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AnA旅行者沙龙 (ID:AnAlxz),作者:朱利安大王,原文标题:《20230702,我时常意识到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7月1日开始,推特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按照推特老板马斯克同志的说法,他对推特用户进行了限流。免费账户每天能看600条推(后来改成800,后来又改成了1000),收费用户(每月8美元),可以看的数量是10倍。包括评论也算一条。


流量用完以后,推特页面如图所示。



我既看不到自己发布的内容,也看不到我关注的人的内容,也不能搜索具体的对象去看他/她的内容。评论也看不到。整个推特对我来说就彻底是个异次元了。


比我当年微博被炸号死得还彻底。


当年微博炸号,留下的幽灵号不能说,好歹还能看。而推特限流,直接把人丢进黑洞。


有趣的是,在“限流”的背景下,推特推送给你的广告一条没少。推送给你的各种你没有关注的,无关的东西,也一点都不会少。尚不清楚这些强行塞到你眼前的东西有没有计算在600/800/1000的流量值内——我猜是算进去了的。



值不值得花8美元去充值呢?


首先,在漏水的船上掏钱升舱属于脑子有病。


推特自从马斯克接收以后就破绽百出。这次事件,多家严肃媒体都做了报道,用户一片骂声。马斯克服软发了一条解释:这只是临时措施!


原文我不记得了(而我今天的流量用完了也没法搜来看),可以肯定的是态度极为傲慢。没有对用户道歉。没有说让大家的使用体验感差到这个地步感到过意不去。至于这个临时措施要临时到什么时候,也没说。


这样的人当舵手的船,离沉不远的。我对此已经有过经验了。


有人指出,此次限流的原因是推特拖欠了谷歌云的服务器费用。合约于6月底到期,马斯克不想和谷歌续租,又没有提前找好供应商。于是从昨天起,就属于欠着谷歌的钱。于是他就限用户的流。


从头到尾,是推特自己的问题。最后拿来羞辱用户。这种就叫PUA。


一个靠流量作为经营指标的平台,斥责用户使用平台是在偷他的流量便宜,被人当成贼。



其次,我不为任何“用户创建内容”的平台付费。


什么叫用户创建内容的平台?大部分社交媒体都是:平台本身不产出内容,所有内容都来自用户(文字、图片、视频等)。换句话说,平台的价值完全仰赖于用户。用户才是平台的衣食父母。平台想从广告/商业中获利,看有多少活跃用户。


是用户把平台养起来的。


任何一个类似的“内容”平台,反过来找用户要钱,我都觉得是非常可耻的。


我买了Netflix的会员,和室友三个人共同买了家庭计划,一个月差不多8澳元。买了Spotify,学生优惠每月5澳元。我甚至还给chatGPT付费了,一个月20美元。为这些东西花钱我心甘情愿,因为他们产出了内容,我需要这些内容,理当花费。


有人说,付费是为了使用它的“功能”。



这一点,就必须说一下Tiktok。


我不喜欢这个软件。我不喜欢它的背景/母公司,不喜欢碎片化的短视频,不喜欢病毒式发酵的全民模仿。


但必须承认,Tiktok非常成功。


除了在用户数量增长上的成功外,现在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大学里的数字媒体战略的实践/研究,都把Tiktok作为重心。如果你想做一个基于媒体内容的自由职业者,Tiktok一定是首选。


它可以让你赚钱。


国内有个词叫“变现”。


所有的大平台放在一起比较,例如Facebook、Twitter、Instagram等,Tiktok给用户的变现渠道最简单、最明确,不用用户自己费尽脑汁去想办法。


它至少包括以下途径:


1)创作者奖励(Creator Fund)。如果你拥有1万以上的真实关注,就可以直接从Tiktok分一杯羹。根据你发布内容的阅读量多少,折算成钱。


2)创作者市场(Creator Marketplace)。Tiktok自己提供品牌/商业实体,帮助创作者和他们对接,建立商业合作。包括参与品牌的线上活动。方式非常多样。因此不需要小网红自己可怜巴巴地找赞助商爸爸/妈妈。


