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死刑,案件择期宣判。

记者了解到,6月22日,28岁女孩小娄(化名)来到吉林省长春市游玩,当晚在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小吃街被一块从高空抛下来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



经调查,嫌疑人系租住在万达公寓的一名江西籍男子,事发前该男子曾多次从高空扔下物品。据了解,嫌疑人周某十几岁时辍学,曾长期依靠父母提供生活费用。事发前周某通过透支获得资金,从上海乘坐飞机来到长春。周某在庭审中表示,知道公寓楼下人流量很大,在入住万达公寓的五天内曾十几次在公寓高层向下投掷物品,包括桶装水、罐装可乐、砖头等。周某到案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想扔砖头砸死人,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执行死刑。”在对周某的精神鉴定中,鉴定意见书显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



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公诉机关认为周某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死刑。岳雪飞律师表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罚,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危害性,从轻到重分别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本案中,高空抛物造成了严重后果,且被告人的目的是导致他人死亡,属于故意犯罪,因此检察院提议要求判处死刑。

受害人小娄的姐姐娄女士(化名)表示,此案结审后,将继续追责万达广场、物业方。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事发前几天,也就是6月17日,周某曾在万达公寓高层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楼下摊主肩部、手指、腿部;当天晚些时候,周某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行人小宋额部。



这也让受害人家属提出质疑:周某此前就曾多次抛掷杂物,有关单位为何没有采取相关排查和预防行为?此外,受害人家属探查公寓时发现,这栋公寓在高层楼道内堆放了很多砖头、瓷砖等。抛物者周某正是从楼道里拿到了砖头,走上了天台。这些砖头为何会出现在大楼内,又堆放了多长时间?大楼的管理方又为何对这些建筑材料置之不理呢?



公开资料显示,红旗街万达是一座商业综合体。楼上的公寓为商住一体,共33层,其中最多的就是民宿、日租房,业态较为复杂。记者11月28日上午致电红旗街万达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公寓部分归国信物业管理。记者随后致电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方表示,涉事的公寓产权都是个人的,并非酒店式公寓,没有统一的出租管理。



本案中物业方需要担责吗?岳雪飞律师表示,就本次发生的事件来说,涉事物业公司并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按照规定,物业公司对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制止,同时也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去报告,并且协助处理。而事发几天前,已经有人投诉了,但涉事物业公司既没有去查找和制止抛物者,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岳雪飞同时表示,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安装摄像头等方式,在技术上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发现问题也要及时处置,如果自身无法处理,要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外,要加强日常的宣传,让大家明确意识到,高空抛物不仅是一个不文明行为,严重的话会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