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28年3次变换身份

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但正义从不会缺席!

故事说来话长

得从上个世纪90年代讲起

当时

“60后”的刘某高中毕业后

找到了一份体面工作

并自修了大专文凭

本该前途坦荡、一片光明

谁知利欲熏心走上歧途

1996年

刘某利用职务之便

骗取银行200万元人民币

随后从原单位辞职

携款潜逃

辞职后

刘某背井离乡一路南下

逃到了南方某城市

为逃避警方侦查

他还伪造了一整套虚假身份

摇身一变

伪装成了初中未毕业的

按摩技师“刘二”(化名)

还开了一家按摩店

渐渐地

那笔巨款带来的不再是兴奋

而是像块烫手的山芋

让刘某夜不能寐

此时他已被公安机关

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警方的追捕让刘某感觉

自己像过街老鼠

整日昼伏夜出、战战兢兢

“国内怕是待不得了”

刘某窃以为出了国

就不用再惶惶度日

于是便利用虚假身份潜逃国外

不料

出国以后

投资失败

骗取的赃款很快就见了底

由于语言不通

没有合法公民身份

只能一直在餐馆打工

维持生计

刘某感觉自己像被世界遗弃

多年后

一直在餐馆打工苦熬的刘某

机缘巧合之下

侥幸取得外国国籍

更名为“刘三”(化名)

本以为是老天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但其入籍后

工作生活并没有“万事如意”

仍然只能在餐馆打工度日

甚至两度离婚

刘某认为

一定是改的名字寓意不好

导致生活不顺

同时也为了进一步隐藏身份

他再次更名为“刘四”(化名)

后来

刘某在网上认识了

一位中国境内的女友

2024年春节期间

刘某搭乘航班回国

准备与女友结婚

想象着自己身份已“清白”

加之作案时间久远

曾经犯下的罪恶

早已像餐馆后厨的盘子一样

洗刷得干干净净

此行必然万无一失

万万没想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8年来

警方从没有“忘记”他

当他从首都机场口岸入境

即被移民管理警察

当场查获



目前

刘某已被移交地方公安机关

进一步处理

本案详情已在

国家移民管理局

官方微信视频号

与官方抖音平台发布

广大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

但同时也有部分网友对此提出疑问







那么

28年,“追诉期”过了吗?

为什么还抓他?

嫌犯加入外籍

回国就不能处理了吗?

请看普法时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代在进步

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防伪科技日新月异

早已不存在这么多想象中的

“法律漏洞”和“灰色地带”

敬畏法律

做人“立得正”

才是获得幸福人生的

根本前提

来源 国家移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