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从区域现象到全球议题


10亿极端贫困人口站在21世纪的入口处,这不仅是新世纪的全球正义问题,而且也是当代世界向社会政策学提出的重要挑战。消除一切形式的极端贫困,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首要目标。


中国近40年的反贫困事业使7亿多人摆脱贫困,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尽管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所实现的脱贫奇迹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长期贫困(包括极端贫困)仍然困扰着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一些中等收入国家,以及处于冲突中和冲突后的国家。


尽管全球贫困率自2000年以来已经下降了一半以上,但2019年年底以来的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可能使全球贫困人口增加5亿人,约占全球总人口的8%。而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仍有42%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可见,贫困现象仍然是全球性问题。


为了检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的完成状况,贝塔斯曼基金会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SDSN)构建了原型指数。测算表明:北欧发达国家(瑞典、丹麦、挪威、芬兰等)的指数高居榜首,紧接着是欧美其他发达国家、东南亚发达国家、一些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而世界上最贫穷国家处于垫底位置(索马里、乍得、中非共和国、南苏丹等)


《可持续发展报告2022》也显示:低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人口占世界贫穷人口的51%,但它们只拥有世界投资的15%左右;中高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人口占全球富裕人口的49%,却拥有全球80%以上的投资。这表明,欧美发达国家不仅在实现可持续目标的进程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在全球减贫进程与目标设置上占据绝对优势。


在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可持续发展进程呈现出了贫困现象全球化与反贫困目标欧美化的悖论。在以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的推动下,贫困现象与贫困问题越来越被全球所重视,与之相对应的反贫困进程与目标却越来越受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主导。换言之,尽管全球贫困的经验现象仍然主要存在于第三世界国家,但是贫困理论与反贫困政策设计则建基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并成为全球贫困治理的主导性话语体系。


那么,贫困治理中的这种悖论现象是如何生成的?它对当代的全球减贫进程与目标设置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现代化被等同于西方化且被视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唯一模式,现代性则被看作一种体现理性、祛魅和进步的价值追求和伦理目标。然而,全球贫困治理进程与现状表明,这样的认知和价值诉求在实践中遭遇了严峻挑战。西班牙裔美国哲学家乔治·桑塔亚那(George Santayana)的名言“忘记历史的人只会重蹈覆辙”,启发我们从世界贫困史中去寻找答案。


笔者试图回答以下问题:(1)贫困现象是如何从区域或地方现象演变成全球议题的?贫困观念与反贫困结构呈现出了怎样的变化轨迹?(2)这一演变过程受到了哪些重要因素的影响?它们是如何塑造现代反贫困政策体系乃至现代福利国家建设的?(3)世界贫困现象与反贫困政策体系的演变过程对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创新具有怎样的启示?


前现代世界的贫困类型与反贫困结构


对于前现代世界(pre-modern)(约公元1450年前)的绝大多数人口而言,贫困意味着长期饥饿与营养不良。由于在这一历史阶段世界各地之间缺乏广泛的交往,因而贫困现象呈现出各文明体系相对独立的局面。笔者拟从贫困史的角度梳理前现代世界的贫困类型、致贫原因与反贫困结构及其与宗教慈善的关联,并据此构建一个分析贫困与反贫困演变的分析框架。


(一)前现代世界的贫困:特征与分类


波兰历史政治学者布朗尼斯罗·吉勒梅指出,在约1450年前,贫困的最普遍特征是长期饥饿与营养不良,这一点对于所有文明都适用。美国经济史学者彭尼·凯恩认为,饥荒是一系列灾难性事件造成的粮食短缺所引发的社会底层长期饥饿与营养不良。虽然后来饥荒越来越罕见,但粮食短缺则频繁出现,因此长期饥饿与营养不良在特殊危机时刻又可能会蔓延到社会各个阶层。


世界贫困史学者约翰·伊利弗认为,贫困的根源是生存环境的不安全性或脆弱性(insecurity/vulnerability),并指出“不安全性决定了一般性贫困到赤贫的恶化过程”。英国欧洲近代史学者奥尔文·H·哈夫顿在研究法国18世纪的贫困史时曾区分了赤贫(indigent)与一般性贫困(poverty),尽管两者都会经历饥饿,但是赤贫者永远不能免于饥饿。


法国贫困与乡村社会史研究者让·皮埃尔·古顿提出了“贫困二分法”,将贫困分成结构性贫困(主要指的是由于社会环境或个人状况而导致的长期匮乏状态)和危机性贫困(主要是由于特定危机或不幸遭遇而导致的个人无法自给的短暂性贫困)


约翰·伊利弗在研究非洲的贫困史时将穷人分成两类:一类是赤贫者(the very poor或destitute),指的是在为满足物质需要的生存努力中失败而一直陷入匮乏状态的人;另一类是一般性穷人(the poor),指的是长期需要为物质生活奋斗但可尽力维持收支平衡的人。同时,他在论述让·皮埃尔·古顿的贫困二分法时,进一步细分了土地资源丰富和匮乏条件下的结构性贫困类型。


史蒂芬·博杜安则提出了“贫困三分法”:


(1)赤贫者(destitute),主要指没有救助就无法生存的人,他们的不安全性是全方位的,主要人群是孤儿、残疾人、老人等;


(2)结构性穷人(structural poor),主要指有能力满足生存或参与社会的需要,但是缺乏获取稳定就业或实现社会参与渠道的人,主要包含那些缺乏土地等生产资料或缺乏就业门路的人,也可称之为“体格健全的穷人”;


(3)危机性穷人(conjunctural poor),主要指突发的变故或灾难引发的暂时性或长期性贫困。


总体而言,前现代世界的贫困主要表现为长期饥饿与营养不良,其根源在于生存环境的不安全性;据此可以进一步将贫困人群分为赤贫者、结构性穷人和危机性穷人。


(二)前现代世界的致贫因素:个人不利处境与社会大灾难、父权制与资源分配制度、国家反贫困责任轻微


前现代世界存在着两种极端的贫困类型(赤贫和危机性贫困),其产生原因十分明确。赤贫主要源于生命周期(如年幼、年老)、疾病、残疾、生活资源匮乏等不利情状。危机性贫困主要产生于自然的或人为的灾难,例如洪灾、旱灾、战乱、气候变化等。


结构性贫困则产生于资源分配权利不平等,资源分配权利不平等又源于前现代社会所共有的基本社会经济形态:父权制(Patriarchy)与有机经济(organic economy)。在以土地与人力畜力等为主要生产资源的社会中,农业发展导致了基于对土地和淡水的获取与控制的等级制度,而这反过来又导致了结构性贫困现象。典型证据来自阿玛蒂亚·森的大饥荒研究:饥荒不仅源于粮食的缺乏,更源于粮食分配机制上的不平等。


欧洲中世纪农业市场与城市发展史表明:随着历史发展与市场化的扩大,城乡之间的资源分配权利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城市优先而农村次之的资源分配不平等格局。这种资源权利的不平等格局是在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结构中产生的。


一方面,在父权制的等级社会下,这种资源分配格局在家庭中也有类似的表现:成年男性比女性和儿童拥有更多的权利。父权制使全世界妇女比男子更容易遭受贫穷,即使在资源丰富的社会也是如此。


另一方面,在一种历史学家所称的有机经济体中,生产力总是受到土地供应的限制,当土地变得稀少时,结构性贫困就会增加。有机经济为农业社会的分化提供了物质条件,而父权制所形成的等级体系则为社会分化提供了秩序。农业社会的等级分化与家庭的父权制导致资源分配权利不平等,这是产生结构性贫困的主要原因。


