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刘言飞语 (ID:liufeinotes),作者:刘飞Lufy,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近期一直在关注 AI 作图的所有权问题,正好前几天有相关的新闻出现,就整理了一下分享出来。
一、背景
对于 AI 作图的版权争议一直存在,尤其在 Midjourney 流行之后,大家不用再自己用高性能 GPU 搭模型,AI 的图变得俯拾皆是。
对于 AI 模型爬取大量艺术家的内容是否道德或是否合法,这是另外的议题。仅说对于 AI 作的图是否属于用户,常规的看法有两种:
反方认为,AI 是从海量的素材库里拼接和重塑的内容,真正的创意都是原始的艺术家们的。这种看法会蔑称 AI 做的图为“尸块”,没有灵魂;
正方认为,AI 作图也是需要创意的,prompt 就是创意的体现。让 AI 自己画,很可能画出不成体系的内容,但经过 prompt 的精妙设计和迭代,用户是能施加创意到 AI 生成的作品上的。
这就是各种艺术社区,或者 AI 图片分享的评论区里,反复争吵的立论了。
Midjourney 官方在开放会员后,就在使用手册(docs.midjourney.com/docs/terms-of-service)里明确标明了版权的归属,即除非是高收入公司用户,否则用户均是拥有所有资产的,可以自由使用图片。
这代表 Midjourney 是放弃掉了用户作图的所有权。但前提是,Midjourney 是否能确认用户有这些权利。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对于 Midjourney 怎么使用的问题,参考:《一些 Midjourney 的入门指南与绘画经验》。
二、案例:K 女士的漫画书
就在前几天,美国出现了一个最新的案例,是美国版权局的一封回信,完整做出了 Midjourney 作图版权的解释。
这个背景大概是这样的:
在 2022 年 9 月,K 女士(Ms. Kashtanova)利用 Midjourney 创作了一份有 18 页组成的漫画书 Zarya of the Dawn,并提交了版权申请。
这是漫画书的封面,左上角也标明了与 Midjourney 合著。但在版权申请中,并没有提到是用 AI 作图的。于是申请被驳回,要求提供更详细的说明。在 K 女士提供了完整的使用 Midjourney 到制作成书的所有过程信息后,美国版权局给出了完整详细的回复。
太长不看的版本是这样的:
由 Midjourney 作的图不是由人类创作的,不受版权保护。
但 Work's text(文字)、selection(素材选取)、coordination(协调)和 arrangement of the Work’s written and visual elements(即文字与视觉元素的排版),受版权保护。
版权局对此还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第一,通过具体使用过程的考察,发现 Midjourney 不能理解语法和词义,而是将prompt 里的内容转化成tokens与训练数据做比对生成图片,生成的结果是随机的、不可预测的,不像人类艺术家,对于呈现出的结果是有具体想象和把控力的(a particular expressive result)。用户在过程中并不像画家、作家、摄影师一样,因为整个过程不受控(not controlled by the user)。
第二,同时,不断通过修改 prompt 改进图片也不算创作,Midjourney 更像是给人类作者一个无限素材的图片库,虽然图片可以进化,但人类作者也只是“选择”一个他最满意的,而不是“创造”一个他最满意的。
这是回复信引用的 K 女士的截图,可以看到她的 prompt 表述很简短。她选择了一个最适合的图加入漫画书,这是有价值的。但大多的创作过程是 AI 完成的。
第三,用户的 prompt 也没有版权,因为就像甲方要求设计师,我要XXX里的XXX,不应该成为图片的版权。真正有表达性的作者依旧是设计师。
第四,K 女士虽然用 Photoshop 进行了修改,但修改的内容太少(嘴唇的修整),不能算是创作,这部分也不受版权保护。
总体而言,用户做的并不是 master mind 而只是 influence 。
版权局的这个说明很有逻辑,也对用户在 Midjourney 上直接出的图是否有版权下了明确的结论。
有兴趣的可以访问完整的回复信:https://mitchjackson.com/wp-content/uploads/2023/02/Zarya-of-the-Dawn-Letter.pdf
对于这个结果,K 女士的回复是,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版权局表示了会支持在图片基础上的排版和进一步创作,并没有否认所有包含了 AI 图片的作品都是无版权的。她还表示会继续推动寻求 AI 图片方面更进一步的支持,让版权局承认其中的人类创造的部分。
Midjourney 的总顾问 Max 甚至表示,版权局的回复,属于 K 女士 、Midjourney 和所有艺术家的伟大胜利。
不过这还没有解决很多问题,尤其在定义和量化上的问题。
比如,按版权局说的,用户参与创作的部分太少,那用自己搭建的模型或者数据库训练的 AI 做的图,是否就有版权了呢?例如,现在 Stable Diffusion 上自训练的 Lora 模型。
再比如,如何界定用户参与创作和 AI 创作部分的边界,超过怎样的阈值,用户就可以有版权呢?K 女士的这个案例似乎比较容易判别。但用 Midjourney 生成了大量的原始素材,经由 Photoshop 重制、重绘的是否就有版权呢?
