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nextquestion (ID:gh_2414d982daee),采访:lixia,编辑:lixia,原文标题:《追问专访 · 胡杨 | 什么决定了人类的善与恶?》,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从简单的晚餐吃什么,到复杂的社会性互动,每时每刻我们都在做决策。而日常生活中的决策很难离开道德判断。道德是天生的吗?道德与大脑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我们的道德选择又如何随着情境变化?


为了解道德决策背后的机制,TCCI(天桥脑科学研究院)旗下的科学媒体“追问”采访了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准聘)副教授胡杨。


胡杨:本硕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2017年博士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随后在法国国家科学中心(CNRS)以及北京大学完成博士后训练。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神经科学与神经经济学。研究主要采用行为决策任务范式、认知计算建模以及神经科学(包括fMRI、tDCS)技术手段,致力于在健康与临床群体中探究社会道德行为的认知神经基础以及关键影响因素。


Q:作为惯例,请先简单介绍一下您的研究领域。


胡杨:我现在任职于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我在博士和博士后阶段的工作一直围绕社会与道德决策这一主题,通过多种研究方法(包括行为决策的任务范式,以及计算建模和认知神经科学的一些手段),考察不同类型社会道德决策的认知神经基础和关键影响因素。这也是我目前的主要研究领域。


Q:提到道德,有一个延续千年的争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从科学角度来讲,道德是由遗传控制的吗?道德是一种本能,还是后天习得的?道德与大脑之间存在怎么的联系?


胡杨:这其实是个很大的问题,我想拆分成几个方面来分享。


当我们讨论道德时,首先应要了解它的哲学基础,以及心理学家是怎么研究它的。根据我有限的理解,哲学上主要是从“知”和“情”两方面来探讨道德。


知,也就是认知。这一角度主要存在两派观点,一是以康德(Emmanuel Kant)为代表所持的道义论,认为道德行为和判断都是由理性来控制的,道德原则是一种绝对律令,对与错,是与非,没有中间的缓冲。


另一派叫做结果效应论,认为判断一件事情的道德性取决于它产生的结果整体,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这样两种观点也从某种意义上引发了对道德定义的争论,前者倾向于将道德解析为不同原则(如利他、诚实、公平等,即心理学家后来提到的“道德基础理论”),后者则倾向于认为对他人的伤害程度是道德的核心。


情的层面,主要有两个代表人物。大卫·休谟(David Hume)认为人的道德判断很大程度上基于道德情感,这跟康德的理性观相对立。另外,著有《国富论》的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他的《道德情操论》里明确提出,同理心(同情)是人类道德的基础。


当然,这里我们不能忘记我国古代先贤的智慧和贡献。比如孔子在《论语》中规定了成为君子的道德标准和要求,比如要“仁者爱人”、“喻于义”、“坦荡荡”等等。这些说法构成了现在我们对道德人格的认知。


需要说明的是,我自己并不是专门研究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的,也许对此介绍的不够准确全面。这里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叫《什么是道德》,记录了2014年李泽厚先生在华东师大与诸位哲学家和公众对道德及相关问题的学术对谈与思考,我读后很受启发。


Q:您刚也有提到道德的心理学基础,那又是怎样的?


胡杨:说到道德心理学的研究,从认知角度,可能最为大众熟知的是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他系统阐释了个体的道德认知能力随年龄增长的变化规律。从更宏观的视角出发,于宏波老师和同事在2019年的一篇综述对道德认知进行了归纳。


道德认知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道德决策,即我们如何去做和他人利益相关的一些决定;二是道德判断,比如看到别人做了一件事情,我们在道德上去判断它是对还是错,也可以判断自己的一些行为是对还是错;三是道德推断或学习,比如根据别人的行为去判断这个人的品质;又如观察其他人的道德行为表现能够影响我们的道德行为。


从“情”的角度讲,主要是道德情绪。与基本情绪(如恐惧、愉悦)不同,道德情绪或者社会情绪是在人际社会交互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情感反应,比如内疚、感激、羞耻等等。这里需要指出,国内周晓林老师的实验室在过去十余年围绕道德(社会)情绪及其神经基础开展了多项原创性研究,比如说他的团队率先提出了用人际互动范式来去诱发道德情绪。传统的诱发方法是让被试读一个故事或回忆一个类似的体验,来诱发这种道德情绪,但这种方法不太能够去做重复性诱发以及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


