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山东烟草专卖局发布了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其中要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据媒体报道,不仅仅山东烟草局列出了该要求,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烟草专卖局、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等也在招聘中提出了该要求。
此事件引发公众广泛热议,多数舆论持赞同态度,认为该举增强了体制内岗位流动性,提振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信心,有利于增加“寒门出贵子”的可能性。但也有舆论持负面态度,如“不在烟草可以安排到电力啊,互相帮助” “‘三代烟草人的坚守’不是那么容易打破的”。在这些或褒或贬的争议背后,实际指向的是公众对于现实中阶层流动性的关注。我国民众普遍具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朴素价值观,而通过教育在就业市场获得相应匹配的回报,是民众最直接和最迫切的需求。尤其是在面临经济结构转型,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就业是促进社会流动、防止阶层固化、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探索与争鸣杂志(ID:tansuoyuzhengming),作者:朱光磊(南开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晨行(时为南开大学博士),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5期,为方便阅读,有删节,原文标题:《现实还是风险:“阶层固化”辨析》,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及其陆续产生的成果,诱发了亿万中国人追求富裕生活和自我发展的利益动机,社会成员构成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地进入了重组与分化的历史时期。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 社会成员突破阶层临界值,实现向上流动的力量有弱化的迹象。
最近几年,从专业刊物到大众媒体,内容讨论中国社会阶层固化的文章不在少数 。收入分配与贫富差距问题、机会公平与公民权利保障问题等,都是引起广泛而热烈探讨“阶层固化”的主因。在当今新旧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针对阶层流动受阻现象而提出的一系列概括性说法也广为传播,如“官/富二代” “拼爹” “寒门再难出贵子”和新“读书无用论”。
舆论发酵,无疑强化着人们对“中国社会呈阶层固化状态”的认知。实际上, “阶层固化”作为一个舆论热点词汇,并非是经过反复论证而产生的严格的学术概念,而是从舆论界“闯入”学术界的。客观存在的阶层流动受阻因素、对“阶层固化”概念的界定不清和民粹主义倾向,三者的叠加共同导致公众对于”中国社会阶层固化”这一说法的普遍追随和认同。
因此,应如何界定“阶层固化”的概念?流动滞缓的程度达到何种状况时,在学术上被定义为“阶层固化”才算严谨?“阶层固化”在中国是既成现实,还是言过其实?这些问题都有必要进行商榷和梳理,也需要在比较视野下予以思考与分析。这两方面的工作,相互关联,缺一不可。
舆论的风险放大机制与“阶层固化”
(一)阶层固化:被放大的风险与被掩盖的流动
在舆论传播过程中,公众所获取的信息很大一部分来自“口耳相传”。然而这部分信息未必真实、准确。针对这一问题,卡斯帕森(Roger E.Kasperson)和瑞恩(Ortwin Renn)等于1987年提出了“风险的社会放大(The Social Amplification of Risk)”的概念框架,主要观点为:风险事件与心理过程、社会过程、制度过程和文化过程相互作用,这些过程可以强化或减弱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并形塑其在认知风险之后的行为。
从这一视角出发,社会风险被看成是主客观的统一,部分由社会文化建构,部分是风险事件的客观属性。“风险的社会放大”过程,主要涉及社会放大的信息机制和社会放大的反应机制。后一机制又包括“启发式与价值” “社会团体关系” “信号值”与“污名化”。该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其丰富了社会风险的内涵 ——将风险事件的前期发生与事件信息的中期传播、公众的后期反馈效应统一起来。
