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资料时发现了一个今年的很有意思的案例,阿迪达斯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一个Black Lives Matter的LOGO提起了商标异议,理由是这个LOGO里包含了三条横杠,可能和阿迪著名的“三条杠”商标构成混淆。因为商标申请人是平权运动机构Black Lives Matter全球网络基金会,所以此案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商标申请有没有可能通过审查,阿迪达斯的商标异议是不是构成滥用知识产权。

 

一、阿迪达斯的商标异议内容


根据阿迪达斯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以下是商标异议的基本内容:

 

1. 被异议商标基本情况


申请人:Black Lives Matter Global Network Foundation, Inc.(黑人生命也很重要全球网络基金会)

商标号:90/304.243;

商标图样:



申请提交日:2020年11月6日;

申请公告日:2022年9月27日;

申请类别:18类(包袋产品)、25类(服装)、35类(黑人社区服务;在线零售商店服务;黑人社区网站服务;选民登记网站技术服务等)

 

2. 异议理由


阿迪达斯提出:几十年来,阿迪达斯一直在鞋类、服装、配饰以及相关商品和服务等各种商品和服务上大量注册并广泛使用三条杠商标,并拥有很高的知名度。阿迪达斯的律师提供了赞助体育活动、音乐艺术家、大量媒体报道、很高的销量、很多名人作为代言人来证明其商标知名度。下面是阿迪达斯列举的使用证明:

  


阿迪达斯的异议申请书列举的主要理由:


  • 商标外观相似。


  • 被异议商标的产品和服务都与阿迪达斯常用的产品和服务类似。


  • 相关公众可能混淆产品和服务的来源,误以为该商标与阿迪达斯有关联、有联系、有关系或由阿迪达斯赞助。


  • 如果申请人商标提供或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中发现的任何缺陷、异议或错误会损害阿迪达斯声誉。


  • 申请人商标在第18类、第25类和第35类的注册很可能会削弱阿迪达斯三条杠商标的显著性。

 

3. 阿迪达斯的权利基础


阿迪达斯列举了其认为具有在先权利的21个引证商标:


阿迪达斯列举的很多引证商标都是立体商标,而我国的多数申请一般只申请LOGO的平面商标。

 

二、这个图形商标如果在我国申请会如何处理?


1. 缺乏显著性问题


这个图形最大的问题是过于简单,只有三条黄色横杠,属于过于简单的线条,缺乏显著性,根据现行的审查规定,应该会被驳回。下面是《2021版商标审理指南》的原文:



为什么太过简单的图形不宜被注册成商标?因为商标是虚拟的权利,是为了保护创新,人为设定的,注册商标制度是在公众领域划了一块区域给商标权人,这个商标标识只能商标权人使用,其他人不能用。所以商标的标识如果过于简单,就会造成划出的区域过大,让全社会的其他人过于不便。

 

2. 可以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吗?


但也不是说缺乏显著性的标识就一定不能申请成商标,商标法规定:本身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商标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作用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程序上,缺乏显著性的标识在商标申请的初步审查时会被驳回,然后申请人可以申请复审,在复审中提交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的证据。

 

使用证据通常包括生产数量统计、销售数量的审计报告、销售区域、广告发布合同、杂志刊登页面、获奖资料、宣传报道及其他使用证据材料,简而言之就是卖得很多,销售区域很广,得过奖,这个领域的消费者都知道并可以识别这个商标了,证明了这些,本来缺乏显著性的标识就有显著性了。

 

鉴于平权运动在全球风起云涌,Black Lives Matter全球网络基金会申请的这个标识在美国平权运动中被大量使用,就影响力而言是非常大的,所以,这个商标在美国范围内确实有可能会被认定具有显著性,但中国申请,还是没戏。


因为注册商标有地域性,在中国申请的商标,要提交在中国境内使用具有显著性的证据,而我国没有美国那么严重的种族冲突问题,所以Black Lives Matter无法提交国内的符合证明显著性要求的使用证据。

 

三、Black Lives Matter 的Logo和三条杠构成近似吗?


下面讨论一下,根据我国的商标法律,这个图标和阿迪达斯的三条杠商标是不是构成近似?我认为,根据商标审理指南判定图形近似的两条规则,有可能会判定近似:

 

规则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本案中,双方的标识都是三条杠,构图和整体外观确实相似。另外,颜色上,Black Lives Matter基金会的商标申请的指定颜色是黄色。阿迪达斯的申请是黑白的,没有指定颜色,就意味着包含的范围是所有颜色。

 

规则二:商标包含他人在先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本案中,从阿迪达斯的举证和实际情况看,阿迪达斯的三条杠确实有较高知名度,这是阿迪达斯砸了无数广告费、请了很多大牌代言人,赞助了很多活动,且经营带三条杠Logo的产品多年累积起来的,如果其他标识和其相似的,商标行政机构和法院确实更容易判定为构成近似。


具体我们看下面这张图,左边的是Black Lives Matter基金会网站销售的服装,右边的是阿迪达斯的服装:左边的这件衣服会不会被消费者混淆成阿迪达斯的联名款?我觉得是有可能的。



另外,从商标淡化的角度,Black Lives Matter网络基金会已经把三条横线的Logo加入了其标识中,这个标识会被用于平权运动的各种活动中,具有了政治性。对阿迪达斯这个在先权利人而言,这是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因为对知名度很高的商标而言,如果商标经常被用于非商标权利人主要经营的领域会造成商标淡化,淡化之后,这个商标就会成为公众符号,从而再次进入公有领域,对照之前阿迪达斯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陈述的理由,确实都有一定的依据,所以从商标保护出发,阿迪达斯对这个Logo提起商标异议是合理的。

 

但商业的逻辑和政治的逻辑是不一样的,现在美国平权运动风起云涌,对Black Lives Matter提出商标异议就是政治不正确,所以阿迪达斯怂了,其在案件被曝光后迅速撤回了商标异议。有报道称:一位接近阿迪达斯的消息人士称,阿迪达斯之所以迅速转向,是因为担心人们会将阿迪达斯对商标的反对误解为对 Black Lives Matter组织使命的批评。

 

该报道还认为:如果这个商标申请基本上模仿了阿迪达斯的商标,那么该公司(阿迪达斯)就完全有权利,而且我会为它欢呼,通过异议来捍卫自己的商标。但在本案中,该公司似乎对这些权利保护过度,然后决定将其撤退归咎于对Black Lives Matter运动的恐惧。在报道作者看来,这是一种懦弱。

 

但笔者认为,阿迪达斯做了一次艰难的选择:如果让Black Lives Matter的三条杠图形商标申请通过,他们自己的三条杠商标商业价值上可能会受损失;但如果提异议的,则可能犯政治不正确的,到时候把自己推到平权运动的风口浪尖,影响全公司的运营,风险更大,损失会更多。所以这次的撤退是一个实用理性的选择。


相关资料详见:

1.https://twitter.com/JoshGerben/status/1640774307419660288 

2.https://ttabvue.uspto.gov/ttabvue/v?pno=91284161&pty=OPP&eno=1 

3.https://cc.cz/na-trech-prouzcich-zalezi-adidas-ustupuje-black-lives-matter-ve-sporu-o-symbol-ktery-ho-proslavil/ 

4.https://store.blacklivesmatter.com/product/5QCTBL003/official-3-stripe-streak-unisex-tee?cp=101422_103427_110026 

5.https://www.techdirt.com/2023/04/03/adidas-opposes-black-lives-matter-trademark-application-then-quickly-runs-away/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 [email protected],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