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新加坡外交部一名总司长被控上法庭。今早在法庭面控之后,本案将在12月21日过堂开始审讯。

胡鑫权,44岁,据公开资料显示,案发时,他是新加坡外交部分管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事务的总司长,相等于“正厅级”。

本案一上庭,就很受人瞩目——它既涉及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也涉及新冠疫情。

这不是新加坡外交部官员第一次被控。本文文末介绍三起案例,一个是正厅级做了高达41万人民币的虚假报销,一个是正处级做了近3万人民币的虚假报销,最后一个是小科员被外国特工色诱并交出解密代码。三个案子十分经典,供读者参考。

2022年底一药难求

外交邮袋暗渡陈仓


在本案中,胡鑫权面对三条控状,其中两条与新加坡驻中国使馆有关。



第一条控状指他在2022年12月,利用外交邮袋,从新加坡发若干盒班纳杜药片到新加坡驻华使馆。

当时,中国一些地方缺少退热、消炎药片,在新加坡的许多人都排了长队,购买班纳杜等退烧、消炎药片送往中国,但很多都被海关拒于国门之外。







名义上,外交邮袋的接收人是新加坡驻华使馆一等秘书陆政宏。但实际上,这些药品是准备交给胡鑫权的一位个人朋友。

换句话说,胡鑫权以权谋私,利用外交邮袋免于海关检查的外交特权,暗渡陈仓。

按维也纳外交关系条约,外交邮袋只能作为外交工作用途;外交邮袋享有外交豁免权,外国不得开启,不得扣留。

换句话说,去年12月,胡鑫权违法使用外交邮袋,通过有外交豁免权的途径把药片带进中国,然后交给自己的私人朋友使用。

这个私人朋友是谁,由于今天胡鑫权只是面控,目前还没进入庭审阶段,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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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指出,如果胡鑫权在发送外交邮袋之前,说明邮袋内的药片是私人用途,而非工作用途,那么新加坡外交部肯定不会允许发送。



(胡鑫权与尼泊尔驻新加坡大使见面)  
变相走私若干奢侈名表

第二条控状指他在2023年1月12日,欺骗新加坡驻华使馆一等秘书陆政宏,让他把若干名贵手表通过外交邮袋,在1月17日当天从北京带回新加坡。

控状指出,胡鑫权当时没有说明,这些名贵手表发回新加坡并非为了工作用途。

这些奢侈名表从哪里来,目前尚未进入庭审阶段,并不清楚。

这类奢侈品走中国海关出境,相信必须有一套手续,但是,既然使用外交邮袋,就不会经过中国海关的检查。他的行为,恐怕涉嫌变相走私。

向上级提供虚假信息

第三条控状指,这批奢侈名表通过外交邮袋进入新加坡两天之后,1月19日,胡鑫权在接受上司——外交部副常任秘书王永泉(现为新加坡驻日本大使)的询问时,谎称这些名表属于自己的父亲。

第一条控状涉及欺骗外交部,如果罪名成立,可判不超过三年监禁以及罚款。

第二条控状涉及教唆他人欺骗外交部,如果罪名成立,同样可判不超过三年监禁以及罚款。

第三条控状涉及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如果罪名成立,可判不超过两年监禁以及罚款

明日之星,黯然陨落


胡鑫权在44岁就担任总司长,妥妥的被重用的青年才俊,明日之星。如果不是这次出事,下一个任命应该就是驻外大使。

国家培养高级干部不容易。但是,一旦出了问题,肯定会依法惩处。



根据网络信息,他历任驻日本使馆一等秘书(正处级)、总理公署国家人口秘书处助理司长、外交部副司长(副厅级)、新加坡驻联合国副代表(副大使)兼公使衔参赞、外交部司长(正厅级)、外交部总司长。

他2003年至2004年在斯坦福大学修工程学和管理学双重硕士课程。

“新加坡眼”在新加坡政府的公开信息看到,在外交部的序列当中,“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总司长一职已非胡鑫权担任,而是改由Tracy Tan担任代理总司长。



