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八点健闻 (ID:HealthInsight),作者:雨程、翔宇、雨箫,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2022年12月26日深夜,国家卫健委突然发布公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乙类乙管”。


2020年1月20日,同样是一个深夜,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冥冥中似有遥远的呼应,因新冠病毒而起的起点和终点都发生在深夜。


这三年像一场深夜中的长跑。面对面的交谈、自由的流动、人间的烟火变得遥不可及,生活中那些曾经稀松平常的事物竟是那么珍贵。


在历史性的瞬间发生后,昨晚,有人立刻脱下了身上的防护服,有人购买了前往异地甚至异国的机票,人们对于正常生活的向往在顷刻间迸发。


过去一个多月,从11月10日的“二十条”、到12月7日的“新十条”,社会面在事实上已逐步放开,这为此次“乙类乙管”打下了前奏,也给这一次决定带来了客观的现实基础。


如今随着“乙类乙管”的提出,多条措施全部回到合理的法律框架内。


昨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提出,2023年1月8日起,对乙类管理将会有以下调整: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实际上,《通知》中提及的乙类管理的5点调整,在过去一个多月内的实践中,各地已经陆续落地实施,到昨日的“乙类乙管”在实操层面,并无变化。


最大的变化是最后一点对出入境的管理。此次调整,最受公众关心的、最大的突出性变化是“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这意味着出入境将不再受到严格限制,紧闭了三年的国门终于彻底对外敞开。


一定程度上,出入境放开管控是最后一道分水岭,此后从社会面上,新冠病毒管控正式进入到“乙类乙管”的时代。


感慨之余亦有担忧,随着管理措施的放松,社会重视程度的下降,正在大规模爆发的疫情是否会又踩下一脚油门,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医疗机构,恐会持续承压。


甲管取消,乙管怎么管


一位中国疾控中心(下称“中疾控”)人士透露,在12月26日下午的一场全国性会议上,对新冠“乙类乙管”的调整就已基本确定,并且通知给了各部门和各地方,要求领会精神、贯彻落实。


上述中疾控人士表示,新冠感染降回“乙类管理”是迟早的事情,所以对于调整虽然有心理预期,但是却没想到会在年前就快速做出了决定。


“我们想的是,会不会还是等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度过了第一波高峰,绝大多数人的临床症状已经消失,然后再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救治措施,再来做这个调整决定。”


这可能说明,在决策者看来,现在就已经是适当的时间点了,可以坚定地向前迈出这一步。


目前可以查询到的《传染病防治法》最新版本,是2020年10月2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总的来看,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之间存在诸多不同。其中,甲类的行政级别最高,在管理上,甲类传染病主要体现出强制性,包括强制管理、强制隔离治疗、强制卫生检疫等。


相比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的特殊性还在于,能够有效调动和召集其他行政部门协同配合,如新冠肺炎时期的联防联控机制。


甲类传染病的特殊之处还在个人就医负担上——甲类传染病患者和疑似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也就是说,甲类传染病患者因为感染而就医是不用个人承担治疗费用的,但是回到乙类管理以后,可能就需要个体承担一定的费用。


上述中疾控人员告诉八点健闻,疫情三年,部分地方财政已然吃紧,此次“乙类乙管”调整有助于缓解部分地方的财政压力,但对于个体来说,就医负担会实实在在的增加了。


综合以上对甲类传染病的管理措施可以看出,继“二十条”和“新十条”以后,现如今大规模爆发的新冠感染,也已经客观上不再具备甲类管理的条件和空间。


传染病的管理要有法可依,此次调整正是对其合法性的追溯和修正。而“二十条”和“新十条”的实施,正是新冠感染从“乙类甲管”退回到“乙类乙管”的前奏。


根据2020年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除了新冠肺炎以外,乙类甲管的传染病还有非典型肺炎和肺炭疽。另一方面,曾经“享受”过“乙类甲管”待遇的传染病还有甲型H1N1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这意味着,“乙类甲管”其实表达了对某一种传染病的重视,也是该传染病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特殊状态。而回到乙类乙管,也是在告诉大家,对于某种传染病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不必再像过去一样步步小心、如临大敌。


需要强调的是,当前在国内正处于大规模爆发阶段,医疗机构不堪重负,大量高龄和脆弱人群正在经受风暴,新冠感染究竟能不能和其他乙类传染病一样“寻常化”,恐怕缰绳仍然不能彻底放开。


1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新冠感染“乙类乙管”的五份配套文件,解释了“怎么管”的问题。


回到乙类管理后,疾控部门需要流调的对象范围被缩小为重症、危重症、死亡病例和其他特殊病例。


另外,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这意味着,核酸检测对于监测疫情的作用被削弱。从目前确定的七种监测方法来看,对于疫情的具体规模已经不再重要,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成为更值得关注的内容。


出入境回归正常,国外毒株“渗透”不必担忧冲击


《总体方案》中,对中外来华人员出入境政策的调整,是备受关注的另一重点。


此前,11月7日出台的防控“二十条”就已取消了令许多海外华人“叫苦不迭”的航班熔断机制,宣布不再对出现5名以上感染者的后续航班进行“熔断”。那些回国前突然被取消的航班,或已成为历史。据钛媒体统计,12月以来,国内航司的国际航线旅客运输量同比增长145%,环比增长近36%。多家航司、机场等,都在计划新增和恢复国际航线。