简单来说,人际互动范式就是在一个设定的情境中,让被试跟其他几个参与实验的人一起做互动游戏,通过创设情境诱发他们不同的体验。比如,你和同伴共同完成一项非常简单的任务,有时候你做错而对方做对了,对方需要为你的错误买单而要接受惩罚,还有一些情况是你们俩都做错了,对方也要接受惩罚,这样就诱发了不同程度的内疚体验。


还有一点也是道德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话题,就是情绪在道德认知中的作用。心理学研究中经常提到认知-情绪这两个系统,两者交互对我们的行为产生影响。道德行为也不例外。


比如,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在他的理论中就明确认为,包括道德情绪成分的道德直觉会直接影响我们的道德判断。哈佛大学的约书亚·格林(Joshua Greene)在一项经典的道德两难判断脑成像研究中也发现了情绪参与个体道德判断的行为与神经科学证据。


此外,也有一些关于人格特质或者个体层面的研究,主要采用量表测量个体的道德特质。比如,个体的诚实特质,常用HEXACO量表测量;个体的不道德性,可以用马基雅维利主义(Machiavellianism)量表或者暗黑三联(Dark Triad)量表测量。此外,还可以通过GASP量表测量个体的内疚/羞耻倾向等等。


前面做了一些铺垫,现在尝试来回答刚才您提的问题——人性本善或本恶。关于本善本恶的争论自古有之,确实也难以说清楚,目前的一些心理学研究表明,很多时候人的道德行为受到具体情境的调节,即存在情境依赖的道德性。


有一个比较有名的理论叫做自我形象维持理论(self-concept maintenance),可以用来解释这个现象。该理论认为,我们平常在做一件事情时,一方面会试图维系一个比较道德的自我形象,但实际上很多时候,人是比较自私自利的,会考虑实际利益。在不同的情境下,平衡点的位置可能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谎这件事,按照康德的观点,说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道德,但实际上我们知道,不同类型的谎言带来的后果或者功能是不一样的。如果说谎只是为了利己,这个事确实不道德,但如果说谎还能为别人带来好处,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事。的确有研究发现,人们会根据不同的目的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说谎行为。再比如,道德伪善。我们经常说有些人“说一套做一套”,自己做的时候一个标准,说别人的时候一套标准。还有一些研究考察了一种叫做道德许可(moral license)的现象,即一个人为了赎罪而在之后做更多的好事。


还有一个更直观的例子,于宏波老师最近的一项研究考察了道德标准是否随着一个人交往对象而变化,即是不是如我们俗话所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研究一开始先测了被试的道德基线,然后将他们分成两组,让一组人跟一个坏人(经常通过伤害他人为自己获益)互动(根据其行为推断其道德品质),让另外一组人跟一个好人(不愿通过伤害他人为自己获益)互动,最后测两组人的道德水准,结果发现,跟坏人互动的那个组的道德水准降低了,跟好人互动的那个组的道德水准上升了。


总而言之,实际生活中不太会存在或者说很少有人一直都是活雷锋,或者是个十足的恶棍,多数人的道德行为是随情境不断变化。这一点再次表明,人类真的是非常复杂的一种生物。


Q:确实很复杂。所以道德究竟是一种本能,还是后天习得的呢?