各阶层讨论与其利益、兴趣相关的“阶层固化”问题,只是媒介融合时代舆论场的一个缩影,是合理且必要的意见表达过程。然而,一旦意见统一地走向极端,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风险的社会放大。“启发与价值”,意味着个体利用简单化的机制(如过去的经验)或个人价值倾向去评估风险并塑造回应。对阶层流动问题,公众大多以其个体的处境、经验甚或感觉进行判断,同时受制于主、客观条件而无力对话题进行严格考察。社会成员对风险事件的反应与理性判断,还会深受其所在团体性质的影响。
目前,中国的社会组织文化对个体价值判断的影响初露端倪,但尚未十分显著。在舆论话题中,部分公众倾向于相信多数人的意见。“信号值”是指风险感知度与报道事件的用语的密切关系。“阶层固化”一词的使用,来源于部分学者和媒体对现实社会中阶层流动受阻现象的印象总结,而这一词汇恰恰具有“潜在高信息值”。“污名化”则是指风险事件与不受欢迎的团体或个人相关。阶层流动被打上“拼爹” “官二代” “富二代”的重印,就表明阶层流动的总体态势已受累于污名化。
如此一来, “阶层固化”的风险被日益放大;社会成员实现纵向间流动的现实却部分地被舆论所掩盖 。以中青年知识分子为例,他们中的大多数,无论是与从前的自己,还是与父辈比较,在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方面都有了相当程度的提升,每个个体的亲身经历大多可被视作阶层流动的一个个鲜活实例;而与此相矛盾的是,他们中的许多人认为中国阶层固化风险潜伏。
这或许是因为,与努力程度相当、先赋条件更优的人群相比,他们的“所得”仍显不足,从而存在一定的心理落差。这种落差感既是促成舆论广泛传播的主要原因,也是舆论传播中风险放大的结果。
(二)规范与调整:区分阶层流动受阻的“现象”与“态势”
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表现出相当的复杂性和过渡性。一方面,曾经阻碍人们合理流动的一系列制度和社会政策,诸如家庭出身、所有制、单位制、城乡二元体制等,有的已退出历史舞台,有的正在式微。如今,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已认识到,只有以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作基础,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创造服务社会和发展自我的机会,才是光彩、牢靠而又长久的。
但是,一些不利于阶层流动的倾向也日渐显现。这表现为:其一,处于社会中上阶层的代际继承性增强,底层群体的子女进入较高阶层的门槛明显提高。其二,1990年代中期以来,中上阶层所具有的社会资源优势扩大,其子女优势地位愈益突出。显然,这些倾向不利于形成开放的阶层流动机制与合理的社会结构。此外也须承认,无关发展程度的高低,在不同时代下、世界各国中,上述现象都难以避免地存在着。
“固化”表示一种既成的停滞流动状态, “阶层固化”是建构在流动受阻现象和特定文化语境之上的概念,是阶层流动障碍因素在舆论中的社会放大。中国社会阶层流动受阻现象确实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整体呈固化态势。新中国成立以来,阶层分化与流动的基本态势、基本框架和基本数据均可以证明这一点。
历史回溯与现实症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阶层流动
(一)历史阶段回溯
1949年以来,社会阶层的分化与流动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迁使各阶层的结构和关系经历了十分复杂的变化。以政治、经济制度变革和相关政策调整为线索,可将这一段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65年):阶级关系重塑与“二元身份”形成。这一阶段社会流动的特征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阶级阶层结构与流动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受控于制度变动。在巩固新生政权的思路引导下,党和政府试图通过简化社会结构建构起人民群众的国家认同,并强化对团结共建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地主” “资本家”等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相应的社会地位;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工农联盟共同构成国家的政治基础。
其二,在一系列政策的作用下,形成了“二元身份”边界。中国当然没有法定的身份制度,但历史中积淀下来的身份观念与计划经济体制、封闭式的社会管理模式相结合以后,就逐步引发了严重的“准身份”现象,并有了相当的顽固性。这种“二元”的“准身份”划分。当时,阶层的流动渠道十分有限,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可以通过参军、升学等方式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这些简单化的手段,严重抑制了各阶级阶层进行自然而必要的社会分化和流动。
