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水龙提案建议,调整双休,呼吁搞“隔周三休”
隔周三休?一听还有这好事?
可仔细一看,这不就是个“朝三暮四”的东西吗?而且比朝三暮四还要累
熊水龙建议:
第一周,你干六天休一天
第二周,你干四天休三天
这样两周加起来休四天总数不变,变得是把一天休息往后调,这样可以弄成一个休三天的小长假
这样老百姓每个月都有两次三天小长假,可以用来出去消费,旅游,而且三天小长假多了也能避免集中出游人挤人,体验太差不是嘛?
对于这样子的提议,我只能说这位熊代表脱离群众多久了?
这里面反问他两个问题:
1,全国的双休都落实了吗?
2,干了十天工作,还有精力去消费吗?
我们的双休,一直难以全面落实,现在很多地方普遍实行的是“大小周”:
也就是第一周休一天,第二周休两天,如此反复
还有的地方更绝,就是一周一休,连大小周都没有
就这状况还想要搞“隔周三休”吗?
之前有个调查说,全国只有22%的企业是双休,我怀疑这个调查的真实性,找了半天没找到原始出处
但是之前山东省做过一个调查,这个调查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这是山东各地企业的双休提供率,其中青岛最高,双休提供率为24.55%
滨州最低,双休提供率仅为12.83%
其实越大的城市,双休比率越高,不是说上海就全是双休,上海也有不少大小周企业,但是在越发达的城市,你能找到的正规双休企业,就越多
反之,越小的城市,双休比率就越低
那么下个问题,到底是哪些企业,提供双休比率最高呢?
提供双休比率最高的企业,是国企48.6%
然后是外企,40.48%
第三是中外合资企业,比率直接腰斩,28.9%
这里面国企双休率最高并不意外,公务员那么多人挤破头考不是没有理由的
但叫人意外的是,国企的双休率居然不到50%?只有48.6%
这是因为就算在国企里,机关单位双休率较高,而一旦在制造单位,那单休或者加班也是家常便饭
尤其是那些带着“中字头”的国企员工,也是常常跑工厂,冲工地,双休也是梦
之前国企设计工程师过劳死的事,也是登上新闻版面的
所以就算在国企里,真正能满足双休的,可能也就一半人
那连国企都如此,更别提私企民企了
在山东国企的双休率至少还有48%,而民企只有可怜的16.4%
虽然这里调查的是山东,但窥一斑而知全豹,在全国范围民企的双休率一定是大幅低于国企的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民企私企不提供双休
而在这还有个残酷的数据就是:中国的经济,还是要靠民企拉动的
十年里,民企数量翻两番,中国企业总量里,民企占比高达92%
换句话说,中国民企一边提供最多的就业岗位,一边提供最低的双休率
这也就表明了,很多职工员工,无法拥有双休,因为民企的双休提供率是如此之低
很多公司在招工时就明白告诉你了,我们这是休大小周,或者只有单休,你干不干吧?
你爱干不干,不干有的是人干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要知道1995年国家就出台了五天工作制
很多八零后,小时候周六还要去学校,可国家开始搞双休后直接起飞,高兴嗨了
再后来中国又明确增加了国庆、五一、中秋等一系列假日
可到了今天,怎么感觉上班越来越累,工作时间越来越长了呢?
这不是你的错觉,真的是这样
这里面有两大原因:一个是风气,一个法律
老实讲在十几年前虽然也有加班,可没那么累,强度没那么高,双休也没那么难
重大的转折出现在互联网浪潮的高峰期,尤其是996刚被曝出来的时候
2019年马云首谈996,称这是巨大的福气,此话立刻激起千层浪
当马云讲出“996是福报”的时候,其实意味着整个互联网行业的风气已经是加班盛行,福报盛行了
只是马云把这层窗户纸戳破了,讲了出来,当时全国的各大互联网企业,哪个不是996盛行的?
阿里996了,其他京东、百度、美团、腾讯、坐的住吗?
那些互联网大厂都996了,那么其他的中小企业,不也会追这股风气,也开始996吗?
这是一种残忍的内卷和剥削式竞争,在极大损耗员工的情况下,不见得会出现更大产出
但,这就是内卷
而且这股风气一旦被刮起来,席卷了整个中国职场圈的话,想要消退,谈何容易
双休,更是越来越成为奢望
并且这里面还有个重要因素,就是无法可依
双休违法吗?事实是不违法
关于双休的规定,曾出现在1995年的《国务院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里
第七条里写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注意这是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规定,和普通的民企私企,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在《劳动法》里,也没有不双休就违法的条例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那如果超过了怎么办?那就应该给与加班费和补休
而且劳动法在第38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至少保证工作者一周休息一天
之前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就有过这么个问题:
一周休息一天,合法吗?
结论是,如果单位让你一周休息一天,但你的一周工作时长加起来不超过40小时,那就是合法的
重点是后面一句,在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加班并且支付加班费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公司不给你双休,并不违法
它甚至连大小周都可以不给你,因为法律的底线是,一周只休一天
那么多出来的加班呢?员工和公司“协商”,支付加班费
这里的“协商”,就非常微妙
首先,员工和公司相比,员工明显处于弱势方,员工有什么资格来和公司议价?来和老板议价?
爱干干,不干滚,就那么简单
大多数员工,是完全没有能力和老板议价的
在法律上,真正的公平,不是将强者和弱者放在同一个天平的两端,这样的话,弱者必输
真正的公平,是当弱者在面对强者时,法律能将它托到可以和强者议价的位置
但显然现在,是做不到的
这也是为什么,双休一直难以实现的根源,因为它根本不违法,法律的底线是一周休一天
而加班费,员工和企业“协商”,可员工在所谓“协商”过程中,却又是缺乏帮助的弱者
在了解这些数据和事之后,我们再来看熊代表的提议,就更觉得脱离实际
双休都难,还三休?
更何况它还不是真正的三休,而是减少前周的一个休息天
假如啊,假如现在真的全面普及双休了,这个提议可行度也不高,为什么呢?
第一周,干六天休息一天
第二周,干四天休息三天
等于是干十天,正常人高强度的上了十天班后,哪还有精力出去旅游出去玩啊,只想在家躺着了
我如果在公司干上十天,即便中间给我休息一天,我也会身心俱疲,根本不可能想出去旅游消费
而这提议的本质,恰恰不在休息,而在消费
他考虑的不是你的休息,而是你的钱包
是想在不增加休息天数的基础上,拉一拉消费
也许这个提议最适合的,是那些上班泡茶摸鱼,平时工作较为轻松的人士吧
不适合我们这些打工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