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罗翔说刑法(ID:luoxiangshuoxingfa),作者:罗翔,原文标题:《尽人事,听天命 | 略谈孔子系列之“思想家孔子”》,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我们之前讲了孔子在职业和专业上对我的启发,这些纯粹只是一己之见,不代表任何权威意见。知识的“知”就是“矢”和“口”的组合,专心听取他人口中的言语。我读《论语》,也只是希望从孔老夫子的嘉言片语中获得智慧,以一颗矢志不渝追求真理的心,让知识转化为知道。


孔子是伟大的教师,也从事过法律职业,同时孔子也是伟大的知识传播者,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知识区up主。


也许我可以腆着脸说,我和孔子都从事着相同的事业,都是在传播知识,当然孔子传播的大多是原创,我传播的只是伟大思想的只言片语。这三期“略谈孔子”如果能够让更多的人去阅读孔子,去读《论语》,作为知识殿堂的小门童,我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个人的事业,那么从孔子的教导中,对于事业,我最大的体会就是“尽人事,听天命”。世界是我们的修道院,凡事尽力而为,结果并不可控。不怨天,不尤人。学习孔子在任何环境中,都能临危不惧,泰然若素。


敬畏之心 


人的事业,首先是要有敬畏之心,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天命的敬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小人是无知者无畏。


敬畏让人恐惧,但恐惧不一定令人敬畏。人只有知道什么是我们真正该敬畏的力量,才能超越日常的恐惧之心,才能有勇气生活在这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人的内心才能生发出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力量,“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子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在那个时代,五十岁应该颐养天年。但是孔子却决定离开鲁国,周游列国,积极推广自己的学说。


有人解读“五十而知天命”,认为它可以归结于两点:第一点是,孔子认为自己所作所为是上天赋予的使命。第二点是,既然是上天赋予的使命,无论遇到多么大的阻力,都必须竭尽全力,至于结果,只能交托上天裁夺。我觉得很有道理。


有一次学生来请教孔子问题,孔子实在不想说话了,大概对这个世界很失望吧。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对于孔子的不想说话。子贡说:“您若不传言,弟子们还能叙述什么呢?”孔子却说:“上天传言了吗?它却使得四季运行,百物生长。上天传言了吗?”


这句话对我个人是很好的提醒:很多时候,我总是说的多,想的多,但做的很少很少。尊重天道,就是要少说多做。


孔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最终以失败告终。孔子在各国都遭到冷遇,他很难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无法改变孔子。


有一次在郑国,孔子和弟子走散,在城门旁发呆。子贡问郑国人孔子在何处。郑国人说东门边有个老头,上半身看起来像个圣人,但是下半身却像一只“丧家之犬”。子贡听了这个人的话,在东门外果真找到了孔子。子贡就把刚才的事情告诉了孔子。孔子听了之后,不仅不生气,而且还哈哈大笑,自嘲说确实像丧家之犬!孔子平静地接受了自己为权贵拒绝的命运。


很多朋友看过周星驰的《大话西游》,结尾有一句话:“他好像一条狗啊”。背影好像一条狗。据说是周星驰做龙套演员时一个导演对他的评价,他又以此自嘲。不知道电影这一幕是不是也出自孔子的典故。


孔子当时想到北方的大国晋国去,结果走到黄河,准备渡河的时候,听说晋国发生内乱,两名贤良的大夫被杀,孔子不得不中断晋国之旅。孔子临河而叹说:“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于此,命也夫!”黄河如此壮美浩荡,但却无法渡河,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孔子后来在陈国的都城逗留了三年,想拜会中原霸主楚昭王。楚昭王对孔子也很感兴趣,有过重用的想法。但后来楚国的令尹子西踩了刹车,他对楚昭王讲:孔丘是个能人,他手下的弟子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重用可能并非楚国之福。所以楚昭王变得动摇,孔子还是把经国济世的希望放在楚昭王身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结果东风也没了,楚昭王薨了。