胡杨:关于道德的先天与后天之争,即Nature /Nurture,这又是一个大问题。我觉得两者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从Nurture角度,这个很好理解,因为道德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规范,一定是需要个体通过长时间的学习教育过程才逐渐习得的。比如刚才提到的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主要就是讲一个人随着年龄增长、认知能力的增加,对一件事情的道德判断可以发展出六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个体相比前一个阶段,对这种道德困境或两难困境的回应都更为适当。可能一开始都是简单地根据结果来判断,后面逐渐会考虑到很多因素,比如意图、受到的社会文化习俗的影响等等。


另一方面,近年来也有很多证据指向道德的先天性(即Nature视角)。比如,大量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发现,婴幼儿(4个月~32个月)就体现出对亲社会(相较反社会)同伴的偏好。此外,从遗传角度,也有研究发现,比如催产素受体基因,与个体的共情能力(被认为是道德行为的基础)以及道德判断存在相关关系。


基于这些证据,回到之前的问题,我个人可能更倾向于认为人性本善。当然,我们也需要注意,从基因层面到宏观的道德行为层面,中间跨度很大,很难说某个基因单独决定复杂的道德行为。


至于道德与大脑之间的关系,过去20年里,研究者采用多种神经科学技术(特别是fMRI)对道德判断、道德决策、道德情绪与共情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值得一提的是,包括前面提到的周晓林老师、北京大学的朱露莎老师、韩世辉老师、北师大的刘超老师等在内的一批国内学者为这一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去年,我与几位研究者一起写了一篇关于道德决策及其神经机制的综述性文章。我们认为,与人类道德决策或者道德认知相关的神经基础主要包括三个大脑网络:


一是和价值相关的网络,它主要用来表征或者计算整合一个选项的主观价值或效用,主要涉及奖赏系统(比如腹侧纹状体)和价值计算相关的脑区(比如内侧前额皮层、背侧扣带回等)


二是选择网络,它主要是将主观价值转换为决策行为,主要涉及背外侧前额皮层、后侧顶叶等。


三是在社会情境里非常重要的心智化网,就是与推断意图等相关的脑区,如颞顶联合区、背内侧前额皮层。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非常复杂,可能每个脑网络在不同类型的道德行为里,功能又会有所不同,且不同脑网络之间可能存在交互,要想讲清楚这些细节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Q:您刚刚提到催产素受体基因会影响人类的同情心或者共情能力,以及道德判断。这种基因同样存在于其他物种中,并且大量动物行为学研究发现,非人灵长类也存在共情、利他等行为,而这些行为是道德的前提,这似乎表明动物也存在道德。那么,动物道德的神经生物学基础是什么?这也是朱露莎老师想追问的问题。


胡杨: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其实不光是非人灵长类(比如猴子)不愿意通过伤害它的同伴来获取食物,2011年有篇发表在《科学》上的研究发现,老鼠也存在非常明显的助人性。研究者把一个老鼠放在外面,将它同伴锁在一个箱子里,结果发现这个老鼠会有意识地打开箱子解救同伴,而且还会与同伴分享它通过打开另一个箱子所获得的巧克力。


近年来,以Steve Chang等人为代表的研究者借助电生理的手段考察了猴子在进行社会价值决策的神经元放电情况。这些研究发现, 位于背内侧前额皮层/前扣带回(dmPFC/ACC)以及杏仁核等脑区的神经元能够编码同伴获得的奖励 。这种“对他人利益的关切”被认为是道德的产生的重要基石。当然,我们也需要注意,这类任务本身和我们所谓的道德情境与道德行为还存在不小的区别。


除了上述脑区,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脑系统,即镜像神经元系统。1992年,来自意大利的神经科学家贾科莫·里佐拉蒂(Giacomo Rizzolatti)及其同事在研究动物动作时偶然发现,在猴子作出抓取动作时,以及观察到别人的抓取动作时,位于额下回和下顶叶的神经元展现出了类似的放电反应,由此提出猴子的大脑里可能存在镜像神经元系统。


换言之,镜像神经元不只表征自己的动作,还表征他人的动作(比如模仿)。之后,研究人员发现在人脑里也有类似的区域(额下回、顶下小叶)这类动作模拟可能是共情产生的重要神经基础,而共情又被认为是道德行为或者一些亲社会利他行为的基础。但是这些神经元是否真正对动物的道德决策起作用,目前我还没有看到直接的证据,所以说它是一个更像理论层面的神经基础。


Q:回到人类社会,我们虽然了解道德规范,但是依然难以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比如腐败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在人类社会中却广泛存在。您近期好像在做这方面的研究,可否和读者分享背后的神经机制?


