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据都市时报援引“搜狐千里眼”报道,近日,在浙江绍兴,徐先生租的车位被一轿车霸占,并且对方多次拒绝挪车,无奈之下徐先生用警示柱将轿车围住并用两辆车挡住。



徐先生称,车位是跟另外的业主租来的,有天回家看到了该车占用了车位。随后徐先生打了114移车,与对方联系了6次,总共2小时。



“对方说这是公共车位,谁都可以来停,自己不移车。”徐先生说,报警后对方说喝醉了,不能开车。



第二天,徐先生便找来了工人,将车位给围了起来。对方至今没有联系,徐先生说反正自己车多,希望对方公开道歉,不然一直别想走。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占别人车位还拒绝挪车”,“好无语,这么理直气壮吗?”

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业主购买车位后,车位属于个人,业主具有占有使用权,且该权利具有排他性,其他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该车位。

在排他使用的情况下,当自家车位被他人占用后,业主可以找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制止车主的侵权行为。如不能及时解决,业主可锁车,但不能破坏车辆。

“我不缺钱,除非她出面道歉,才会把柱子拆掉,不然就一直耗到底。”5日,徐先生告诉九派新闻,车位是他从朋友那里租来的,每年需要支付3000元。其反映,地下车库内有自己买的车位,但由于位置不太方便,所以才从朋友那边租下一个。

事发当天晚上,他准备将车停在地下车库的车位上,却发现车位被一辆黑色轿车占用。“我打了114联系车主,对方在电话里说,以为车位是公共的,又说她喝醉了,让我自己挪。”他解释,小区车位全部都是私人车位,没有公共车位,对方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

他称,由于对方不愿配合挪车,且态度恶劣,第二天自己便花费1000元,让工人在车位周围焊上警示柱,并将车轮锁上,还用自己的两辆车停在对方车的前后。

由于车无法移动,对方报了警,派出所也联系了他。“派出所那边跟我说,他们只能调解,建议民事诉讼。”

“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她道歉,至于停车费、赔偿都不需要。我就是要整治这种随便占车位、还不挪车的不良之气。”徐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