而国家税收与劳役等进一步加剧了上述贫困现象,而且国家只承担了极为有限的减贫责任。国家作为外部掠夺力量介入农民的生产生活,减少了后者的粮食储备和生产力,不仅加大了危机性贫困的可能性,还因为强化了等级分化而加剧了结构性贫困,这两种贫困的增加自然也使得赤贫更加普遍。国家之所以没有改善农民的贫困状况和生活生产水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贫困观念与反贫困责任的滞后。


(三)前现代世界的贫困观念与宗教慈善


由于缺乏历史记录,研究前现代社会的贫困观念是一项相当困难且复杂的任务。然而,由于贫困植根于特定的社会背景,因此从特定社会背景入手或是理解贫困的一个可行途径。考虑到各种文明都形成了关于贫穷与慈善的宗教体系,宗教与贫困关系的视角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问题。


首先,虽然各个宗教对贫穷的理解都是相似的,但很少认可贫穷的价值。世界上大多数宗教都认为财富或贫困本身没有内在价值,重要的是对待财富或贫困的态度。例如,佛教、印度教、犹太教等都认为贫困没有什么精神价值。但是,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富人抛弃财富而回归贫困或穷人谦卑地接受贫困的命运均被视为一种美德,都可以上天堂。


根据其教义,贫穷只是一种生存状态,本身并不是生存目的。富人抛弃世俗财产的牺牲行为而不是贫穷本身,是美德的象征。对于穷人来说,卑微地接受命运安排是美德的一种表现。


赎罪券


其次,虽然世界主要宗教教义中对慈善的施舍与同情心的强调不同,但是他们都认为慈善是一种美德。印度教和佛教都认为,针对穷人的援助能给援助者带来好处,但前提是援助者没有从穷人身上获得利益的动机。伊斯兰教鼓励穆斯林通过捐赠来救济穷人。


施舍是伊斯兰教的中心原则之一,典型的如穆斯林必须缴纳每年一度的“天课”(zakat),而伊斯兰教的经典则鼓励人们自愿捐献“萨达卡”(sadaqah),目的是让捐赠者更接近上帝。犹太教认为,慈善是一种财富再分配的正义,可以调节贫富间的关系。12世纪的犹太神学家摩西·迈蒙尼德是第一个编纂犹太人慈善法的学者,他不仅认为慈善最好是匿名捐赠,而且还指出慈善的最高形式是平等地对待穷人,维护他们的自尊。


基督教大量借鉴了犹太人关于慈善的理解与做法,强调慈善的自愿性、互助性以及救助对象的正当性、自尊心。耶稣把帮助穷人当作理所当然。后来,随着基督教教义的发展,慈善失去了原有的再分配含义而成为一种救赎。


根据诸多基督教学者的观点,贫穷的存在是为了让富人能够通过施舍(charity)而获得救赎,而施舍则在什一税(tithing)的实践中得以制度化。中世纪晚期,慈善的核心理念演变成只帮助值得帮助的穷人,主要目的是消除职业乞丐。


基督教士们在帮扶穷人时开始关注“面带愧色”(shame-faced)的穷人,特别照顾他们的自尊心,尤其是对于那些由富裕陷入贫困的人。最后形成了慈善的两种主要形式:制度化的修道院和私人捐赠。但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体现了慈善的互惠性(reciprocity),即受助人应该帮助他们的赞助人,为他们的救赎祈祷。


再次,贫困与宗教的关系呈现二元悖论。宗教导致的贫困由来已久,而救济穷人又是宗教组织的重要职能,由此产生了三大方面的研究:


(1)宗教与贫困的联系程度。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无论是基于个人主义、结构主义还是宿命论,宗教因素对致贫原因的假设都有显著的影响。


(2)宗教信仰在穷人生活中的作用。有研究考察了新西兰的一个代表性样本后证实,在贫困的社区,信教和不信教的人在幸福感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而在富裕的社区,无论信教与否,主观幸福感都很高。


(3)宗教性组织在减贫上的作用。不少研究者认为,宗教和以信仰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会以各种方式参与减贫、提供社会和卫生服务。也有研究者发现,宗教团体在公共领域的影响可能加剧不同种族和世俗群体之间的紧张局势。例如,一项涉及印度尼西亚、斐济和萨摩亚的案例研究表明,宗教团体可以为穷人提供救灾和福利服务,但也会因此而影响当地社会习俗与普通人的生活状态,从而造成一系列冲突。


(四)前现代世界的反贫困结构:个人乞讨、家庭与社区支持、民间与官办机构支持


前现代世界解决贫困问题主要有四种方式:官办机构支持、民间机构支持、家庭与社区支持、个人乞讨。其中,乞讨是最普遍的个人反贫困方式,但是会受到宗教信仰与教义的约束;政府的官办济贫机构与以宗教慈善为主的民间机构是组织性反贫困的重要途径,民间机构的作用范围与力度远远强于官办机构;家庭与社区支持是前现代世界最有效的社会安全来源。


第一,无论是残疾人还是身体健康的穷人,乞讨都是最普遍的济贫方式,但是受到宗教信仰或教义的约束。伊斯兰教权威学者安萨里指出,“乞讨被谴责为公开抱怨上帝的标志”。乞讨行为让乞讨者在上帝以外的人面前表现得谦卑,这被视为是通过强迫施主的手来否定慈善的精神价值。类似的观念在中世纪欧洲也逐步蔓延。有些欧洲城市甚至将流浪乞讨定为犯罪,导致许多穷人陷入非常艰难的境地,这种做法也与长期以来向陌生人提供援助的传统相矛盾。


第二,以宗教组织为主的民间机构在前现代世界的反贫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佛教寺庙在很早就开始兴建粥棚、孤儿院;基督教僧侣和修女早在12世纪就修建了用来救助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医院,而且也有着兴办孤儿院的悠久传统;伊斯兰教建立天课制度和瓦克夫制度。除了救济赤贫者,古代中国、古罗马帝国、中世纪欧洲的宗教机构还发起了一些救助项目来帮助陷入贫困的正常劳动者,其中最常见的是修道院的食物配给项目。


第三,由政府支持或掌控的官办机构的反贫困项目发挥作用。10世纪40年代,日本政府设立了慈善谷仓,直接向穷人提供援助,如孤儿、寡妇和残疾人;但在收成不好时,救济制度可以扩大到包括身体健全的人。我国宋朝时期,儒学大师朱熹在1171年设计了“社仓”这种民间救济制度,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减少佛教对民众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是要继承传统的儒家思想和更古老的官办济贫制度——常平仓。而这一时期的西欧封建国家的影响力无法与教会相提并论,这也造成了教会在发展贫困救济机构上的主导局面。


第四,家庭与社区自助是比个人乞讨、组织性慈善更具有吸引力的济贫方式。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安全取决于家庭或社区。在古印度和古中国,大家族维持世袭的土地,以支持贫困的亲属;而小家庭则通过分家制等方式限制家庭规模来防止陷入贫困。


然而,这些限制家庭规模、节约家庭成本来防止贫困的策略往往导致许多残忍的行为:比如,女婴被溺死,男童被卖作奴隶,或将较大的儿童送往寺庙等。在中世纪欧洲,降低生育率也成为较为普遍的家庭预防贫困的方式。非洲的反贫困传统中最主要的途径是通过家庭,主要依靠血缘关系与朋友关系建立起互助网络。再者,社区也是提供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


