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Danny Lim因被称为“活动的广告牌”而为人熟知。今天,他在维多利亚女王大厦(QVB)因“未遵警令”而被捕,最后流血送医。
《每日邮报》报道称,Lim出生于马来西亚,于1963年移居澳洲。
九号台报道称,78岁的Lim当时大喊“放开我”。他被两名警员抓住手臂后绊倒,头朝下摔倒在瓷砖地板上。
一名旁观者拍摄的视频显示,Lim瘫倒在地板上。警员给他戴上手铐,让他坐起来。
警方表示,当保安和警察要求Lim离开大楼时,他没有服从。新州警方在一份声明中说:“这名男子与警方发生冲突,在其颧骨受伤后,警方停止了对他的逮捕。”
Lim在现场接受了治疗,然后被医护人员送往St Vincent's Hospital。
Lim称,“警察把我摔在了水泥地上。”他在医院告诉《卫报》:“他们那样把我扔下去的时候,我可能会死。”
警方正在进行调查,并将检查执法警员佩戴的随身相机。
(图片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2019年,Lim因佩戴一块写着“SMILE CVN'T!WHY CVN'T?”的牌子被捕。他在法庭上赢得了这场战斗,允许他佩戴这些标志。
Lim曾表示,在2015年因针对艾伯特的类似标语被罚款后,这个词成为了他的商标。
2019年8月,地方法官杰Jacqueline Milledge做出了有利于他的判决,称“警方的行动是过于严厉的,没有必要的”。
(图片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每日邮报》报道称,刑事辩护律师Chris Murphy在Twitter分享了这段视频,并抨击警方“下手过重”,Lim的许多粉丝对此表示赞同。
一个人评论道:“简直太离谱了。更离谱的是,公众对这一事件漠不关心。头或脸先摔在水泥地面上,这太不合理了。”
另一位网友说:“这太可怕了,太可耻。”
还有人称:“这简直太可怕,太残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