胡杨:大家都很明白,腐败是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从我的专业和研究兴趣出发,我特别想知道个体做出腐败行为背后的机制是怎样的。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与合作者(主要是来自法国国家科学中心的Jean-Claude Dreher研究员以及华南师大的曲琛教授)一起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我们借鉴了行为经济学的范式和认知计算建模的思路,构造了一个人际实验情境用于模拟行贿-受贿情景;同时,我们借用脑成像技术,以受贿行为为例,考察个体做出该类腐败决策时背后的神经基础。


这个范式中,被试被告知自己是仲裁者,与另一批参与者一起完成一个猜点数游戏。每一轮中,有一个参与者进行该游戏,若猜中会获得金钱奖励,未猜中则不会有任何收益。其中的关键条件是(即贿赂条件),在对方未猜中的情况下,对方可以给被试(即仲裁者)一些好处(也就是贿赂被试),以影响被试的选择,让自己获得这些本不应获得的钱。


这又包括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下整个过程只涉及他和被试两个人,另一种情况下,如果被试受贿,还会额外造成第三方的利益受损。如果被试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认为他决定是否接受贿赂时会考虑到两种道德成本:一种是受贿本身,也就是说如果接受对方受贿,则是在纵容一个不好的人,这里面存在道德成本;另一种则是对别人利益的伤害。当然我们还设置了控制条件与贿赂条件进行对比。


行为结果显示,相较控制条件,被试在贿赂条件下整体接受率会下降,若受贿涉及第三方利益,被试接受率更低,表明被试的确会考虑两种道德成本。我们采用计算建模的方法进一步量化了考虑道德成本的程度,和行为学发现一致。


接下来,我们想看看上述决策过程的神经表现是怎样的。我们首先发现,贿赂(vs.控制)条件下,被试对自己获益的加工在前脑岛脑区表现出更强的激活(表征了受贿本身带来的道德成本),在以往研究中这个脑区多伴随负面情绪时会被激活,比如厌恶、恶心、看他人受痛这样的情绪。我们由此推论,被试确实意识到受贿这件事是不好的,对自己受益也是一个负性评价。第二,我们发现右侧的颞顶联合区编码了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表征了受贿导致第三方伤害带来的道德成本)


此外,我们还发现,腹内侧前额皮层编码了选择的主观价值。为了进一步考察神经信号和行为之间的关系,我们定义了一种“反腐败”神经信号,即行贿(vs.控制)条件下,相对于接受,被试选择拒绝时其大脑的神经反应。有趣的是,我们发现背外侧前额皮层的“反腐败”神经信号能够受到贿赂情境的调控。从个体差异的角度,该脑区也能够编码两种道德成本形成的偏好在个体间的差异。


Q:您刚刚提到了计算建模、经颅电刺激等方法,在做相关研究时,还用到了哪些方法和手段?有道德特异性的研究方法吗?


胡杨:主要整合了行为经济学范式、认知计算建模以及神经科学的手段。这里提一句,国际上率先结合这几种方法研究道德行为的代表性研究者是莫莉·克罗克特(Molly Crockett)。从特异性角度来讲,研究方法和其他类型决策的研究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在研究材料会有一些特异性(如道德判断研究中用到的伦理学两难范式)。


除了上述三方面,研究者还会考察一些激素(比如催产素、睾酮)、神经递质(比如多巴胺)对道德行为的影响;此外还可以结合不同的研究群体,比如对比健康群体与异常群体(如亚临床、精神疾病、脑损伤)在道德行为表现和道德认知能力上的差异;或者从发展的角度,考察儿童青少年群体在道德行为上的特异性表现以及随龄发展规律。


Q:说到异常群体,您还关注孤独症谱系障碍患者的道德判断和决策。与健康人群相比,存在哪些差异?治疗孤独症的方法,是否会影响道德决策?