例如,欧洲封建庄园的土地分配是增加农民安全感的重要方式,古代中国的常平仓和社仓也能帮助农民提高安全感。非洲的反贫困实践中除了家庭之外还有大量通过社区网络或就业关系而形成的非正式金融组织——“集资互助小组”(stokvel)。最著名的社区自助形式是城市社会的行会或商会。在古代中国、古印度和古欧洲,行会除了为陷入贫困的会员提供救济外,还帮助会员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可见,在前现代世界的反贫困策略中,家庭与社区自助是绝大多数普通人广泛依赖的反贫困方式;只有缺乏家庭支持的穷人才会乞讨,而社区比宗教组织更能够为普通大众提供社会安全感。


近代世界的贫困类型与反贫困结构


近代世界(约公元1450—1945年)的贫困与反贫困进程,经历了从贫困形式到反贫困观念再到反贫困结构的一系列重大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在以西欧国家为核心主体的经济全球化、工业化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作用下实现的。世界反贫困历史的发展,逐渐从世界各大文明相对独立演变为受地方文明与环境独特影响的态势,转变为以欧美的贫困观念为主导、受欧美西方国家的反贫困结构制约、非西方国家遭受西方国家“剥削”又接受“援助”的复杂局面。


(一)近代世界早期的贫困与反贫困演变: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约公元1450到1750年,新型国际经济体系将世界各大文明连接起来,逐步改变了贫困地方化的局面。这一时期的贫困演变史见证了经济全球化、地理大发现等推动下西欧国家成为世界强国,以及西欧国家所推动的反贫困结构的巨大变化。在西欧之外的地方,统治者缺乏改变传统救济制度的理由与动力。


例如,在明清时期的中国,皇帝主要将国家资金用于稳固边疆和平息内部叛乱,而疏于完善官仓等救济机构。在这一时期的奥斯曼帝国,帝国财政的普遍衰落和地方派系的兴起也阻碍了改革。因此,穷人仍然主要依靠传统的策略,如乞讨、家庭支持、社区自助和宗教公产。西欧发生的重大社会经济和文化变迁,直接引发了重新设计贫困救济方案的政策行动。


16世纪初,精英阶层发起了一场反对懒汉的斗争,贫困救济被视为某种形式的对身体健全的穷人的监禁。赤贫可以得到同情和援助,但是结构性贫困和危机性贫困会被视为“个人活该”。后来,精英阶层意识到身体健全的穷人可能滋生不满情绪、导致社会动乱,而有效的贫困救济不仅能给雇主带来劳动力以及经济效益,还能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考量之后,对穷人进行约束和教育成为这一时期西欧国家减轻和防止贫困的主要手段。


上述贫困观念与反贫困手段直到18世纪才慢慢改变。许多贫困救济者逐渐认识到结构性贫困和危机性贫困主要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发生的现象,而不能完全归因于穷人自身。因此,值得救济的穷人(the deserving poor)的范围逐步扩大,开始包括那些有能力工作但无法挣到足够的钱来养活自己的人。一些负责救济的官员们坚持用“教育”手段去评估穷人的品德,认为塑造救济对象的行为是解决需要和匮乏的重要内容。


可见,在西欧率先出现的新兴经济改变了贫困观念和反贫困结构,反贫困不再只是一种主要由宗教组织和非正式社区或行会承担的慈善行为,还是一种社会控制和批评教育的手段,而且能够确保劳动力供给,促进经济效益。这些都表明反贫困政策正逐步成为社会控制手段。


(二)近代世界中后期的贫困特征与贫困观念演变:工业化与帝国主义的影响


从公元1750年到1945年,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加快,这一时期的贫困演变史见证了在工业化浪潮下,西欧强国逐步占据世界主导地位,开始重组世界秩序,全球财富生产方式开始改变,贫困观念也迎来重大转变:由个人不道德或懒惰的污名化取向转变为社会经济问题取向。


首先,贫困的主要特征以及致贫因素呈现了重要的变化。


一方面,赤贫类型的主要表现由威胁性较强的长期饥饿等转变为威胁性较低的营养不良。18世纪中后期的工业化进程逐步提升了劳动生产率,并在19世纪中后期打破了土地限制。因此,西欧国家得以突破人口增长与土地生产率的悖论,基本解决了饥荒等威胁性较强的赤贫问题。


另一方面,结构性贫困更加普遍,且不再限于失地农民、奴隶等缺乏生产资料的人,而是扩大到广大的失业劳动力以及数量庞大的难以依靠工资报酬谋生的人。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扩张,更多的劳动者依赖于雇佣劳动和市场关系,削弱了劳动者获得盈余和生活必需品的权利,进而导致工业化国家内部更多的人陷入结构性贫困。在近代世界中后期,工业化增加了西欧国家、日本和美国等国对原材料的需求,这些国家利用新获得的资源与技术,使非工业化国家成为廉价原材料的生产者和国外制成品的消费者。


帝国主义进一步深化这一不平等的世界秩序,使得非工业化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沦为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附属,加剧了世界的贫困问题。与以往相比,危机性贫困的发生更加频繁,且不再限于那些有劳动能力、有生存手段的人,而是开始影响到世界经济下的各阶层人群。帝国主义所造成的19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衰退,以及20世纪上半叶的两次世界大战,使得频繁发生的危机性贫困演变成长期的结构性贫困。


总体而言,工业化和帝国主义加强了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改善了交通,建立了市场,大大降低了贫困对生命的威胁,但它们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剥削导致贫困现象更加普遍。由工业化所形成的市场关系加深了劳动者对雇佣关系与劳动力市场的依赖,而帝国主义所造成的世界争霸则引发了世界性经济危机与世界大战。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这一时期的世界贫困现象由赤贫、危机性贫困,转变为无法依靠劳动收入来维持正常消费水平的结构性贫困。


其次,贫困观念经历了从将贫困看成对个人不道德行为或懒惰的惩戒,到认为贫困是社会经济问题的转变。世界上许多文明体系对贫穷和慈善的态度深深植根于道德和宗教思想的污名化体系中。在一些地区,贫困代表了个人懒惰和人生污点;而援助是一种难以系统化的道德义务,它的目的是实现捐赠者的自我救赎、加强个人声誉和建立庇护关系。


例如,为了使济贫院成为一种威慑而不是福利,1834年英国通过的《济贫法修正案》采用了“更少合意性”(less eligibility)作为其基本原则。㊵在近代世界中后期的相当长时期内,贫困、宗教与道德形成了一种惩戒性的、负面的、否定性的概念化联系,无论是宗教还是世俗观念都倾向于把贫困看成是对懒惰或不当行为的惩罚。道德与宗教、贫困、济贫之间长时期所形成的这种污名化联系直到19世纪中后期才慢慢消解。


第一,工业经济的发展使得致贫原因呈现新的变化,贫困越来越与劳动工资和市场联系起来。按照工资铁律(iron law of wages),从长远来看,由于劳资双方不仅受供需关系影响,而且受不断增长的人口制约,实际工资总是趋向于维持工人生活所需的最低工资。尤其是1873年的大萧条之后,西方的中产阶级改革者逐步认识到,庞大的工人阶级除了劳动工资之外没有其他的生存资源,因而需要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险来保障工人生活。


第二,社会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社会调查的运用更新了社会精英们对贫困的认识。19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先驱学者查尔斯·布斯、西博姆·朗特里以及亨利·梅休率先采用社会调查的手段对英格兰的主要城市贫民窟进行了调查。他们融合了工资、租金、食物价格、水电费等支出性指标后发现:大部分贫困是低收入造成的,穷人们为了过上体面的生活一直在努力奋斗。


