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乡听村民讲,村里一名三婚女,彩礼高达40万元,笔者的第一反应是,这也太夸张了吧。村民却平淡地说:“一点也不夸张,这是实事。”过去,离婚的女性是不光彩的,不仅本人要低调,婚姻简办,男方也不愿意多给她彩礼。如今,这位三婚女性却拿到了有史以来最高彩礼。#回乡见闻#|
简单说这是一个农村大龄光棍高彩礼娶妻的故事。再一看#回乡见闻# 话题,倒是让我产生不可思议的自信了,历史上被所谓回乡新闻上当受骗的新闻反转例子数不胜数。
关于为什么要给这么高彩礼,新闻说:“那为什么一个三婚的还会要这么高的彩礼呢?村民的回答是,离婚的跟头婚没区别,因为男的难找。现在我们这边农村适婚男孩多、女孩少。本来女孩就少,还有些因为外出打工、求学在外工作而外嫁,父母根本管不住。比如村里萍萍就因为打工带回来一个江西男友,长的很胖,个子顶多1.7米。这么多的男性竞争那么少的女孩,当然要给高彩礼。而且给高彩礼还不一定能找到媳妇呢,你不那么高,别人不嫁。所以,这位三婚女性要40万彩礼,男方愿意给。”
这个由头看上去很在理,但这种在理是不经思考的在理,认真思考,会得出该新闻没有逻辑性,说法很离谱。
我先跑题说事。如今很多人都喊剩女现象,剩女现象其实主要集中在城市,见下图就知剩女是咋回事了。
毋庸置疑剩女现象是社会进步的集中体现,随着女性文化层次提升,经济独立,思想前卫,优秀女性(A女)选择男票的空间是缩小了,而不是扩大了。择偶层面,历史上,处于塔尖的以男性为主,如今的塔尖男女旗鼓相当,甚至女性超过男性,所以城市里的剩女现象是无解的,这个现象是不可能消除的,因为A女宁愿终身不嫁,也不会选择D男的。
剩男主要是D男,D男主要在哪里?D男主要集中在农村。实际上剩男现象比剩女现象严重得多,但为什么剩男现象看起来没有剩女现象那么严重,那么岌岌可危呢?原因很简单,剩男没有网络的话语权,剩女处于塔尖,有广泛的话语权和发声通道,剩女现象那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而处于塔基的剩男现象几乎没人关注。
如今是网络的天下,谁掌握网络就就掌握天下,近日网络关于贾玲的无数个热搜,将贾玲的电影烧得如火如荼,炙手可热,连减肥产业都开始热乎起来了。说到贾玲,也不妨多说一句,比如贾玲目前好像也是“剩女”,她择偶的空间是大还是小?聪明人都知道,她的择偶空间是很小的,因为和她“般配”的男士是很少很少的。剩女的剩是高处不胜寒的剩,而剩男的剩是无人问津的剩,这两个剩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我啰里啰唆一堆,什么精神呢?精神是我们的认识经常发生偏差,认识上是或东或西,非黑即白,缺乏体系的理解。
在农村男多女少,稍经思考便知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如鲁迅所言,物以稀为贵,当然人也是如此,正如此,女性在农村很是金贵(虽说我无意物化女性),这是必须认识的。所以,越是农村,彩礼现象就越多,城市里的彩礼现象肯定没有农村里严重,城市里很多婚姻是没有彩礼形式的。
但农村彩礼现象再剧烈,也不会突兀到40万彩礼娶三婚女的地步,且该三婚女并非有什么优秀之处。新闻里的男子是头婚,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差,人长得还行,如此的条件,能掏出40万作为彩礼(并且“自愿”掏),那根本就不会成为剩男的,这个基础条件就不成立。
再说一遍,一个有经济实力掏出40万,并且愿意掏40万彩礼的男子怎么可能在婚配市场上被淘汰出局成为剩男?所以我认为这个三婚女40万彩礼的说法纯粹就是道听途说,甚至我怀疑是意淫地编造。
今天我之所以就这话题写长文,是希望广大网民理性看待该新闻,尤其是未婚女性,不要被错误引导,任性设定期望值,认为一个长相平平的三婚女都有40万彩礼,何况我呢?笔者也算是认识的人不少,至今几乎没听过彩礼40万以上的,“她外表也不标致,身高1.5米左右,长得也不好看,还夹脖子。”这么一个三婚女,顶多也就相当于D女吧,D女40万的彩礼,真的是信你个大头鬼了。
网络小仙女或许对这个新闻情有独钟,意气风发,好吧,忽略我的意见,以你的意见为准。
至于该新闻中的法律硬伤更是没嘴说了,新闻说:“其二,她不登记。登记了,彩礼钱受法律保护,打官司还能把这笔钱要回来,因为数额太高。不登记法律就不保护,但村里还是不登记的多。不登记有个好处,可以随意退出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此,女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彩礼所得,应当是要登记结婚,要死要活登记,而非不登记结婚。不登记结婚,这彩礼随时都可能飞了,和人家不是白睡了?所以我说这则新闻,在法律逻辑上属于语无伦次,不知所云,没办法信的。
娶个三婚女,彩礼40万,谁信谁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