胡鑫权的社交媒体账号也全撤销了。



回顾以往的三起高调案件 

这不是新加坡外交部高官第一次被控。之前至少发生过三起高调的案件。

一、高达41万人民币的红酒和黄梨挞竟然是虚报

2014年2月20日,因在职期间虚报礼宾开支,新加坡外交部前礼宾司司长林清和获刑15个月监禁。

林清和在礼宾司担任司长时,负责安排部长和总理的海外行程和礼仪安排,当时,新加坡外交部喜欢用红酒和黄梨挞作为伴手礼送给外宾。



(黄梨挞。图源:网络)

控状指,在2008年2月至2012年5月间,林清和申报了逾1万盒黄梨挞,但只有2200盒是实际使用,其余为虚报,他从商贩索要了空白发票,自己虚报了购买数量;另外,林清和申报购买红酒248瓶,但实际购买只买了89瓶。

通过这些虚报开支,林清和骗取了资金近8万9000新元(约合人民币41万元)。

林清和当时61岁,执掌礼宾司十年之久,2009年曾获总统颁发公共管理奖章(银)。

二、高达5000新币的机票补贴也是虚报


2003年11月,原新加坡驻华使馆商务处一等秘书、驻上海总领事馆商务领事王和谦,通过付款单据、机票收据等,虚报机票费用,涉及金额达达6万零441元人民币。在离任审计时被发现,并被控上法庭。

律师在求情时说,虽然涉及的金额高达6万人民币,但是,实际骗取的补贴只有一半,大约5000新元。

2004年10月,法院判罪名成立,坐牢八周。

三、新加坡驻苏联使馆译电员被色诱,坐牢10年

1980年3月25日,新加坡驻苏联大使馆译电员黄庆顺因间谍罪被判刑十年。

黄庆顺(Alan Wee Kheng Soon)1950年出生,1967年进入新加坡外交部工作,1978年被派往新加坡驻苏联大使馆担任译电员。

黄庆顺与妻女在莫斯科住在由新加坡政府租下的公寓。1979年5月,黄庆顺在公寓接到一通电话,电话是一个女人打来的,自称是黄庆顺所住公寓前任住户、调任回国的新加坡外交官的好友,叫柳芭。

两人搭讪起来,之后约在附近的一家名叫Labrinth迷宫的餐馆吃饭。饭后,两人到酒吧喝酒、跳舞,一直到凌晨一点半。之后,柳芭把黄庆顺带回自己的一房式公寓,两人聊天、喝酒,之后一起过夜。

交往一个月不到,柳芭向黄庆顺表明自己的克格勃特工身份,威胁黄庆顺,要把两人亲密的照片交给他妻子,也威胁对他妻女下毒手,要求他交出使馆译文的代码。

黄庆顺没有将此事告知妻子,也没有向大使报告,而是到公寓附近的地铁站,向柳芭陆续提交使馆的机密电文,同时继续与她幽会。最后,黄庆顺把整部译电密码交给了柳芭。

作为交换,克格勃允许黄庆顺以非正常途径进出苏联,方便他从事宗教物品走私生意,最终在赫尔辛基被芬兰警方逮捕。已经掌握线索的新加坡政府借此将他召回国内。黄庆顺自知东窗事发,向柳芭求助,要留在苏联,结果被无情拒绝。

黄庆顺回到新加坡之后,即刻被逮捕并控上法庭。

主控官指黄庆顺不配合调查,不肯透露柳芭的全名,也不老实交代自己的行为,反而在出事之后,意图留在苏联,不肯归国。

在庭审时,黄庆顺供认,有一次柳芭指着他公寓外的一部撞毁的奔驰车,告诉他,如果不与她合作,她可以随时安排这类车祸降临他的妻女身上。

主控官反驳,“对方最初可能用了威胁手段来逼你交出东西,但对方从未逼迫你继续与她上床。”

1980年3月25日,法官判黄庆顺罪名成立,认为他对国家利益造成的“无法估量”的损害;他面对的两项间谍罪指控,各判五年徒刑,分开执行,一共判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