第三,由于大众传媒的兴起、文化素养的提高和新闻报道技巧的发展,关于贫困的社会调查数据呈现了更加人性化的面貌。例如,调查新闻的先驱威廉·托马斯·斯蒂德调查并报道了伦敦的城市贫民窟,尤其是儿童贫困状态,引发了英国社会对贫困的广泛关注。


从19世纪八九十年代到20世纪上半叶,欧美主要发达工业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再将结构性贫困视为个人道德问题,而承认其是社会经济问题。之后,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结构性贫困是经济变化、公共卫生设施欠缺、教育不足等造成的社会问题,国家(主要是中央政府的济贫机构)应当承担反贫困的主要责任。这种转变使得贫困观念与反贫困结构逐渐脱离了道德含义与污名化取向,并逐步催生了福利国家和新的济贫组织。


(三)近代世界中后期的反贫困观念与结构变化:社会主义、激进主义运动的影响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逐步加快的大背景下,工业化进程和帝国主义在改变世界贫困轮廓的同时,也在不断改变贫困观念与反贫困的结构。为了纠正工业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发展中的贫困与不平等问题,以社会主义、工人阶级激进主义运动(以下简称“工人激进主义”)等为代表的思想逐渐在世界各国传播,并塑造了新的贫困观念与反贫困结构。


贫困观念的转变伴随着反贫困结构的转变,强调国家责任的世俗救济与福利国家逐渐超越了传统的宗教慈善。哲学家、医师阿尔伯特·史怀哲在非洲兰巴雷内的医疗济贫活动为这一转变搭起了重要的桥梁。史怀哲的济贫活动体现了济贫与道德脱离的取向,援助者不认为贫困是不道德或懒惰等造成的,而是试图为穷人提供一系列必需的社会服务。


真正促使这一重大历史转变的动力,其实是工业资本主义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与工人激进主义运动。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世界发达国家都爆发了关于解决贫困与收入不平等问题的福利制度的观念冲突或理念争论,进而纷纷实施国家支持的福利计划。


首先,反贫困观念由宗教慈善、社会控制式惩戒,转变为劳动力保护型国家救助、生活质量式社会福利。19世纪早期西欧社会批评家,包括罗伯特·欧文、夏尔·傅立叶等,是第一批批判工业革命中存在过度贫困和不平等问题的近代社会主义者。欧文主张把社会改造成没有私有财产的小社区,㊽他认识到个人的行为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成长和接触的社会环境。


傅立叶提倡建设“法伦斯泰尔”(phalanstery)的公共住宅小区,即尊重个人欲望(包括性偏好)、富有亲近感和创造力的社区,并认为必须使人们享受工作。㊾在巴黎公社、俄国十月革命、共产国际等社会主义运动中,广大工人所遭受的阶级剥削和收入不平等问题都受到了高度关注。


不过,国家支持的援助在社会主义者中引发了分歧。革命派认为,这种做法只是推迟了不可避免的革命;而改良主义者则吹捧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认为它们是将心怀不满的工人阶级纳入现有资本主义制度的可行手段。


伴随着社会主义与工人激进主义运动的兴起,贫困开始被视为核心的“社会问题”,而解决贫困则成为核心的“社会议题”。由于赤贫的生命威胁降低,结构性贫困与危机性贫困日益受到资本主义经济形势与市场波动的影响,贫困不再被视为个人道德问题或懒惰问题,而是社会经济问题。反贫困不仅仅被视为一种通过宗教组织而实施的慈善活动,而且被视为政府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对不道德的穷人实施的社会控制式的惩戒。


而在工业资本主义的扩张过程中,绝大部分工人即便勤奋工作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存,而且越来越受到社会经济问题的影响;一旦遭遇经济危机,他们的生存状况将迅速恶化而沦为赤贫,产生较难预测的社会动荡。这使得越来越多的资本家意识到,为工人提供一定的福利不仅仅可以有效保护劳动力、维持并扩大工厂生产效益,也可以缓和劳资矛盾、维持正常秩序。这一观念的转变从根本上扭转了西欧国家对穷人的看法和反贫困的设计理念,引发了国家救助的大规模“出场”,为福利国家建设奠定了理念基础。


其次,在反贫困结构上,国家救助取代宗教慈善成为主要措施;包括宗教组织在内的各种民间组织的反贫困功能依然维持、但作用有限;家庭与社区支持逐渐失去了反贫困的意义;个人乞讨等措施因为长期饥饿的消除而大幅减少。


究其原因,世界各国不尽相同。比如,日本公共援助的支持者强调儒家思想和天皇对臣民的传统关怀,而不是民主、社会主义、自由主义等进步主义观念,他们还在1929—1932年成功通过了增加国家福利的请愿书。在欧洲和美国则是进步主义促进了社会团结的理念。在进步运动改革者看来,贫困和国家衰败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危险超过了福利给工人个人道德品质带来的风险。而且,科学技术的运用使得人们逐渐相信贫困是可以消除的。


一些社会政策史学家认为,自19世纪90年代改革家们将保险精算的逻辑应用于整个社会以来,国家支持的社会福利变得更容易考虑。


综上所述,从1880年到1945年的近代世界,几乎所有社会的贫困认知和反贫困结构都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工业化和帝国主义直接或间接地改变了贫困类型的分布和致贫原因,继而改变了世界主要国家对贫困的态度和认识。


新的经济形态、统治结构和文化模式都对长期存在的道德和贫穷之间的负面关联提出了挑战。社会主义以及工人激进主义运动使得贫困成为核心社会问题、反贫困成为核心社会(政策)议题。多种影响因素下国家福利责任不断强化,救济穷人等反贫困行动与责任从个人、宗教组织以及社区中脱离,逐渐上升为国家主导的福利行动的合法目标。


当代世界不平等秩序中的贫困类型与反贫困结构


在工业资本主义与经济全球化尤其是当代世界城市化进程中,贫困问题伴随着拥挤、犯罪、焦虑和政府责任缺失。这种情况促使欧美社会不断更新贫困观念、创新济贫方式,并且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下加快了全球减贫的进程,最终形成了应对当代世界结构性贫困的全球减贫共识,以欧洲发达国家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开启了福利国家建设进程。与此同时,全球减贫共识的形成与福利国家建设掩盖了第三世界结构性贫困的主体性,甚至深化了近代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所形塑的不平等的当代世界秩序。


(一)当代世界的结构性贫困及其根源


1945年以后,近代世界的诸多发展模式得以延续并加强,经济不安全深刻地与以国际贸易为代表的全球化力量联系起来。与此同时,随着冷战期间非殖民化浪潮和超级大国政府力量的增强,主要发达国家通过武装冲突或国际援助来影响贫穷国家的力量不断增强。虽然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这些财富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分配,贫穷国家和富裕国家之间的差距迅速扩大。在这种形势下,当代世界的穷人陷入了结构性贫困状态,其主要表现是从缺乏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如食物、衣物和住所)转变为缺乏参与主流消费的生活状态。


这一时期世界贫困现象主要存在于结构性穷人群体中。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以西欧发达国家和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工业经济体中,制造业提供的高薪、可靠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少,而能够提供足够的经济安全性的新兴信息技术行业就业门槛较高,通常需要求职者具有高等教育背景。在这种新环境下,贫困群体因为缺乏高等教育而不得不从事低收入的服务业工作。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虽然相对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解决了饥饿和无家可归的威胁,极端缺乏经济保障的贫困人群相对少见,但这种新就业环境制造了大量的结构性贫困人群,他们通常被称为“穷忙族”。