第二阶段(1966年~1977年),这一时期,很多人遭遇向下的阶层流动。新中国刚刚建立并发展不久的教育制度受到创伤,大学招生制度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取消了被许多青年人视为“可以改变命运”的高考制度。数以千万计的青年人无法通过大、中专教育等后致性因素实现流动。
第三阶段(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大分化与新组合。改革初期,阶级阶层大规模分化与重组,社会的整体活力得以提升。对“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思想的否定,终结了依据政治标准判别阶级属性的泛政治化时代,整个社会开始了正常的分化与流动。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初步发展。
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先后形成了农业劳动者、村组干部、乡村知识分子、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个体劳动者等阶层。在城市,企业制度的改革使原本涵义宽泛的“工人阶级”开始分化,蓝领工人和白领员工的界限明显化了。此外,随着政策规定的逐渐宽松,一些人开始走出“单位”,自谋职业。“文革”结束,以恢复“高考”为主要标志,人们重新获得了凭借个人努力而获得跨越阶层边界的机会,激发了全社会学习科技文化的热情。
这一时期,制度因素与市场因素共同影响社会阶层流动,与此前不同的是,制度的变革对阶层流动所释放出来的能量,不是压制而是推动。但是与此同时,为使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平稳过渡而实行的“价格双轨制” “留职停薪”等做法,客观上为部分官员提供了一定的“寻租”空间,市场价格与计划价格之差额成为谋取暴利的来源,从而有了社会上对这部分人的“官倒”等称谓。不可否认,这些因素的确对后一阶段的流动构成障碍。
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阶层边界日渐清晰下的稳定流动期。这一阶段,市场机制开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其结果是,阶层分化愈益深刻,阶层之间的边界逐渐明晰,同时贫富差距日益显性化。
事实上,从多位学者组织的对全国范围内的抽样调查数据来看,中国社会的开放指数总体在提升:从代际流动上看,1980 年前后,总上升流动率从32.4%上升至40.9%,有四成的子女实现了相对父辈有所上升的社会流动;
从代内流动看,1949年~1979年,从前职到现职实现向上升迁的流动率只有7.4%,到了 1980年~1989 年,向上升迁的流动率提高到18.2%,1990年~2001年,向上升迁的流动率进一步提高到30.5%。从改革初期(1978年~1992年)到改革深入期(1993年以后),父代阶层与子代阶层之间的关联系数降低,社会总流动率提高。代际流动的障碍因素也逐渐从改革前的体制排斥转向市场排斥,由于体制身份具有较强的刚性,市场排斥主导下的代际流动机会相对更大。
(二)阶层流动受阻的主要表现
从上述统计数据来看,中国社会阶层纵向流动的态势总体上是向好的。盲目的乐观与悲观都不可取,在把握整体态势的同时,依然要重点关注现阶段阻碍阶层流动的因素。归根结底,底层“上流”的受阻因素,来源于在社会竞争中与强势阶层先赋因素的不对等和获得后致因素机会的不平等。如不考虑先天的体力、智力因素,一个人的社会先赋因素通常较为稳定,阶层纵向间流动的决定性因素多在于个体奋进的程度与外部环境(包括制度与政策、惯性行为机制)的支持度。
1. 政治领域 :“官本位”思想。儒家思想中的政治说教、科举制与官僚政治共同塑造了中国的“官本位”传统。即便是如今,同为中等收入者,一些公务员往往比私营企业主、学者、自由职业者等具有更高的社会地位优越感。“官本位”下的科层制具有较高的办事效率,但充斥着“长官意志”等不利于科学、民主决策的思想行为。“官本位”传统的影响,加之权力制约不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极易出现以公谋私行为。
2. 经济领域:贫富差距的扩大与代际继承。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是继2008年达到0.491之后的第七年下降,也是自2001年来的最低点 ;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维持在0.24~0.36的水平。中国的收入分配结构仍存在不合理之处,区域间、城乡间及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都比较大。