而此次《总体方案》,进一步传递出入境放开和回归正常的信号。


从航班上来说,《总体方案》取消了施行近三年的航班数量管控。比如,取消了客座率限制和“五个一”政策——一家航空公司、一个国家、一条航线、一个星期、只能飞一班航班。可预见的是,国际航班数量将会增加,取消的国际航线也会慢慢恢复。不管是回国,还是出国,人们的选择都会变得更多、更自由。


除此之外,《总体方案》也取消了入境健康码申报、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自费集中隔离等。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三年前“0+0”的时代,回来了。


有公众担忧,出入境放开是否会对国内大规模感染的叠加影响?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耶鲁大学卫生政策联合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大海则并不担心。“到1月上旬,国内可能已经有相当比例的人感染新冠病毒了,因此出入境放不放开,对整个疫情的暴发,已经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了。”


也有些人担心国外的毒株“渗透”进国门,带来一波又一波的冲击。


赵大海对此表示乐观。他认为,目前情况来看,海内外的毒株没有大的差别。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原副院长王培玉也认为,国内流行的毒株已是相对传播力较强的,国外未见报道传播力更强的毒株,不会出现冲击。


对出入境这般“放开”,也并非彻底做“甩手掌柜”。《总体方案》虽然取消了入境全员核酸,但仍规定,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需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需为阴性。今天上午,外交部发布《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其中也重申了这一要求。这样的措施,也是在出入境恢复正常的过程中,给国内加上一层保护罩。


“正常就应该这样做。中国已经不再严格防控了,那么让人进来和出去都很合理。”赵大海说。


出入境政策的调整,影响着国内的人们。一些人在社交媒体上晒出曾经的旅游照片,期待着再一次看看世界的样貌。也有人“痛心”于三年期的签证刚刚过期,无法立即出行。


而生效于春节前一个月的政策,则给了更多常年因疫情无法回国的海外同胞们一个可以回家团圆的“理由”。居住海外的人们纷纷发朋友圈:“放开了,可以想家了。”“能回家了吗!!”“三年了,海外华人可以正常回家了。”


政策发布前,毕业后留在海外工作的小蒋和朋友发消息:“如果过年能回家就好了。”今天一大早,朋友把外交部新发布的政策链接转给她,并开玩笑:“这次家里过年,没你不合适吧?”


医疗系统仍是下一步关注重点


此次在政策法规层面宣告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医疗资源能否抵挡感染潮冲击,仍是全社会担忧的焦点。


八点健闻此前曾报道各地受感染潮冲击的情况。在大城市的医院、社区,医护人员大面积感染,不少人带病上岗,应对数量激增的发热患者时左支右绌。在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缺药是普遍现象,对症药物快速消耗完后,受访的村医将与退热解毒沾边的药物都已用完。


感染高峰后随之而来的是重症高峰。一周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和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广发对媒体表示,新冠感染不是一上来就是重症,而是在感染5~7天后出现重症,“综合分析,未来一到两周将会迎来重症的高峰。”


现在,重症高峰已经陆续出现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据解放日报报道,12月24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东院,由120救护车送至急诊的患者有114位,这个数字是平时的5倍左右。这几天里,仁济医院东院一天最多收治了10位新冠危重合并症患者。


根据仁济医院门急诊办公室负责人樊翊凌预判,疫情波峰到来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发热门诊量爆发增长,第二阶段急诊抢救会进一步增加,第三阶段则是危重症的救治。


医疗资源需要从床位数、医护人员、储备药物三方面准备。


床位数,特别是ICU床位数是应对重症高峰的关键。在昨日印发的《总体方案》中提到,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20%。三级医院要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


在12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要求三级医院综合ICU要达到床位总数4%的比例。各个专科ICU,要按照床位总数4%的比例改造可转换ICU床位,需要的时候,可以在24小时内迅速转换成重症ICU。保证综合ICU和可转换ICU能够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8%。


在12月27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焦雅辉提供了最新数据:截止到12月25日,全国重症医学床位总数是18.1万张,每10万人有12.8张,其中,三级医疗机构重症医学床位数13.34万张,可转换ICU的床位10.48万张。


焦雅辉说,“全国重症床位资源总体来看是充足的。当然,目前正在经历重症救治高峰的省份,重症床位的资源已经接近临界值,需要进一步来扩充重症床位的资源,或者是加快重症床位的周转。”


“政策要求ICU尽可能增加床位到10%,但我认为不现实。”一位公共卫生专家向八点健闻表示,“增加ICU的成本很高,一旦新冠结束,这部分增加的ICU又空下来了,也增加了成本,事实没那么简单。”


有了床位准备后,还需要医护人员的准备。此前焦雅辉表示,重症医学的医师总数是8.05万人,“可转换ICU”储备医师10.6万人,重症专业的护士是22万人,另有“可转换ICU”护士是17.77万人。


所有这些扩容和改造工作,焦雅辉表示,要求各地务必在12月底之前完成。


在目前普遍紧缺的药物储备方面,《总体方案》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


但据八点健闻了解,药物储备紧张在各地普遍存在,尤其在乡镇和农村,由于物流、配货不足等原因,“下了订单也到不了货”的情况至今仍存在。药在哪里,何时能送到,在跨年之际,需要尽快解决。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八点健闻 (ID:HealthInsight),作者:雨程、翔宇、雨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