3)直播打赏(live Gifts and Video Gifts。这个大家都熟。它一方面给创作者带来收益,一方面也要求创作者如果想挣钱的话,就得想尽办法维系自己的受众,增加粘度。这一点与Tiktok的利益完全一致。他们也需要把用户集中在自己的平台上。


4)卖货/分销。对于大部分数字媒体的自由职业者而言,他们可以创造数字内容(文字、图片、视频等),但是并没有货可以卖。即使到了2023年,人们对数字产品的付费意愿依然没有实物高。因此,Tiktok给这些创作者对接“实物产品”,从你的页面购买,你就能赚提成。举个例子,你是个美妆类的视频创作者,那就给你对接化妆品、衣服、包包,你不需要管生产、物流,甚至连销售都不用管。从你的页面买了,提成就有了。


5)其他——我读的行业分析报告里,对Tiktok的“变现”方式总结了12条。比如品牌代言之类。我着重列举的4条,是所有小型创作者都可以参与的盈利方式。不需要什么背景,不需要很大的影响力。



虽然我个人不喜欢“变现”这个概念,觉得过于急功近利。认为Tiktok为了鼓励用创作者最大化的追求“变现”,会使其拼命迎合当下的趋势、受众的需求,并以最有性价比的方式(也就意味着缩减质量)去实现,一定程度上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那些耸人听闻的,迎合大众的,夸张荒诞的会占据主要的视线,而且越来越成功。


然而,也必须承认,对很多“专业”创作者来说,纯粹用爱发电也不可能持续。生活在当代,谈“为了理想而创作”,对99.9%的人来说都太奢侈。


所以Tiktok的增速惊人。


它的各种滤镜,方便好用的模版/工具,短视频的形式,都不是它成功的主因。


它成功的主因,为“内容创作者”提供赚钱的渠道,才是核心竞争力。


它背后是互联网产品经理都该重视的一个逻辑:尊重你的内容创作者。



作为对比,推特的“内容”创作者一直都几乎不能赚钱。哪怕平台直接在你的推文下塞广告,别人为了来看你的推文才看到了广告,也跟你关系不大。


不过,人们需要一个纯粹表达各种意见的广场,它依然有自己的空间和特定的用户群。由于推特的“战场”属性,使它尤其是在新闻(包括政治、经济、科技、国际新闻)的发布和讨论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因此它也一直是互联网上不容忽视的“三大”之一。


走到马斯克现在干的这一步,可以说是整个互联网前所未有的。


一个靠用户创建内容的平台,让用户丧失了对内容的访问权。对所有平台都至关重要的用户数量、活跃度,被马斯克拿来做“限制”。


用户使用社交平台,变成了用户在乞讨平台流量,在吃“嗟来之食”。


是继微博等平台随意删除用户账号/用户内容后,我所见识过的一个新低点。老实说,很震撼。



上网这么多年,我经历了以下心路历程:


互联网牛叉!东西一旦放在网上,就不会消失了→想要一直放到网上得一直花钱买存储空间→原来放到网上的东西就不属于自己了,有人比你有更高的权限,可以想删就删,不用问你→外网比内网好,外网讲规矩→我连自己发的推文都无权访问了。


我有个朋友,热衷区块链,每天都向我安利十次“去中心化”的理想。


我说,听起来很美好,不过我对“去中心化”这种事是没有那么浪漫的期待。互联网终究是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社会到处都是中心,到处都是等级结构,互联网怎么可能真正“去中心化”呢。


像马斯克这样的人存在,大概就是为了证明我不是想太多。


连Tiktok都能在同行的衬托下变成一个正面的例子。可想而知已糟糕到什么地步。



我的推特有12万多一点的关注者,还有10万账号躺在黑名单。


5年多的时间里,安慰过很多人,回答过很多人的问题。帮人理清过一些概念。尤其是最近一两年收到很多私信:大王我到X国了。


有人在我这里吸收了力量,踏上了旅途,终归是有用的。


差不多,该说再见了。


互联网已经丧失了永恒的错觉,也就不可能有永恒的博主。


这个公众号其实也一直在摇摇欲坠的边缘。如果最后连它消失了,我也就不挣扎了。


或早或晚,会有分别。


我们早就有觉悟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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