贫富差距的形成及扩大有诸多因素促成,包括自然和历史的,体制和政策的。这些因素不仅带来个人劳动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带来财富差距的迅速扩大,其中家庭住房自有率和金融资产净额构成财富差距的基本内容。与权力、社会网络和社会声望相比,财产的代际传递最直接、最便捷、最容易,因此基于贫富差距基础上的代际财富继承,直接导致了社会成员之间“起点的不平等”,意味着底层的“上流”要付出更多跨越性的努力。
3. 教育领域:区域间、城乡间资源不均衡。社会成员获得更多优质的教育机会,是减少阶层流动障碍的主要路径之一。不同层次的教育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基础教育的普及是社会平等化的重要因素,不但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定的就业资本,并且在推行义务教育的前提下,税收承担基础教育的经费— —富人缴纳更多税额,发展基础教育本身也是在进行社会再分配。
而高等教育则是一种选择性教育,具有一定的机会成本。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的相关度也在不断提高,多受一年教育者,收入增长6%~7%。因此,这也引致质疑之声——高等教育的超常规发展最终会拉大贫富差距,并可能导致以“文化资本凝固”为特征的阶层流动障碍。高等教育势必要发挥其特定的功能,而基础教育资源在区域、城乡间分布之不均衡是阶层流动影响因素中更为主要的因素。基础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性表现在经费投入、师资水平、教学设备配置等多个方面。
(三)现实症结:影响阶层流动的综合性因素
对于“阶层固化”现象、态势与趋向的相关问题,不宜急于作定论,需要逐步在认识中分析、在探讨中化解。影响阶层流动的因素,除宏观的制度与政策之外,还存在中观的制度外“间隙”行为机制与微观的差异化。
1. 宏观因素:制度与政策。国家制度与公共政策是影响社会阶层流动最外围的背景性因素,其特点是具有宏观性,能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广泛的影响,却不一定是对每个个体影响程度最深的因素。对中国社会阶层流动产生影响的制度因素,包括资源配置方式、单位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高考制度、公务员制度、税收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因素,如改革开放、 “调整户口迁移”、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等。特定的制度框架及与其相配套的政策手段会导致后续一系列的社会行为机制,这些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同样会对阶层流动产生作用。
2. 中观因素:制度外“间隙”行为机制。制度外“间隙”行为是影响阶层流动的“夹心层”因素,主要指某些行为在制度(或政策)规定之外活动。其中有少部分合法,另外的部分则处于法律“灰色地带”或非法,通过隐性手段和一定的“潜规则”影响阶层流动,包括“惯性思维”机制和“间或行为”机制。官僚作风、 “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等都属于典型的“惯性思维”机制, “间或行为”机制是指非连续性的制度外行为,具有一定的投机性,如公共职位获得中的“照顾”、寻租等。
3. 微观因素:差异化的个体能动性。差异化的个体能动性,指不同的社会成员个体通常设定不同方向和程度的奋斗目标,具有不同的能力、决心和毅力;可付出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实际行动,人们的身心状态也具有一定差异。这些都将影响社会成员个体后致性因素的获得,从而导致实现阶层流动的结果有显著性差异。
以上三个层面的影响因素既可以是链条式发挥作用——通过层层传递而最终影响阶层流动,也可以分别直接对阶层流动(固化)发挥作用。决定阶层流动状态的因素错综复杂,将存在阶层固化风险的原因仅归咎于制度与政策层面,是简单化的,也不利于引导青少年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比较视野下“阶层固化”的疑问与说明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阶层流动历史概况的纵向考察,并关注其他国家的阶层流动现状,便不难引发以下两个问题:其一,较大样本容量的社会调查和分析得出结论为:改革深入期,阶层流动的代际关联系数在逐步下降,流动率依然保持上升态势,却为何与多数的舆论观点相左?只因公众的主观判断有所偏差?其二,西方社会不乏阶层流动的障碍因素,在学界和舆论中也有与代际复制相关的探讨,但似乎不强调“固化”的概念。为何在中国“官/富二代”等流行语的传播更广,并常常成为人们的话题?
