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E法 (ID:CAIJINGELAW),作者:樊瑞,编辑:郭丽琴,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7月31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信息,依据《反垄断法》和《禁止垄断协议规定》有关规定,约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生猪养殖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四家企业作为发起人,签署《互不挖人公约》,倡议不挖人、不拆台等,有违《反垄断法》精神,不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消息公布后不久,四家猪企联合发布声明称诚恳接受市场监管总局在约谈中指出的问题,将立即整改,消除行为危害后果。


一、有违《反垄断法》精神


6月20日,在牧原集团举办的第十八届养猪节共创共享论坛上,牧原联合温氏、双胞胎、正大向行业发出倡议,尊重行业秩序,打造商业文明,并签署“互不挖人公约”。公约具体内容为:为减少内卷,文明发展,我倡议:不挖人,不拆台。如有违约,加倍反制。


牧原集团举办的第十八届养猪节共创共享论坛现场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四家企业作为发起人,签署《互不挖人公约》,倡议不挖人、不拆台等,有违《反垄断法》精神,不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伟曾告诉财经E法,养猪企业的这一公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7条中,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分割原材料采购市场”。他认为,劳动力资源是劳动力市场的“原材料”。(详见:《车企承诺“不打价格战”,猪企约定“互不挖人”,抱团取暖错在哪?》


中国《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市场监管总局也在通报中指出,保护和促进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有助于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对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健全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韩伟表示,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反垄断辖区显著加大了对劳动力市场的执法力度,中国也出现了相关司法案例。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布一起案件的判决,认定台州市十五家驾培单位签订的联营协议和自律公约构成横向垄断协议,其中包括“限制教练车辆及教练员流动”,因而终审判决涉案的联营协议和自律公约无效。


韩伟表示,在当前就业环境下,这类影响劳动力自由流动、损害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的协议,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值得重视。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表示,该案件的典型意义是要促进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就强调要促进要素的流通,释放了鼓励劳动力要素流动的信号”。


多年从事HR工作的王之轩(化名)也向财经E法透露,一些企业确实存在隐蔽的“互不挖人”协议,“比如是老板之间相互打过招呼,这样员工就不能在两家公司之间来回跳”。


二、柔性监管工具


按照官方的通报,四大猪企的“互不挖人协议”还未在实质上违反《反垄断法》,但存在违法性倾向。


陈兵表示,这种行政约谈显示,监管部门正探索柔性的常态化监管工具。


上海财经大学竞争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波则认为,行政约谈起到提示风险、警示教育的作用,从而起到及时预防和制止潜在垄断行为。袁波表示,作为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方式之一,可能会越来越多地被使用。



袁波告诉财经E法,《反垄断法》第六章“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中规定了“行政约谈制度”,属于一种调查方式和手段。


袁波进一步指出,行政约谈是一种非处分性、非惩罚性、非强制性的行政事实行为和指导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活动,但不属于行政行为,更不是行政处罚,“准确来说,意味着被约谈者的行为涉嫌构成垄断行为”。


但陈兵认为,如果要判断是否违法《反垄断法》,需要进行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会要求,四家企业要高度重视《互不挖人公约》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 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抓好整改,消除行为危害后果,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 二是深刻吸取教训,对照《反垄断法》及配套规定排查反垄断合规风险,全面自查自纠。


  • 三是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合规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将密切关注劳动力市场竞争状况,加强常态化反垄断监管执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动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之后不久,四大猪企发布联合声明称,此前关于互不挖人的倡议,旨在促进行业健康文明发展,其中部分表述表意不当,有违《反垄断法》精神。声明还表示,关于该倡议,从未制定具体细则或实施相关措施。为避免造成误解,决定撤销该倡议,并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支持行业内人才自由流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E法 (ID:CAIJINGELAW),作者:樊瑞,编辑:郭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