孔子只能打道回府,结束十四年的列国之游。孔子说:“归与!归与!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回去吧,回去吧!我家乡的年轻人有志气,却行为粗疏,文章写得好,却不知道节制。


日本学者井上靖非常崇拜孔子,在《孔子》一书中关于“知天命”他写道:“其一是领悟到上天赋予自身的差遣,再就是悟及此项事功既然置于上天严谨的天道运行之中,遂也无法期望事事顺利,随时都会遭遇意想不到的种种困难。合此两种领悟,应该就是知天命之意吧。”


因此,无论从事多么正义美好的伟业,也无人能够把持明日的生死,出乎意料的苦难随时都会阻挡到面前。福祸吉凶的降临,与一个人是否从事正当的伟业,似乎没有多大的关联。将自身投入上天宏大的意志之中,成败由天,只管专心一致地跋涉在自身所崇奉信守的道路上。就像孔子说的“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


《论语》的最后一句话也在讨论天命。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


要做君子,就必须敬畏天命,这样才能知礼知人。


仁爱之心 


人的事业,其次要有仁爱之心。对于法律人而言,尤其如此。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这就表明法律本身不是公平和正义,法律人永远要有对天道的追求,而不能只妥协于现实。还是那句老话,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完美的圆不在洞穴中的经验世界,但是可以朝着理念上的超验的洞穴之外的圆前进。


法律更要有对人道的追求,在孔子看来人道就是仁道,之前我们讲过,“仁”的字义就是两个人,你和我,拿自己当人,也拿别人当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自尊自爱,然后爱人如己。


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孔子之所以厌恶法家的霸王之道,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家不关心具体的人。他们只关心霸业,不关心人道。但所有伟大的事业归结起来不就是应该为具体的人谋幸福吗?


孔子和四个学生讨论过个人志向,他们分别是子路、冉有、公西华和曾皙。


子路的志向是:“一个拥有一千辆兵车的中等诸侯国,夹在几个大国之间,加上有军队来攻打它,接下来又有饥荒;如果让我治理这个国家,等到三年后,就可以使人有保卫国家的勇气,而且还懂得合乎礼义的行事准则。”


冉有志向稍微小点:“他想去治理一个纵横六七十里或者五六十里的国家,等到三年后,就可以使老百姓富足起来。至于礼乐教化,自己的能力是不够的,那就得等待君子来推行了。”


公西华则更谦虚,回答是:“我不敢说我能胜任,但愿意在这方面学习。宗庙祭祀的工作,或者是诸侯会盟及朝见天子的时候,我愿意穿着礼服,戴着礼帽,做一个小相。”


但是曾皙的回答却令人耳目一新,他本来在弹琴,准确地说是弹瑟,然后他放下乐器,说自己和三位师兄都不太相同。曾皙说自己的志向是:“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暮春时节,春天的衣服已经穿定了,(我和)五六个成年人,六七名少年,在河水沐浴后,跳跳舞、吹吹风,唱着歌回来。


大家觉得,孔子最赞同谁的志向呢?


子路说的是强兵,不挨打;冉有说的是富国,不挨饿;公西华谈的则是礼节文明,但曾皙却小到了具体人的幸福与享受。


孔子居然最赞同曾皙。所以有学者的解读是:和平、富裕与文明都很重要,但是三者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幸福层面上来。


大家很熟悉“博物馆着火,该救画还是救猫”的故事,《论语》里也有类似的例子:鲁国国君的马棚着火,孔子首先问的是“伤人乎?”不问马,人高于一切的财产。


所以孔子的后辈孟子也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五代十国有个著名的宰相叫做冯道,他在五个王朝里都担任宰相,所谓五朝八姓十一君的宰相,估计这个世界纪录没有人能够打破。欧阳修认为冯道没有节操,但是明末思想家李卓吾用孟子那段话为冯道辩护,认为臣子的第一要义是使人民安养。半个世纪中五个王朝交替,通过不换旧宰相,只换新皇帝,避免了生灵涂炭。


历史上,辽国占领河南,耶律德光要开展一次大屠杀,冯道和耶律有过非常著名的一段对话。耶律德光问:“天下百姓,如何可救?”冯道答道:“此时的百姓,佛祖再世也救不得,只有皇帝您救得了。”耶律德光因此放下了屠刀。冯道一句话拯救了无数苍生。后人有骂冯道奴颜婢膝,万世罪人,但也有人认为冯道忍辱负重,不负苍生。


大家如何评价冯道,孔子又会如何看待冯道?