第一,着实存在的集团分利行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体制改革与分配方式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分化,开始出现部分资源向少数人集中的倾向。这些群体成员在其紧密联结的社会网络中“相互帮衬”,以争取更多的稀缺性公共资源,试图将获取的身份、地位在其子代中实现“再生产”。现实中,既得利益者试图通过垄断社会资源和大肆攫利的行为,以及如今新媒体信息传播技术的发达,共同为舆论热议“阶层固化”提供了着力点。
第二, “炫耀性消费”与贫富差距问题的显性化。宏观上的城乡和区域间的发展差距、微观上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都是人们目前必须正视的问题。从阶级阶层的角度看,各社会成员之间在经济上的差距也为彼此带来心理上的鸿沟。尤其是一些群体的炫耀性消费和大量夸张的广告用语,使得人们对贫富差距加大的认识被不断强化。
炫耀一方获得了强烈的优越感,另一方则有着深刻的被剥夺感。贫富差距与阶层流动(固化)问题二者之间似乎隐含着这样的逻辑关系:社会成员在“贫”与“富”之间轮流坐庄是阶层流动的必要表现形式。正是这种联系,人们更易于对其中一个问题所引发的主观感受转移到对另一个问题的理解上去,尽管它们并非是全然相同的问题——贫富差距主要强调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在经济条件上比较优势的大小,阶层流动则侧重强调经济、社会地位等比较优势在不同社会成员间的流转。
第三,阶层流动模式的调换。新中国成立与改革开放之初的阶级阶层流动均以结构性流动为主。进入改革深入期后,阶层的流动模式发生转变,即以非结构性流动(又可称“相对流动”)为主。
阶层结构性流动的主要特点是大规模、急剧性和跨越性,其动因多为某项基本制度的变化(如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形式、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等),通常通过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改革甚至革命的方式实现。而非结构性流动通常发生在社会平稳运行时期,较少受到制度变化的影响,更多的是依靠个人所具有的先赋性、后致性因素和一定的机遇而实现纵向流动。这种流动不强调社会结构变动等外部条件,主要考察个人资质、流动愿望和社会资本对实现流动的影响。
第四,社会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与个体相对优势的下降。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制度从起步、发展到遭受重创,再到复兴,国家需要的各方面高素质人才也从严重短缺到相对充足。科学文化整体的绝对水平提高使得“文凭”的相对优势下降。如今已步入求职或就业阶段的“80后” “90后”一代,深感大学毕业后的境遇不如与其同等学历条件下的父辈。
亦即,他们若想获得更佳的职位、更优的待遇,实现跨阶层的流动,要投入比他们父辈一代更多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包括家庭支持与个人能力,也包括一定的机会与际遇。当今,读书并非无用,而成为一种必要,高等教育的边际效益在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的背景下逐渐下降,但在竞争中缺乏文凭,就等于丧失了继续竞争的入场券。一个工作岗位的基础薪资水平,通常是由该岗位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稀缺性来决定的。教育可能无法宏大地改变命运,但是终究能够改善境遇,每个人都应当在坚持理想与崇尚理性之间找寻平衡。
防范阶层固化风险:由原则到策略
(一)“控制”与“限制”结合原则
在经济水平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和社会系统平稳运行的双重前提下,改善阶层流动机制依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防范社会形成阶层固化的整体态势,须遵循以下思路:首先,解决客观上迫在眉睫的障碍因素;其次,解决主观上为大多数社会成员心头所急的问题;再次,对于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做到合理规划、设立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并且应当在棘手问题得以解决之前,尽力限制其负面效应。
对于当前易于解决的问题,应适时通过管控的方式降低阶层固化的风险,此为“控制性对策”;而对目前尚不能被完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限制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副作用,此为“限制性对策”。逐步消解阶层固化的隐忧,应当注重“控制”与“限制”对策的结合。
(二)“应对”与“面对”结合原则