在亚洲新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进入21世纪后,他们日益受到不断加剧的结构性贫困趋势的困扰。以俄罗斯为代表的转型国家在向自由市场经济过渡中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在拉丁美洲和东南亚地区的转型经济体,羽翼未丰的工业与传统的农业形式共存,缺乏就业机会是造成结构性贫困的最重要原因。此外,土地异化和人口过剩也加剧了这一问题,造成过度城市化和棚户区过度拥挤的双重困境。对于这些地区的结构性穷人来说,缺乏足够的住所、清洁的自来水以及基础教育,是比社会排斥更重要的贫困标志。


在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结构性贫困还呈现了新的形式。经济结构调整政策迫使一些负债累累的地方政府削减预算,使许多中产阶级陷入困境,其中包括那些曾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人。这些“新穷人”(new poor)主要由住在中产社区的家庭组成,大多数人接受过高等教育,但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


有意思的是,他们会坚决否认自己是“穷人”,并抵制对其中产阶级形象的任何改变。在那些仍然由农业主导的地区,如撒哈拉以南非洲、南亚和东南亚,过度依赖国际市场的原材料出口所产生的贸易失衡催生与19世纪同样高的结构性贫困率。在印度,绿色革命(Green Revolution)加剧了结构性贫困,因为化肥和机械化带来的成本上升,使得富裕农民可以买下那些负担不起经营成本的邻居的全部土地。


结果是,印度农村地区无地人口数量从1951年的2790万增加到1990年的5000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统计数据中还不包括大量选择移民到城市地区就业的人口。


综上所述,进入当代世界以后,世界贫困现象在保持较强的连续性的同时,也在主要类型的分布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这种“不变”与“变”并不能掩盖1945年以前形成的世界秩序所造成的深远影响,反贫困理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二)当代世界的反贫困理念与实践变迁


1945年以来,原先所谓“贫困是社会的固有现象”的观念退出了历史舞台,随之在全球普遍形成了“贫困可以也应当被消除”的理念。在欧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济复苏和繁荣的背景下,“消除贫困”的理念更是深入人心。发展概念逐渐成为世界反贫困实践的主导理念,并被视为落后国家通往工业化富裕国家从而摆脱贫穷国运的捷径。


这一理念的基本原理在于:人们普遍认为通过机械化方式可以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改善生产条件,进而在微观上提高工人待遇,宏观上增强社会生产力。即便是在冷战时期,这也差不多是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和苏东共产主义阵营的基本共识。


然而,两大阵营发展理念的一致性并没有消除它们在两大关键议题上的冲突:其一,西方的现代工业化与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发展,哪种方式才是实现发展的最佳路线?其二,实施国家福利项目与实现社会控制,发展所期望的最终社会目标到底呈现什么样的性质?两大阵营这种“发展理念一致性下的发展方式与最终目标的双重冲突”,占据了此后的世界贫困问题争论的制高点,并由此而形塑了对于21世纪全球反贫困实践方式的不同态度。


首先,战后全球非工业化国家陷入了发展方式的最佳路线之争,大部分国家沦为了工业化强国的附庸。这种状况不仅对减轻大规模贫困作用甚微,还加剧了社会不平等,产生了更多“新穷人”。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工业化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面向,西方现代工业化路线是由不同发展阶段构成的渐进过程。


这种观点的政策含义在于: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要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来创造一些与欧美工业化道路相适应的发展条件,例如,改革教育制度、降低出生率以及实施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规范。这种发展路线并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划出清晰的成功蓝图,反而引起了一些发展中国家对于现代化的质疑。比如苏联通过强化国家在工业化中的作用,将农业集体化和政府控制经济相结合,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工业化强国之路,并且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经济自主发展的样本;但是,同一时期中国的经济困境则表明这条道路不易实现。


事实上,苏联在成为工业化强国之后并没有像它所宣称的那样支援盟国,而是把这些盟国作为本国工业的原材料供应商和本国商品的出口市场。一些严重依赖外部资源来积累发展资本的国家在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中遭遇了严重的贸易失衡,最后沦为了发达工业国家的附庸。


“依附理论”(Dependency theory)及其学派由此应运而生。考虑到亚非拉的诸多贫穷国家,如果按照本国经济的自主发展道路,很难通过实现工业化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来消除贫困,依附理论提出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进口替代工业化(import substitution industrialization,以下简称ISI)。在一定程度上,该理论为拉丁美洲一些国家领导人实施的ISI行动提供了合理性。巴西和阿根廷等国利用税收调节为准公共产品生产提供保障,目的是使本国经济摆脱过度依赖工业化国家进口商品的状况。


此外,关税和价格控制保护了这些国家企业免受外国竞争,并增强了它们进入更广阔的国内市场的能力。然而,尽管这些政策在最初的几十年带来了繁荣,但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其一,由于没有土地改革和均衡收入分配的重大改革,这些新产业很快在国内市场达到了饱和,但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参与国际竞争。其二,欧美企业通过在拉丁美洲建立工厂绕过了关税限制。虽然这些外来投资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但大部分利润从拉丁美洲抽出而返回美国和西欧。其三,由于拉丁美洲的领导人往往把ISI建立在民粹主义政治的基础上,而他们的政权又缺乏稳定性,因此打击了个人和机构进一步投资的意愿。


在这种困境中,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美国和西欧产生了一种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念,认为发展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是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投资。然而,正如拉丁美洲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贫穷国家几乎不可能支付所需的巨额资本,只有私人投资才可能提供必要的资金。在后来被称为“华盛顿共识”的主张中,以约翰·威廉姆森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援助机构认为,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是采取鼓励私人投资的政策。


该主张与ISI实施时期的政策完全相反,强调“财政纪律”(fiscal discipline)或大幅减少国家支出以平衡预算和稳定货币,鼓励“贸易自由化”、降低关税、废除价格控制、建立更现实的汇率。该主张的支持者援引乌干达的经济增长作为结构性调整的有效证据。随着上述主张的落实,乌干达经济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增长,其平均年增长率达到7%。然而,该主张的批评者则指出,乌干达的工业部门非常落后,在20世纪90年代仅占GDP的6%。


换言之,这个国家的经济只是受益于国际贸易的普遍改善而恢复了其依附地位,而不是实质意义上的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这种增长所产生的财富对减轻大规模贫困作用甚微。事实上,“财政纪律”经常产生前文讨论的“新穷人”群体。


其次,战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面临着经济增长目标之争,由此衍生了围绕国家福利制度建设的一系列矛盾。针对1945年以后的全球贫困问题,坚持新自由主义理念的学者援引西方现代工业化模式,认为工业化进程能产生更多的财富,从而改善社会不平等和贫困问题。然而,坚持平等主义的学者援引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反对这种观点,强调发展必须适应社会正义的需要。


在古巴,菲德尔·卡斯特罗的社会主义政权强调建设包括失业保险、住房保障、教育和医疗、退休保障和农民保障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私人财产和个人投资。在拉丁美洲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一些贫困国家,则强调私人财产和个人投资,但在1991年苏联解体后又逐渐重视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正义需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西欧等发达国家在1945年前已经开始实施福利项目,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还大大加强了福利制度建设,到20世纪80年代则表现出对社会福利非常冷漠的态度。


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一方面,来自学术界的影响,许多学者认为各种国家福利项目是为了实现对穷人的社会控制,而社会工作者则是监控穷人的先锋队。另一方面,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复兴引发了更广泛的政治后果。在一定程度上,这些保守派对福利制度的批评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困难,以及担忧这些老龄化工业国家负担不起其日益加重的社会福利责任。大部分福利制度反对者还从社会道德层面表达了这种担忧,他们抨击福利国家建设导致了依赖文化的泛滥。


