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帖子中写道,2月14日的晚餐是在杭州万象城负一层的御牛道日式烤肉专门店吃的,却不想吃到了一只活体蟑螂,网友发出质疑,“后厨卫生情况是有多差,才能在上的菜上有一只活的蟑螂?”
随即志玲联系到了这位网友,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情人节晚餐吃出蟑螂
索赔经历一波三折
网友陈先生表示,自己昨晚是同女伴一起前往御牛道日式烤肉专门店万象城店就餐的,大约于六点半左右上桌,19:53左右结账离开,期间出现卫生问题的菜品是“特上牛小排”。
“那盘肉上来的时候我就看到蟑螂的腿还在动,我当下就和服务员指出来了,他们也没什么反应,就说了句:哦,让我给您换一盘。过了会又说,可以送个水果沙拉。”
陈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了一张服务员撤菜时拍下的动图,蟑螂腿抖动的瞬间确实清晰可见。不少网友都在帖子下方表示,有这么明显的卫生问题,免单和赔偿应该是最基本的,门店再无其他表示了吗?
“最后买单的时候又给我们免单了一份28元的米酒,其他的就没有了。”陈先生给志玲展示了自己的付款截图,这餐饭实际消费了422.9元,没有免单。不过这点上,陈先生有自己的想法。
“毕竟是情人节,我觉得不好在店里发火,要考虑另一半的心情,所以当时也没有过多拉扯。”等到今天,陈先生才再次和门店联系,明确提出了10倍赔偿的诉求,一开始,门店方在微信上是这样回复的:
“你好陈先生,确实昨天给你带来了不愉快的用餐体验,根据你的诉求没有办法直接10倍给到赔偿,而且菜品当时也给你换过了,当时你也没有异议,如果你觉得因为出现蟑螂而造成拉肚子,建议你去医院诊断一下,如果属实我们会负责到底,非常抱歉。”
不过很快,陈先生又接到了御牛道方的电话,“估计是上面的一位主管吧,跟我说可以给到3倍赔偿,但我没有接受。我还是坚持10倍。”
同陈先生了解过事件经过后,志玲在今天下午联系到了御牛道日式烤肉专门店万象城店,接电话的门店经理表示,这件事已经交由公司总部处理,门店不再对这件事做任何回复。总部会直接和顾客联系,沟通后续赔偿问题。
在今晚发稿前,陈先生给志玲发来事件的最新进展:区域负责人已与他联系,同意以问题菜品单价的10倍数额进行赔偿,同时免除昨晚整单晚餐的费用。
吃饭吃出蟑螂该如何维权?
志玲也在点评平台上进行了搜索,御牛道日式烤肉专门店在杭州共有14家分店,遍布各个城区。其中万象城店综合评分有4.8分,是钱江新城/四季青日本菜口味榜第4名,人均消费在200元以上。而且人气很旺,单店点评就有5539条,不过其中不乏针对食物中出现的异物而提出的差评。
陈先生为何坚持10倍赔偿?食物中吃出蟑螂,消费者可以如何维权?志玲也搜索到了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吃饭吃出蟑螂,属于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收到损害,由于属于食品安全领域,因此消费者可以请求退一赔十,即消费者既可以向商家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