三、案例:天堂近路
其实在此之前,已经有过一次美国版权局的案例了。
2018 年底,密苏里大学的人工智能学者 Thaler 博士提交了对一幅图片的版权申请。这张图片是由他自己搭建的电脑算法系统 Creativity Machine 制作出来的,称之为 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天堂近路)。
版权局认为,这幅图缺乏人类在版权声明中必要的创作性(lacked the required human authorship necessary to sustain a claim in copyright),具体而言,是缺乏人类的创作性力量(the creative powers of the human mind)。这是在过去版权法里明确的。
Thaler 当然不是想保护这一张图片而已,他是想探索版权的可能性。他认为看似机器创作的作品,背后依然是人类的创作力。
在两次被版权局驳回申请之后,Thaler 向华盛顿地区法院起诉版权局,认为申请驳回是随意和错误的,以及违宪的。判决到目前,还没有结论。诉讼的文件参见:https://assets.law360news.com/1499000/1499561/https-ecf-dcd-uscourts-gov-doc1-04519263653.pdf
Thaler 同时还在全球各地申请了对 AI 生成图片的版权保护,在英国智慧财产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和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等 18 个司法管辖区都被驳回。在非洲和澳洲则各有一次申请被通过。
四、观点
总的而言,旧的法律法规肯定是没有覆盖过 AI 相关的场景的,包括国内的著作权内容,都没有对 AI 相关的说明。按照旧的判例,是很难指导未来即将出现的大量 AIGC 内容的。就美国版权局当下的态度而言,是不太承认机器生产的原始素材的,哪怕是用 prompt 以及调参、选择中的创作价值的。
也可能在新的法律法规调整完善之前,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用 AI 作的图版权都是所谓公版。即并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保证著作权。哪怕精妙的 prompt、独有的训练库或者创新的算法,都不构成生成内容的版权。无论投入多少精力创作的 AI 插画、海报、概念图乃至小姐姐,只要是机器直接生成的,都不能声明版权,别人拿去即用,且谁都可以商用。
另外一个启示就是,要确保自己的版权,最好只把机器生产的内容作为原始素材,在后期上多下点工夫,突出“人类创作”的部分,这样也许会更有可能拿到著作权、防止别人抄袭。
未来互联网上大量的 AIGC 内容会怎样发展,还有很多可能性。像小红书的某类笔记已经被海量的 Lora 模型做出来的小姐姐覆盖了。接下来内容平台会怎么应对、内容创作生态会怎么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各位互联网从业者也可以想想,如果未来 AIGC 的内容都是无版权的,但是可以低成本生产且还是需要有 prompter 存在的,那生态会是怎样的,视觉中国、icon 图库、小红书、猪八戒之类的平台,会成为怎样的新生态,这里面又有哪些机会。是个很有意思的思想实验,说不定也能成为新的创业场景。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刘言飞语 (ID:liufeinotes),作者:刘飞Lu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