例如,在罗纳德·里根领导下的美国和玛格丽特·撒切尔领导下的英国,保守派认为太多美国人和英国人失去了发展的个人责任感,他们不再培养个人主动性和自力更生,而是成为被动等待的福利受助者。他们还声称,福利欺诈在福利制度中普遍蔓延,并且将这种现象与近代世界早期的“不值得帮助的穷人”的理念联系起来。这些领导人及其继任者认为,国家必须减少对经济事务的干预,并以加强国家的社会道德建设的名义,义无反顾地推动一系列以减少社会福利项目为核心的福利改革。


关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最佳手段和预期目标的争论在1945年之后引发了广泛的具体行动。其中,一些国家继续推动福利国家建设以促进社会福利,另一些国家则陷入削减福利的境地。


(三)现代福利国家建设的理论脉络与制度进程


在近代世界以来的减贫进程中,以下三大报告或公约在众多济贫或减贫思想与方案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分别引领了相应时代的减贫潮流。首先是1526年西班牙人文主义者胡安·路易斯·维夫斯向比利时的布鲁日市镇议会提交了《救济穷人》(On Assistance to the Poor)的报告。该报告首次系统地向政府提出了“如何救济穷人”的系列议题、思考和方案。


其后是大约400多年后的1942年11月,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爵士提出了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Social Insurance and Allied Services)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告,也称《贝弗里奇报告》,它绘制了英国二战后福利国家建设蓝图。最后是1945年6月25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宪章》。


维夫斯的思想奠定了公共救济的基本理念,即贫穷和苦难是原罪、不可消除,只能有效缓解且救济是有条件的。维夫斯的济贫理论融合了宗教、道德与教育三个方面的理念:既将贫困视为像伊甸园和原罪一样不可消除的自然现象,又将贫困归因于穷人的不道德行为,而教育则可以唤醒人们的劳动天性从而阻止不道德行为。他认为,救济穷人是一项专门的、有计划的任务,但是也设置了三个基本条件:穷人必须参与劳动,救济穷人需要调查个体生活状况,以及通过教育引导他们过上有道德的生活。


维夫斯的思想显著影响了英国的反贫困立法进程,其重点是通过由政府主导的、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为基础的针对穷人的救济计划。在英国,通过“圈地运动”等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城市中的偷盗、乞讨、流民等不稳定因素剧增。为了缓解社会矛盾,1601年英王室通过了《伊丽莎白济贫法》(the Poor Law),赋予治安法官在所辖教区内征收济贫税、发放救济并管理济贫事务的权力。尽管旧“济贫法”在实施中充满了疑问与挑战,思想家们还是把公共救济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国家负有为公民提供安全的生计、食物、衣物以及不损害健康的生活方式的义务。”这一思想为欧美主要发达国家构建最低收入保障计划奠定了理论基础。到了19世纪上半叶,为了缓和工业革命造成的尖锐阶级斗争和社会分裂,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济贫法(修正案)》(The Poor Law Amendment Act of 1834)(史称“新济贫法”)


新法体现了当时占据主导地位的自由资本主义的价值理念,不仅为值得救济的穷人规定了极为严格的申请条件,而且传达了一种约束并污名化穷人的倾向,在社会上塑造了把获得救济视为羞耻的观念与氛围。


进入18世纪后,以收入保障为基础的社会保险思想开始出现,并于一个世纪后成为德国劳工社会保险立法的理论来源。数学家、政治活动家孔多塞侯爵简述了社会保险的内容及其在缓解不平等、不安全与贫困上的作用。他的思想在约一个世纪后启发了欧洲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标志性的事件是奥托·冯·俾斯麦在1883年为德国工人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19世纪40年代形成了以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为代表的德国历史学派,他们提出了一系列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相对立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提倡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自19世纪50年代开始,工业革命在德国迅猛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空前发展。专业分工与协作、技术进步和机械化在促进生产方式变革与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疾病、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问题。


有鉴于此,一种既强调国家干预又强调伦理道德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新历史学派(又称讲坛社会主义学说、历史的伦理学派),逐渐成为德意志第二帝国的主导性思想。以瓦格勒、施穆勒、布伦坦诺和桑巴特等为代表的伦理学者在大学讲坛上宣扬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实施社会政策、保护劳工正当权益。他们把国家看成是可以超越资本主义利益的超级组织,并试图在维护资本主义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国家干预来逐步实现社会主义。


受其影响,德国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走出了第三条道路——国家社会主义模式,并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创造一个“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险立法。


《贝弗里奇报告》的提出,标志着福利国家建设的兴起。“福利国家”一词的现代含义被普遍认为源于英国1948年起实施的全面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该报告确定了以消除贫困为中心目标,认为只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并辅之以诸如子女津贴、健康服务和就业维持等社会服务,才能消除贫困。另一方面,该报告奠定了欧美发达国家从社会战争向社会和谐转变的路径选择。


该报告将第二次世界大战看成“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建设战胜“战争国家”(warfare state)的契机。英国按照该报告所建立起的社会保障制度,被欧美发达国家视为结束社会战争而迈向社会和谐的重要转折。此后,以英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障制度迅速传到了欧美诸多资本主义国家,从而为福利国家理念的传播及其制度体系的建设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瑞典、芬兰、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西德、法国、意大利、美国、加拿大等国纷纷效仿英国,先后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宣布建成福利国家。这样,国家全面进入反贫困领域,承担起了原先由个人、家庭社区以及宗教组织来承担的济贫责任。


此后,加强战后重建和恢复世界经济秩序逐渐成为全球首要议题,而该议题下的全球共识对当代的世界贫困与反贫困图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45年4月25日,50国代表在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并于6月25日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


其中,第五十五条宣称:“创造安全和福利的条件,是各国之间和平与友好关系所需的必要条件。”在这样的目标导向下,联合国成员国承诺“促进更高的生活水平、充分就业以及经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条件”。《联合国宪章》的签订标志着全球化与发展在当代世界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全球化不仅强调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而且凸显了各国市场之间的依赖关系;而发展不仅意味着财富的积累,还意味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从而维护持久繁荣。


世界各国对于贫困的理解、所采取的反贫困政策均不同程度地遵循以下三大原则:


一是世界各国不再将贫困作为自然秩序的一种表现,而是就消除贫困形成共识。


二是世界各国纷纷将致贫原因、减贫方案与全球化趋势紧密联系起来,不再孤立地、以地方化的思维看待贫困。


三是世界减贫的主要目标集中在结构性贫困问题上,重点关注那些找不到有偿工作的残疾人,或工资太低而无法养活自己和家庭的人。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当代世界贫困与反贫困的巨大差异: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达成了全球减贫共识;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围绕福利国家建设与改革来应对本国的贫困与发展问题,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则陷入了消除贫困与工业化发展的两难困境。


可见,进入当代世界后,“贫困不可消除”“穷人需要被加以教育与社会控制”等观念逐步退出主流视野,取而代之的是,“贫困可以且应当被消除”的观念成为世界主流。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与反贫困实践间的正相关关系、反贫困的全球性集体行动的重要性、通过集体责任来提供社会福利等新发展理念,成为新的共识。只是即便在这样的态势下,对于广大贫穷国家而言,除了中国等少数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全球化竞争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成就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仍然难以逃脱沦为发达国家附庸的命运。