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我始终认为作为法律人,一定要把具体人放在心中。孔老夫子有一段话很扎我的心,而且在《论语》中说了两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还有一段消极的教导,孔子也说过两遍,那就是“巧言令色,鲜矣仁。”


作为一个好说好辩的人,我个人由此得到的提醒是:法律人除了文字和修辞,更要关注法律背后的精神和目的。如果没有追求真理,口才好,说话好听,不一定是好事。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非常强调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但是如果口才和文采没有对天道和人道这些法律精神的追求,那么很可能只是一种巧言令色。


汉文帝时的最高司法大臣廷尉张释之,就提醒文帝要警惕那些只会说漂亮话的人。秦朝的覆灭在很大程度就是任用这些过分讲究文句言辞的刀笔吏。这些人没有原则与品德,不关注具体的人,只关注言辞和文书上的事情。张释之提醒文帝,如果每个人对法令的概念仅仅停留在文辞方面,而忘记了法所针对的每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官吏只看到了法律条文却没有人的味道,那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


今天,我们很多法律专业的同学学了很多法律概念,可以创造各种新颖的词汇,掌握很多种学说,可以用各种理论把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无罪的说成有罪的。这种无视法律精神的口才和文采,也许就是孔子说的巧言令色吧。作为法律人,我把孔子两次的提醒当作对我的终身教导,不要违背良知,巧舌如簧,只讲法律的技巧,不讲法律的精神,君子不器。


法学院有各种辩论赛,但辩论的目的不在于切磋技巧,不是搞成相对主义的狡辩,而在于追逐真理,辩论的目的不在于辩与论,而在于辨正,通过双方观点的交锋来探究正道。


法律人一定要有仁爱之心,要把具体的人放在自己心中,我们办的每一个案子,不是单纯辩论竞争、逻辑游戏、智力竞赛,而是别人的一生。


自知之明 


最后,任何一项事业,都要有自知之明,要认识自己的有限性。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们总是喜欢不懂装懂,正像我还班门弄斧地略谈孔子。


苏格拉底也说,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只是要认识自己的无知,其实是需要很多知识的。


我个人的读后感是,《论语》并没有为圣人讳,它列出了很多人对孔子的批评。比如各路隐士接舆、长沮、桀溺、荷蓧丈人等等。正是有这些批评,我觉得孔子才更加鲜活。


孔子并不是圣人,只是后来的学生把他树为圣人。孔子自己肯定不会自以为是圣人。


他把人分为圣人、仁人、善人、君子、小人等等。孔子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如果说到圣和仁,那我怎么敢当!不过是朝着圣与仁的方向去努力做而不厌倦,教导别人不知疲倦。


孔子说自己不是圣人,也不是仁人,只是希望朝他们学习罢了。孔子还说:“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孔子认为很难找到他观念中的“圣人”“善人”,能够见到君子和有恒心者就很不错了。孔子也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在《论语》的最后一章,孔子摘录了《尚书》的几句话,提到了圣人尧、舜、商汤,还有周代的善人。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罪己”,都承认自己有过错。即便圣人、善人也是有错的,也是要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便圣贤,也并非白璧无瑕。


人必须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因为有限,所以我们需要去学习,需要去听取批评,我们是残缺不齐的圆,但是我们可以朝着完美的圆前进。


如果问我自己的定位,我肯定属于小人,但是做小人又不甘心,做君子又太难。也许可以做一个想做君子的小人吧。


太史公对孔子的评价是:“《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乡往之。


能够学习孔子的美德,学着去做君子,也许就足够了。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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