种“口袋罪”,让加拿大华人移民们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看起来正常的言行是否会触犯法律,在号称“民主自由、多元文化”的加拿大,出台这样的法律,是为“恶法”。

对此,加拿大华裔参议员胡元豹就对此提出了异议。

他说:“法案中与(外国实体)......有关联(in association with)”这一项应该删除,这个表述过于模糊,这将是麦卡锡式猎杀女巫,对侨民社区产生寒蝉效应,不利于侨民参与政治进程。

他在议会上质问:“对于那些希望与祖国建立良好关系(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良好关系)、希望参与加拿大慈善活动造福加拿大人民、希望与加拿大政界人士保持良好关系和联系的华裔加拿大人,您会给他们什么建议?而华裔加拿大人在政治进程中表现出公民参与很重要。”

他的意思是,毕竟中加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如果一些加拿大华裔只是想和中国发展好关系,用来为加拿大人民谋福利,那么他们会不会触犯这个法律呢?

而胡元豹本人,其实就是一个比较“亲中”的华裔议员。他这话不仅是为那些“心系祖国”的加拿大华裔问的,也是为自己问的。



面对胡元豹的质问,来自爱德华王子岛的参议员汤恩(Percy Downe)回应说:“我首先要说的是,我认识许多华裔加拿大人,他们认为加拿大是祖国,而不是中国,他们的忠诚是对加拿大,而不是中国。这正是我们对所有公民的期望。”

这个就属于偷换概念了,很明显,胡元豹所说的“祖国”,只是文化属性上,并非法律属性。在法律属性上,加拿大华裔已经入籍,他们的祖国当然是加拿大,这毋庸置疑。可是在文化属性上,他们的祖国无疑是五千年中华文明。

对于文化属性,加拿大本来就提倡“多元文化”,各个族裔的文化都能得到尊重和保护。从中国移民来的华裔们在加拿大保留和宣扬中国文化,与中国保持良好的关系,这再正常不过,但是现在就有可能被这个“恶法”所限制。

难道中加之间不应该友好相处吗?除非这些法律的制定者,从一开始就将中国视为敌人。

所以胡元豹的质疑和反对不仅是为了他个人,也是为了170万加拿大华人的切身利益。

可是就有一些华人还站出来反对胡元豹,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有位当地知名华裔直接批评胡元豹的说法是:“有意无意,把华裔的身份凌驾于加拿大公民身份……身为议员他却无法清晰示范,我们国民应有的身份,反而使用族裔身份来掩盖国民身份。他使用了祖国(motherland)这个词,这是让加拿大华裔造成混淆,也会让加拿大其他族裔不能接受,会让他们怀疑华裔忠诚。质疑在加拿大华裔为什么还要对中国效忠?加拿大的利益去了哪里?关键时刻你们会不会出卖加拿大?”

这位知名华裔在这样关键的时刻说这种话,就是在火上浇油,不识大体,不顾大局。胡元豹争取的是全体加拿大华人的利益,而你作为华裔不帮着说话就算了,还要来拆台。

可见伤害自己最深的还得是自己人啊,因为自己人才知道要害在哪里。

现在经过这么一闹,加拿大的议会更不会管胡元豹的反对了,这部“恶法”的最终实施也已成定局。

那么就要提醒加拿大的华人们,以后咱就好好过日子,乱七八糟的事情咱都别去掺和。

反正大多数移民加拿大的中国人,最终目的还是去美国,加拿大不过是个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