胡杨:我自己其实并不专门做孤独症研究,只是之前刚好有机会获得了一批孤独症人群的数据进行分析。通过撰写这篇论文,我也查阅了一些文献,对孤独症与正常人在道德认知的差别有了一定了解。我主要从道德判断和道德决策两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道德判断方面,很多研究发现,孤独症患者由于社交能力的欠缺,在进行道德判断的过程中更多考虑结果而忽略了意图,特别是体现在无意伤害中,孤独症患者比正常人对造成无意伤害的个体的道德容忍度更低。


道德决策方面,我们可能都听说过,在社会心理学中有一种“观众效应”(audience effect),即人们在有旁人关注的情况下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在道德行为中,该效应特指人们公开场合下可能会比私下表现得更加道德。而在一项稍早进行的经典研究中发现,相比正常群体,孤独症患者并未出现明显的“观众效应”,即孤独症患者的道德行为在公开和私下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差别。


在我参与到的那项研究中,我们也观测到类似的现象。但更有趣的是,我们发现:孤独症患者在道德正性条件下(花费自己的钱让慈善机构获益),和正常被试的行为表现没有太大差异;而在道德负性条件下(获得不义之财),相比正常被试,孤独症患者表现出了一种很高的道德水准。具体而言,当面对能为自己带来很大好处的不道德机会(offer),正常个体可能会进行权衡,表现出更强的一种灵活性;但孤独症患者几乎会拒绝所有的不道德offer(哪怕该offer为自己带来很大的收益),即在道德负性情境中表现出明显的刻板效应。


通过对神经影像的数据进行挖掘,我们发现,相较正常个体,孤独症的患者(右侧)颞顶联合区特异性对道德情景信息进行表征能力显著下降,该脑区对其他信息的表征则没有出现组间差别。因此,我们推测孤独症患者的颞顶联合区对道德情境信息的表征出现异常,进而导致孤独症患者出现上述道德行为表现。


我了解到的孤独症治疗方法目前主要是以康复训练为主,比如其中对社会性功能的训练(如沟通、社交等)。我认为这些训练或许可以提高他们的一些社会功能,比如对他人意图推断的能力,在神经层面也许反映在颞顶联合区的功能上。但我不清楚目前有没有实证研究支持我的这些猜测。


Q:开一点脑洞,就像您提到的不同的脑区共同控制道德行为,如果我们对大脑进行一定的控制,不管是用药物还是用神经调节手段,有没有可能来提升人的道德水平?比如经颅直流电刺激可以针对大脑中涉及自我意识、道德判断和情感决策的部分,被证明可以增加同理心、减少攻击性行为。


胡杨:这个问题我觉得对大家都非常重要,先抛开理论不谈,如果神经调控手段可行且能够广泛应用,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也就成为可能,整个社会也因此可能变得更美好更和谐。


目前有没有通过调控大脑改变人类道德行为的证据呢?的确有。一个很经典的例子是关于公平行为的研究。2006年瑞士苏黎世大学的达里娅·诺奇(Daria Knoch)用经颅磁刺激(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TMS)技术对个体的右侧背外侧前额皮层进行抑制干预,发现被试更愿意接受不公平的分配方案。


又如,2017年苏黎世大学的克里斯蒂安·鲁夫(Christian Ruff)研究组结合经颅直流电刺激(transcranial direct-current stimulation,tDCS)技术考察了同一脑区对诚实行为的因果影响。这里插一句,相较TMS,tDCS成本较低,可以更便捷地增强或抑制脑区的活动,但其也因精准较低而被很多研究者质疑。接着说本项研究,其采用了掷色子游戏,点数大小就对应被试获益的大小,但这一游戏是在非常私密的空间中进行的,也就是说除了被试自己,没有人知道实际的点数,这就给被试留有一个很大的空间来撒谎。


这一过程中研究者通过给被试的目标脑区施以不同类型的tDCS干预,使得目标脑区的活动增强、减弱或不变。结果发现,相比减弱或不改变目标脑区的活动,当增强目标脑区的活动时,被试整体上报告的点数更小,说明他们更加诚实。


之前提到的关于腐败的研究,我们后来也进行了tDCS研究。结果发现,tDCS改变右侧背外侧前额皮层后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个体的腐败行为,但这种改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还受其他因素调节(如个体收益所占比例);计算建模的结果发现,tDCS影响了对自己受贿所得以及对自己和提议者之间分配方案公平程度的权重。