目前,阶层固化是一个尚无定论的问题,是阶层流动受阻的客观现实和人们主观感知到的风险在综合作用下所产生的意涵。这意味着,防范阶层固化的风险,在注重解决阶层流动受阻实际问题的同时,还应疏导各阶层成员中出现的不良情绪,积极引导其对阶层流动现状进行客观的认知。
“城市中下层就业群体”和“具有高等教育水平的人”,是对结果公平具有显著感知的两类群体。前者面临着向上流动的困难,后者则具有更高的自我期待。削弱阶层流动受阻的因素,涉及该如何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去“应对”的问题;而对于部分社会成员的情绪化,则突出强调社会和个人都应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在理想化与理性化之间找寻平衡。
(三)保障机会公平原则
如果说公众对社会结果公平的认同由收入水平决定的话,那么,对机会公平的认同则主要受教育水平的影响。正如“正义论”中的“差别原则”指出,机会公平的意涵不应仅包括在激烈的社会竞争过程中免受歧视,还应考虑到阻碍人发展的自然因素的差异。对于因自然条件的劣势(个人残疾、出身贫困、成长地区落后)而无力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同等竞争的社会成员,要予以相应的“补偿”。
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为例,坚持机会公平原则,就意味着不仅要保障每一次高等学校招生选拔考试的公开性、严密性、公正性,还要对教育体系的完善度与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加以考虑。对贫困落后地区学生,可采取如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等相关补偿措施。因此,减弱阶层流动受阻因素的作用,应当充分保障“纯粹程序公平”,不断使“身份”向“契约”转换;补偿“起点”的不足,针对先赋条件不占优势的社会成员予以制度的“特别保障”。这些做法均有利于削弱马太效应,防止社会的两极分化。
(四)策略选择:多层次、全方位防范阶层固化
问题症结的所在为对策之源。削弱阶层流动受阻因素、防范阶层固化,应当从调整制度、完善相关机制与监督程序、发挥社会成员个体积极性等不同的层次进行。做到问题出在哪一层面,对策就用在相应的层面。全力保障阶层流动的通道顺畅,是为社会整体提供一种历史性的机会公平。
社会生活中各领域存在的不公平因素影响了整体社会效率的提高,阶层流动的影响因素在各领域的高度相关性,决定了改善流动机制,要从全方位、多领域入手,不可偏废一方,且要防止解决问题的层层加码而致使形成和完善中的政策最终或中途以失衡告终。
具体而言,要继续加快城市化进程,在城市化的背景下不断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减小因户籍身份阻隔而带来的福利差异;持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化、均等化,尤其是保障受教育机会的均等,继续加强对“希望小学”的支持力度;完善税收制度与征税监管机制,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管,着手对征收房产税、遗产税与赠与税制度的立法工作进行调研;更应注重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还要充分汲取拉美地区的经验教训,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社会阶层的纵向间流动,之所以还存在诸多问题,也是由于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所限。市场机制仍不健全,贫富差距扩大,国民收入整体水平有待提高,这些因素均影响着阶层流动和各阶层的社会心态。多分享一些发展成果,多一些所劳与所得的均衡,才能少一些怨言。
发展当在稳中求进,中国跻身发达国家的行列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保障机会公平却可以通过深层次、广范围的制度机制调整而及时进行。大部分社会成员业已愈益深刻地感受到相关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变化,并在更多的时刻享受到了这些变化所带来的福利。在中国政治局面稳定、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的前提下,我们期待着社会各方能够共同促成一个更加开放、合理、顺畅的社会阶层流动机制。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探索与争鸣杂志(ID:tansuoyuzhengming),作者:朱光磊(南开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晨行(时为南开大学博士),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5期,为方便阅读,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