在近代世界中逐步形成的且沿续到当代世界的不平等世界秩序,进一步扩大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财富鸿沟。


走出全球贫困与反贫困的悖论:理论反思与实践启示


从世界贫困史的发展演变可知:贫困与反贫困的观念与结构总体上呈现了从个体文明与地方化到国际化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并最终在当代世界的不平等秩序中形成了贫困现象的全球化与反贫困目标的欧美化悖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言,认识这一悖论的产生原理,既有助于从理论层面揭开贫困陷阱与依附地位的现代化迷雾,又能从实践层面找寻全球减贫进程中的贫困主体性,从而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实际的、打破悖论局面的发展道路,最终实现反贫困理论与发展理论的现代转型。


(一)贫困现象的全球化与反贫困目标的欧美化悖论的演变原理


贫困现象全球化的过程中,贫困观念经历了从“贫困是自然的且不可消除的现象”,“穷人是懒惰、有罪且道德缺乏的人”,到“贫困是社会经济问题而不是个人道德问题”,“贫困是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国内政治问题”,“贫困可以且应当被消除”的转变。反贫困事业的现代化进程相应经历了从个人乞讨、家庭支持、宗教慈善到政府承担减贫责任的重大转变。其中,政府应当救济穷人、承担反贫困责任,是直到18世纪中后期才逐步被人们所接受的反贫困观念。


进入当代世界后,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的推动下形成了全球的减贫共识。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工业化与帝国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工人激进主义运动等在加速贫困全球化中的作用,而且逐步推动了反贫困责任的国家化进程,尤其是国家责任在反贫困中从无到有进而走向制度化的巨大转变。


在当代世界,尽管贫困现象被全球所关注,反贫困目标成为全球共识,但是,经过数十年的西方现代工业化发展之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仅没有顺利实现自主发展与工业化目标,反而沦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附庸。这种贫困现象的全球化与反贫困目标的全球共识不仅掩盖了广大第三世界贫穷国家的贫困主体性,而且在近代世界逐步形成的沿续到当代世界的不平等秩序中,进一步扩大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财富鸿沟,强化了欧美化的反贫困价值霸权。


于是,当代世界的贫困与反贫困结构呈现了“对象与目标错位”的悖论现象:当第三世界的贫穷国家陷入结构性贫困的泥潭时,欧美发达国家一方面推动本国福利国家建设与改革的浪潮,另一方面又借助全球减贫共识与国际组织来推广基于西方现代工业化逻辑的减贫价值与发展目标。只有深刻地反思这一悖论现象所隐藏的“第三世界贫困现象主体性”与“欧美化反贫困理论与方案的价值霸权”之间的不适应性,才有可能理解当代世界的贫困根源以及反贫困实践依据。


(二)当代世界的贫困图景与反贫困政策体系的三大成因


第一,从贫困史的角度看,欧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逐步主导了贫困理论与反贫困政策,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反贫困政策通向的是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的福利国家建设。一部贫困史就是一部地方化的贫困现象逐步受欧美主导而超越个体文明的国际化、全球化的历史;一部反贫困史则是一部宗教组织、家庭与社区力量逐步弱化,资本家和国家作用逐步强化的历史。在这一进程中,贫困逐步由个人问题演变成社会议题进而上升为政治问题,而反贫困则从诸如宗教组织、行会、社区与家庭等非国家化的力量逐步脱离而成为国家责任。


近代世界的贫困更多地被视为个人的道德问题,后来在经济全球化与大规模市场化的作用下才使得贫困逐步摆脱了道德含义而成为经济社会问题,之后在社会主义尤其是工人激进主义运动的作用下逐步成为关系到政权稳定的政治经济问题,以及在世界大战、反殖民斗争等国际冲突的作用下成为关系国家利益的国际政治问题。国家的反贫困手段经历了从社会控制或惩罚,到保护劳动力、维持资本家的正常经营,进而演变成维持社会正义、确保人的生存权与社会公民权的福利国家建设。


第二,宗教思想和组织在塑造世界不同区域的贫困观念以及反贫困结构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早期近代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出现之前,宗教组织都是西方世界的反贫困主体。另一方面,到近代世界中后期,由宗教思想所塑造的贫困与道德间的负面关联才在工业化与市场机制的冲击下逐步消解。虽然国家逐步介入到反贫困实践之中,但是直到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前,西方国家并没有承担起消除贫困或提供基本福利的主要责任。


由此可以得出两点结论:(1)由于宗教思想的影响,西方世界缺乏国家进行大规模反贫困的传统与经验,国家在反贫困中的责任承担经历了从被动管控到主动作为的演变过程,而这种主动作为通向的是以社会保障为核心的福利国家体系建设。(2)国家意义上的专门性的反贫困政策被容纳进了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通过一整套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包括贫困在内的医疗、教育、犯罪、失业等重要社会问题。


第三,社会民主主义政治理念推动了福利国家建设。福利国家是战后西欧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而构建福利国家的过程也是再现代化的进程,其政治理念特质使社会民主主义成为社会的共识。社会民主主义是19世纪中后期出现的社会理念,它以社会绝大多数底层工人群众的利益为关注焦点。


自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至俄国1917年革命与共产国际诞生前,社会民主主义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内涵,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和其他流派的社会主义。然而,从1919年3月共产国际成立之后,社会民主主义的历史语境在以德国社会民主党爱德华·伯恩施坦为代表的政治理论家的推动下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一术语被用来指称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社会主义理念,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无关。


20世纪20年代以后,社会民主主义代表了按照既有的现行政治的合法程序,实现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平演进转型的政治理念。社会民主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它不可能在前资本主义地区发生。


简言之,德国的社会主义政党从本国的政治实践出发修改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学说,主张放弃以革命的方式建立社会主义,而采用议会斗争的合法渠道获取政权。在工人运动和社会民主党斗争的推动下,德国最早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随着德国社会民主党政治地位的逐步提升,德国逐步导向了以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福利国家建设。


(三)世界贫困历史及其悖论对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启示


欧美发达国家的现代化价值霸权一味把第三世界国家视为贫困的代表与反贫困理论的试验场,把欧美发达国家视为现代化的代表与减贫发展的标杆,将导致世界减贫目标越来越走向盲目的、单一的甚至文化霸权式的发展道路。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现代化被等同于西方化且被视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唯一模式,甚至被过分地建构为“历史的终结”;现代性则被看作一种体现理性、祛魅和进步的价值追求和伦理目标。而全球贫困治理进程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下隐藏的欧美化价值霸权与不平等鸿沟,在中国的减贫成就与经济奇迹下暴露无遗,显露了欧美主导的所谓“美好的”价值诉求在当代世界遭遇了严峻的现实挑战与合法性危机。


一方面,诸多西方社会理论家与哲学家开始反思与批判现代化理论中的科学精神与工具理性的泛滥,现代化实践中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文化价值霸权,强调发展中国家以现代化的“反思性”来发挥自身的潜能。安东尼·吉登斯将现代性看作资本主义的工业化世界,认为“现代性最有特色的图像之一,便是它让我们发现,经验知识的发展本身,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使我们在不同的价值观念之间作出选择”,“无论是现代性的激进化还是社会生活的全球化都绝不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过程”。


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性是一项未完成的设计,其核心是自我理解和自我确证,而现代性危机的解决恰恰在于其潜能的充分发挥。两大西方社会理论家都主张现代性是尚未完成的过程,对于那些仍在为实现现代化进程而努力的社会而言,沿着“反思”的途径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才可能有效解决现代化的社会后果。


