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传统观念中,女性在婚后或者生育之后,不工作而是专心地在家中操持家事,相夫教子,好让在外面工作奔波的丈夫毫无后顾之忧一直是女性应尽的责任。

而这一观念,即使在如今也依然被许多日本人所认可,全职家庭主妇也像一种职业一样,是日本女性的一种选择。但是今天这条新闻,让人忍不住思考,做全职主妇为家庭为丈夫操劳一辈子,真的值得吗?
启二是东京一家证券交易所的高管,他学历高,职位也不错,所以工作一直比较顺利。今年59岁,已经退休了,不过启二早已还清了房贷,也有足够的积蓄,还即将领取2000万日元的养老金,启二这种情况,在日本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能够安心躺平养老的成功人士了。而启二的妻子由香多年来一直是全职家庭主妇,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夫妻俩相处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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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这漫长的婚姻生活中,他们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没有发生过任何重大的婚姻危机。然而,启二对于这样美好平静的生活却并不知足,他心里一直隐藏着对妻子的不满。所以在启二退休的这一年,他向妻子由香提出了离婚。



这一下子就让由香和家人都摸不着头脑了,启二到底为什么要舍弃这样的幸福生活,由香又到底做了什么让他做出离婚这样的重大决定呢,得知启二离婚的理由之后,连原本孝顺的儿子都忍不住与启二翻脸了。启二表示,虽然由香是个合格的家庭主妇,但是她的唠叨让自己心烦,上班本来就很有压力了,回家还要面对由香的唠叨真的很难受,难受到让他早就想离婚了。而现在自己终于退休了,希望可以开启无忧无虑的第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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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二甚至具体地说出了由香唠叨的内容,比如:“如果回家晚了,要早点告诉我,因为我得准备晚饭”、“我希望你少抽烟,因为这对你的健康不好”、“让我们为退休存钱吧”,没想到这些明明很正常,甚至是在关心他的话,居然被启二如此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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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启二之所以会非常坚定地选择离婚,也是因为他认为“中年离婚”是很常见的事。确实近些年“中年离婚”这种情况在日本已经成为了一种很常见的社会现象,这甚至变成了一种新型选择,媒体甚至鼓吹这是“第二次生命”。“中年离婚”的比例在逐年增加,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调查,2020年中年离婚的比例就达到了21.5%,创历史新高。另一方面,根据一项调查发现,有8.9%的离婚夫妇对中年离婚感到后悔。启二和由香都不是性情激烈的人,所以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二人也并没有爆发大规模的争吵。由香希望二人能各自让步一点,让家庭保持完整,毕竟多年的夫妻感情也是二人苦心经营的果实。可是启二态度很坚决,即使再难也要和由香离婚。

他们30岁的长子拓郎听说了这件事,对父亲启二的行为非常愤怒,但也非常担忧母亲,所以就让母亲由香搬到了自己家里。拓郎一直在努力从中调和,希望可以让父母重归于好。但是无论怎样劝说,启二就是不肯让步,最终由香崩溃了,同意了离婚。启二和由香决定离婚了,就在大家都以为这桩闹剧终于要收场的时候,更离谱的事发生了。

他们同意离婚,开始办理手续了,于是讨论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情况,由于婚内的一切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积蓄包括启二即将获得的2000万养老金都得分给由香一半。但是启二和由香对于法律都不是很了解,所以长子拓郎带他们了解了财产的分割方式,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启二竟然反对将财产分给由香一半,他说自己没有出轨行为也没有忽视家庭,为什么要分割他的财产给由香。

启二非常愤怒,他理直气壮地表示:“这是我工作赚来的钱。财产分割不是可以替代赡养费吗?如果我不需要支付赡养费,那也就不需要分割财产。” 他还拒绝同意分割养老金,说 “我不会同意的。”然后彻底把由香赶出了家门,他认为由香反正现在住在儿子拓郎的家里,不需要再回来了也不需要给她钱。看到这里连小编都觉得启二虽然是个社会精英,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不仅一退休就卸磨杀驴,要和为家庭贡献了一辈子的妻子离婚,理由还十分无理取闹;离婚也就算了,他还不打算给妻子一分钱,让原本就没有收入的妻子净身出户,现在甚至还把她赶出了门。还好日本的法律严格地规定了离婚时,必须 “公平分配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财产”。这里的一个常见问题是对于 “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财产 ”的定义。因为关于这部分,一个最常见的误解就是,如果丈夫赚钱,妻子是家庭主妇,那就没有必要分享财产。启二就是这样误解的人。

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丈夫之所以能够在外面工作,完全是因为作为全职主妇的妻子承担了所有的家务,支持了他的工作。30多年来,由香一直是全职家庭主妇,部分原因就是为了支持启二的工作。如果没有由香的支持,启二不可能继续工作。所以启二的财产并不是他一个人辛苦工作的结果,而是他们夫妻共同努力的结果。

律师指出,虽然启二提出由香和子女及其配偶生活在一起,资金充足,似乎不需要离婚后生活的保障;启二在婚姻中也没有任何可指责的错误,如通奸或暴力,因此似乎也没有必要支付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但是,这些并不是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的理由。即使没有这些理由,作为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财产的公平分配,财产分割也是必须的。法院要求财产分割最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则通过调解决定。关于财产分割的比例,法院裁定,即使妻子是家庭主妇,原则上也应分得二分之一的财产,由香并不会因为是不工作的家庭主妇而少分财产。此外,分割的财产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与挂名无关。即使房子、存款和汽车等主要财产都在启二的名下,也会考虑到由香为家庭所做的贡献,将这些财产对半分割。无论启二如何申诉 “你一分钱也没挣到 ”的事实,如何强调“财产在我名下,不应该被分割”,这一点都不会改变。此外,如果满足支付和金额固定等特定条件,尚未支付的退休金也可能成为财产分割的对象。所以二人财产分割的最终结果是,包括2000万日元退休金在内的所有财产均由夫妻二人各分一半。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分为两种:协议分割和第3号分割。第3号分割是指工薪族的妻子或全职主妇可以要求强制领取该职工在婚姻存续期间养老金的二分之一的制度。养老金分割不仅首先保护了离婚后领取少量养老金的家庭主妇的退休生活,而且还在养老金制度中体现了家庭主妇对家庭的贡献。因此,启二的反对并没有改变什么。虽然他的不满一直持续到了最后,但在儿子拓郎的极力劝说下,终于接受了养老金分割的事实。现在,离婚后的启二非常后悔离婚的决定,因为分割后的财产并不能支持他过上之前畅想的那种无忧无虑的自由生活了,他感到十分懊悔。而由于启二的这一系列行为,在离婚后儿子拓郎再也不肯与他见面了,也不让孙子和他见面,其他的家人也都对他非常疏远和排斥,启二不得不对养老计划另做打算。真是感谢法律的公道,才能让启二这种人的计谋无法得逞。既然当初结为夫妻,许下誓言,也一起携手走过了几十年风风雨雨,就算过不下去也实在不该独占财产。其实做家庭主妇并不是妻子的必然选择,本应该感恩为家庭做出贡献的人才对。还好完备的法律体系杜绝了这种卸磨杀驴想占另一半便宜的人,不然像由香这样的主妇养老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