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2月10日,港股券商商耀才证券通过邮件致信内地客户:明确表示2月16日起关闭账户,直到获得监管机构准许后才能继续使用。邮件原文如下:

由2023年2月16日起烦请阁下注意以下事项:

1、阁下之证券账户暂停买入功能,只可沽出。

2、阁下之期货/期权/杠杆式外汇/贵金属账户不可开立新仓,只可平仓。

3、请阁下于2023年2月23日或以前提取账户内的全部余款。若阁下于限期前仍未提取账户内之余款,本公司会把余款自动存入阁下于本公司所登记的指定提款银行户口内。

一时间,市场流言四起。这次监管的目标是什么?大陆投资者以后还能买卖港美股吗?



股票经纪业务强监管是国际惯例,无需大惊小怪

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微信公号发表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就市场关注的境外持牌机构非法跨境展业规范整改情况做了回应。

该新闻发言人指出:2023年1月13日,我会正式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将加强对非法跨境经纪业务的日常监管,稳步有序推进整改规范工作。按照同一类业务实施统一监管的原则,近日我会部署开展了境内证券公司境外子公司非法跨境展业的规范整改工作。

必须指出的是,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股票经纪业务都是属于持牌业务,即便是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国家和地区——新加坡、美国和中国香港,证券公司都是要先获得监管机构的行政许可。之所以要持牌经营,原因有很多,最基本的逻辑就是投资股市是一个高风险的活动,如果不给这个行业设立一定的准入门槛,那么很多投资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也正是如此,无论是《证券法》还是《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都对股票经纪业务做了诸多规定。当然,有些规定并不只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有其他目标,比如反洗钱。金融业之所以强调用户识别——Know Your Customer,原因就在于此。

在股市发展初期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机构和个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未经许可从事股票经纪业务的行为并不少见,随着市场的逐渐完善,境内非持牌机构从事股票经纪业务的现象少了。但是因为技术进步却带来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跨境业务,简单来说,就是境外的证券公司在境内开展境外证券交易服务的营销、开户等活动。

在前互联网时代,这种现象很少见,境外机构与境内用户几乎不会发生关联,原因就是沟通成本太高,境外机构展业的成本太高而收益有限;境内用户因为不熟悉境外的股票市场,也不会参与这种交易。但是因为有了互联网,所有的这一切都变了。理论上,你只要拥有一个手机,在应用市场下载一个App,就能开立账户进行交易了。

初看起来,互联网时代的股票交易和其他交易并没有两样。当我们在互联网购物的时候,只要物流允许,几乎可以买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品——前提是海关也愿意放行,政府并不会关心你是在哪个App上购买。

那么,在中国境内用境外的App购买商品和用境外App炒股到底有什么区别?以至于这种情况需要被禁止?

通常来说,跨境互联网券商的运营模式通常是在境内发展客户,客户在非面签的情况下注册互联网注册账号,然后再通过境内银行卡向相关账户转账,参与美股、港股的交易。在这个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两个障碍。

一是中国境内的用户是如何把境内的人民币转化为美元汇入到境外的股票账户中?中国的外汇管制非常严格,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境内用户进行跨境股票交易都是使用了灰色手段。

第二个障碍是境外股票经纪业务提供者。他们可能会面临当地监管机构的追问,绝大多数时候开设股票交易账户都是需要用户到线下营业网点面签,但是这些跨境互联网券商几乎都回避了这一点。

通常来说,面签问题是由券商所在地的监管机构负责,确实,香港等地就有过互联网券商因为KYC不合规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先例。而跨境交易中的入金行为很大程度上是违反了外汇管理制度,但是即便如此,境内的证券监管部门也不能对这种跨境交易行为进行处罚,原因就是入金违法则是由外汇管理机构负责。



非法券商滋生?服务没有满足需求


不过从最近证监会的表态来看,境外券商之所以受到关注,并非因为外汇管制,而是因为这些机构在境内非法展业。

2022年12月30日,证监会官方微信号发布“中国证监会推进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非法跨境展业整治工作”。据悉,近年来,富途控股有限公司、UP Fintech Holding Limited经证监会核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而富途控股的港股IPO业务也因此而停滞。

毫无疑问,在境内展业的互联网券商确实是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

我们还是要多想一下,为什么境内用户愿意在这些券商交易,即便明知这些机构没有获得境内的营业资格?

原因是多方面,主要原因可能是境内的投资者想分享境外股票市场的红利。尽管中国的股票市场在近年来变化巨大,沪市和深市无论是从交易额还是市值都已经迈入世界排名前十的交易所之列,而沪市更是进入前三。但是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公司还是以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为主,很多投资者因此想通过交易美股而获得财富增值。



单就理论上而言,一个券商要想在境内经营美股,不仅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同时还要获得美国证监会的批准,考虑到外汇管制的因素,可能还需要外汇管制机构的批准。但是由于种种因素,迄今为止中国大陆境内并未有适合从事此类业务的券商。

不过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步,比如合格投资人可以在境内通过购买以美股为标的基金,从而分享世界科技进步的果实。而港股通、沪伦通等机制的推出,就是为了满足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股票市场的需要。只不过监管部门允许的产品和广大境内投资者要求的服务相比,两者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而这个差距就为这些跨境互联网券商提供了存在的空间。

当然,对于那些非法跨境展业的行为,要予以打击。但要在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仅仅打击非法展业是不够的。

首先,就是要提高境内股票市场的治理水平,让广大投资者能从中受益;二是提高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让一些合格投资者能够在境内合法参与境外股票市场交易。

200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五号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和保险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启动。16年过去了,中国经济体的规模今非昔比,我们有理由期待,更多的机构和个人能从全球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