另一方面,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逐步崛起,尤其是近四十年的减贫成就与经济奇迹撕破了现代性价值中的欧美霸权与全球不平等的外衣,并自觉地倡导中国式现代化。在世界贫困史的演变过程中,经济全球化与工业资本主义逐步将原本地方化的贫困现象置于全球化层面,进而裹挟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的现代化价值体系与目标框架之中,导致种种现代性问题乃至危机的出现。这些问题或危机在气候变暖、全球疫情大流行、粮食短缺等风险事件中又极大地呈现出南北世界的差距与分化。


现代社会在“后工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与“系统性风险”等方面正在遭遇极限。由于现代社会越来越不可能回过头来依靠外在的资源,因此,它必须不断地为自己创造存在的条件。尽管这种反思并没有完全给出解决问题和危机的有效方案,但是我们从中依然可以获得警示。


(四)中国反贫困事业对世界反贫困理论与实践的启示


在上述理论启示的指引下,以中国式现代化视野总结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经验,并由此提炼出既区别于欧美发达国家又与中国实际相适应的反贫困实践模式,是实现反贫困理论的现代转型与重建的重要基础。


首先,中国的传统宗教以及外来宗教与国家间的关系呈现出与欧美社会截然不同的局面。我国自夏商周三代起直至清末一直被专制君主统治,以君权至上为核心,政治、伦理与宗教三者构成了一体化的国家体制。出于加强统治权力的需要,无论是本土宗教(诸如天帝崇拜、谶语符命、道教、儒教等),还是外来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景教、天主教等),尽管各个历史阶段的治理手段存在差异,始终处于皇权的统治之下。


具体到贫困问题上,较有影响力的佛教、道教及宗法制度,尽管其在特定的灾害困难时期会参与济贫事业,但是并没有形成诸如西方主要宗教的成体系、成规模的常态化济贫制度,也没有对中国古代政府的赈济制度与粮仓制度产生变革性的影响。


因此,在理解中国的贫困治理时,应当回溯到传统中国的君主专制思想而不是宗教思想,尤其需要关注这一君主专制体制下的社会治理模式。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基于“第三领域”分析范式的“集权的简约治理”,即古代中国在中央高度集权而又尽量维持官僚机构的简约,转而在国家与社会双方均参与的“第三领域”中依赖大量非带薪的准官员,通过半正式行政来对民间社会进行治理。


然而,“集权的简约治理”无法观照到当代中国贫困中的大量非正式治理现象,而且其本身所关注的对象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是,无论是基层政府官员、驻村干部,还是村干部或者基层群众都可能引发一系列非正式治理现象,例如扶贫领域的腐败、精英俘获、讨价还价等。二是,简约治理关注的是传统中国社会,治理主体是非带薪的准官员,治理环境是国家从乡村汲取资源,组织环境是“皇权不下县”的民间体系,话语环境则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象征体系。


当代中国“党建扶贫”实施以来,下述四个方面已与之相差甚远。


第一,在组织形态上,(国家层面)高度集权的中央政权及其官僚体系之下(社会层面)出现了由大量正式官员、“官僚化的”半正式准官员以及少量民间力量所构成的综合组织体系。


第二,在治理形态上,正式的官僚机构不仅延伸到乡镇一级,而且在最基层的自治领域中下派了大量的正式干部(例如第一书记),正式行政主动介入社会自治领域,推动半正式行政的互动与合作,并引导非正式行政或乡村自治的复杂治理形态。


第三,在官员形态上,国家推动了原有的非带薪准官员的官僚化(例如村干部职业化)


第四,在治理效果上,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渗透,重塑了乡村治理秩序,形成了一种“高成本、高效率”的局面。


整体而言,在当代中国“党建扶贫”实践中,“第三领域”空间相对较小,其结果是,国家与群众的关系十分紧密,国家基层治理高度依赖正式行政与半正式行政以及非正式行政的复合治理实践,国家对社会的影响力日益广泛。


其次,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与20世纪初的科学社会主义相比对国家的规定性已经有了新的内容和特征,充分凸显了社会主义思想与制度特点,这与沿袭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西方福利国家体系存在显著差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不仅系统地传承并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而且在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等方面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成绩;具体到贫困治理领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释放了巨大的国家善治能力,使得贫困治理的社会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中国的贫困治理模式成功地将执政党的政治领导力转换为一种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将贫困人口的个人福利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发挥了中央权威的理性化优势,激发了地方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的活力。


中国的贫困治理用事实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在福利分配方面的政治优势,有力挑战了西方传统的福利国家理论,从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跳出“依附理论”,实现反贫困的自主性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依据。因此,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需要在反复对话、比较与反思世界贫困史的演变原理与中外主要反贫困理论的基础上,建构既区别于欧美发达国家,又与发展中国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析概念与解释框架。


据此,当代中国的贫困治理模式可以理解为一种“集权的复合治理”模式。一方面,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发动大规模的脱贫攻坚行动,塑造了融合科层治理、运动式治理以及科层运动与再运动的复杂基层治理环境。另一方面,庞大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派遣正规的党员干部嵌入到基层贫困治理中,与官僚化的半正规干部互动、合作,进而形成正式治理、半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综合运用的治理实践。概言之,它是一种“中央集权与基层复杂治理环境下的综合治理实践”。


“集权的简约治理”向“集权的复合治理”转变的根本条件在于,国家基础权力的嵌入强度差异所造成的“第三领域”范围的不同(前者是“国家基础权力低度嵌入、保留了较大范围的第三领域”,而后者是“国家基础权力高度嵌入、形成了较小范围的第三领域”)


而复合治理手段较之前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执政党引领下,国家基础权力的深度嵌入使得国家资源、国家官僚与国家意志大范围地嵌入到贫困治理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第三领域”的治理空间,形成了正式行政主导下的半正式行政与非正式治理综合运行的复杂状态。


它与“集权的简约治理”的治理模式与目标差异在于:简约治理是中央集权下的简约官僚机构依靠大量非带薪准官员的半正式行政所实现的“低成本、弱秩序、高效率”治理模式,其目标是为了维护当时的基层治理秩序,节约治理成本和避免政权分割;而复合治理则是中央集权下的庞大官僚机构下派大量带薪正式党员干部参与并领导基层治理实践后,所形成的正式行政占主导、半正式与非正式治理综合运用的“高成本、强秩序、高效率”治理模式,其目的是为了改造当前的基层治理秩序,提高贫困治理效率,进而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目标。


在这样的实践活动中,集权的复合治理模式最终呈现出了“一个都不能少”“整顿基层秩序”“巩固民心”等鲜明的中国特色,不仅在较短的时间内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而且充分彰显了中国反贫困实践的自主性。


概言之,在全球视野下,反贫困理论的现代转型与重建,需要反思全球减贫理论与方案中第三世界主体性的缺失困境,总结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经验,进而提炼出既区别于欧美发达国家,又与发展中国家相适应的反贫困理论。


这既是中国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经验为基础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在反贫困伦理价值层面的必然要求,又是引领第三世界的减贫进程、解决全球减贫中的贫困主体性缺失之必然结果,还是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在反贫困方面得以丰富、发展和实现的必要前提。


因此,对中国反贫困理论的理解,需要将其置于世界贫困史与全球反贫困理论视野之中,建构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相适应且能产生引领效应的分析概念与理论框架,从而逐步实现第三世界的减贫理论与实践方案的自主发展与当代转型。这将是接下来的重要研究任务。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探索与争鸣杂志 (ID:tansuoyuzhengming),作者:吴高辉、岳经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