需要指出的是,相比其他方法,无创脑刺激方法能通过控制单一脑区的神经活动,对脑区-行为关联提供因果证据,但是这种方法无法揭示该脑区在全局网络中的作用以及与其他脑区的关联。现在经常能够看到一些高水平的研究,既做fMRI研究用于对全脑进行扫描分析,获取神经相关信号,同时也会结合上述无创脑刺激手段,进一步考察关键脑区能否直接调节这种行为,提供因果证据。


尽管有上述证据,但我个人觉得这些研究距离真正应用神经调控与刺激手段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尤其像改变腐败这样一类复杂的道德行为,目前还只是非常初步的一些探索。


Q:以上是当前的一些研究和进展,在未来5~10年间,您的研究重点是什么?


胡杨:主要还是继续围绕道德决策方面展开,并将腐败行为作为一种复杂道德模式行为进行研究。大致设想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腐败涉及多人互动,形式比较多样,可以做的内容比较多。比如从不同角色视角理解腐败行为背后的认知机制,神经基础还有关键影响因素。


其次,希望与发展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学家或精神科的医生合作,探究包括腐败行为在内的多种道德行为的随龄发展规律和关键影响因素,并考察道德认知与行为在临床群体中的异常表现。


最后,希望进一步提高研究的生态效率。比如,在研究对象上也许可以从大学生拓展到公务员群体,并创设更贴近现实生活的任务情境。我们学院新成立的“心理学与社会治理研究平台”为开展此类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还可以考虑与虚拟现实技术(VR)相结合。目前很多道德(社会)决策的研究都采用的是一种高度抽象化的方式向个体呈现信息(用一些数字代表利益和伤害),但我们知道真实生活中的情境比这复杂得多。我希望以后有机会借助VR创造更具生态性和真实性的场景去研究腐败行为。


最后,希望有机会与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t,AI)的研究相融合。现在是一个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时代,未来可以考虑借助机器学习与大数据手段寻找影响真实腐败行为的关键因素,进而探寻可能的反腐败干预手段。


麻省理工学院的约书亚·特南鲍姆(Joshua Tenenbaum)在最近的一篇综述提出一个新兴概念——计算伦理学,大致意思是通过精准的算法使人工智能体完成道德判断、道德决策。这一领域肯定是需要多学科交叉才可以进行的,相信我们心理学家在其中也会起到一些重要作用。


Q:作为青年科学家,您觉得需要哪些支持和帮助?如果有一个在线虚拟社区,可以为科学家们跨学科、跨地域的交流合作提供便利,您会对这样的平台感兴趣吗?


胡杨:真正优秀的青年科学家(比如那些有“帽子”的研究人员),我觉得他们已经不需要太多帮助,因为现在国家和各高校的政策非常好,对他们提供了非常好的待遇,在科研启动经费、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都非常大。


我经常开玩笑,像我这种“无帽”科研人员(普通“青椒”)现在面临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简单讲就是时间紧、任务重、非升即走。现在国内很多高校的合同一般都是3~6年一签,这期间需要完成定量化的科研指标。因为我的岗位是教学科研并重,抓科研的同时还需要上好课(基本上是新课),并指导学生。这样一个新的身份我也还在适应中,与博士后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太多的时间集中在自己的研究上面。


这还不算生活上的压力……我相信有很多和我一样的普通“青椒”也面临着类似的情况,但我们似乎也改变不了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调整好心态,尽快适应,尽力而为。当然,横向比较来看,我们学院对青年教师的支持力度还是相当可观的,这里也借此机会为我们学院打call,欢迎更多的青年才俊来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工作!


在线虚拟科研交流社区方面,比如TCCI的苏格拉底实验室以及南师大胡传鹏老师组织的Open Science系列沙龙就是很好的例子。这些平台举行很多学术交流活动,对我来讲也是学习机会,因为我们做交叉学科,时间和精力原因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新东西,通过这样的平台,可以比较快地去掌握了解一些动态和趋势。对于学生而言,通过参与这些活动,他们也能够快速进步,其实我非常羡慕他们现在拥有我当时读书时不具备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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