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世界说 (ID:globusnews),作者:水中听月,责编:张希蓓,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水位不断上涨,洪水进入我们的房子……当我们试图前往地势更高的地方时,我17岁的儿子落在了后面……一切都被摧毁了。”


近期,在欧洲、北美、中国等北半球多地经历极端高温的同时,巴基斯坦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洪灾。自六月中旬以来,由于强降雨引发的洪水持续侵袭这个南亚国家,目前已导致近1400人遇难,逾5000万居民流离失所。巴基斯坦当局宣布巴基斯坦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据巴基斯坦国家灾害管理局数据,巴基斯坦在过去30年间的平均降水量仅为134毫米,但今年的降水量增加了约两倍,部分地区的8月降水量甚至较往年同期平均水平增加了近800%。


巴基斯坦气候变化部部长Sherry Rehman表示,该国三分之一的国土已被这场打破历史纪录的洪水淹没:“几个小时内,卡拉奇市的降水量就达到了400毫米,没有任何一个城市的建设或者气候恢复力(Climate Resilient)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应付这种规模的降水...这是一场‘圣经级别’(bibical proportions)的暴雨。”


“这就是气候危机的样子。” / 视频截图<br>
“这就是气候危机的样子。” / 视频截图


“这是气候变化导致的损失与损害!”


今年早些时候,巴基斯坦的气温也显得不同寻常。3月时,巴基斯坦部分地区白天平均气温较往年同期平均水平高出5~8°C。5月1日,巴基斯坦信德省讷瓦布沙阿市录得最高温49.5°C,而当地往年同期最高温约为43°C。Sherry Rehman说,这是几十年来巴基斯坦首次经历“没有春天的一年”。


反常的高温也加剧了暴雨导致的洪水的猛烈程度。由于气温不断攀升,巴基斯坦北部山脉的冰川正在迅速消融——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巴基斯坦气象局表示,7月底以及8月的前三周,巴基斯坦北部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和吉德拉尔山区已经报告了多达30起冰湖溃决洪水事件(Glacial Lake Outburst Flood)。巴基斯坦规划部部长Ahsan Iqbal表示,巴基斯坦是气候变化的“受害者”。


据初步估计,本次洪水灾害对巴基斯坦至少造成了100亿美元的损失。洪灾过后,巴基斯坦还将面临灾后重建和粮食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数月以来,巴基斯坦国内通胀水平早已居高不下,今年6月,巴基斯坦的通货膨胀率上升至21.32%,为过去13年来最高水平。洪灾的破坏性冲击进一步推高了其国内物价,食物价格飞涨和粮食短缺问题尤为显著。


巴基斯坦财政部长Miftah Ismail表示,为了解决粮食短缺问题,巴基斯坦将考虑从印度进口食物。此前,巴、印两国关系由于克什米尔问题降至冰点,巴基斯坦自2019年8月起减少了与印度的贸易往来。


“这是气候变化导致的损失与损害!”“气候行动网络”(Climate Action Network International)全球政治战略负责人Harjeet Singh在推特上表示。“气候行动网络”是由全球130多个国家的1500多个非政府环保机构组成的全球网络。


所谓损失与损害,指的是气候变化造成的极端天气事件或缓发事件(例如海平面上升)所导致的经济与非经济损失,是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最为关切的议题之一。这些国家在历史上几乎没有排放温室气体,然而却在气候变化不断加剧的如今首当其冲,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而这样的影响对于经济与社会发展阶段尚不完善的国家而言,很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换言之,气候脆弱国家的灾后重建需要调动大量的资源和支持,这需要国际社会团结一致,其中,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支持尤为重要。


“我们的碳足迹是世界上最低的,国际社会有责任帮助我们升级我们的基础设施,使我们的基础设施更具气候恢复力。”Ahsan Iqbal说道。他也呼吁发达国家为巴基斯坦提供资金支持,因为正是发达国家在历史上“不负责任地”排放温室气体导致了气候变化。


圣母大学助理教授Maira Hayat也表示,“北方国家”(Global North,泛指发达国家)对巴基斯坦目前正在遭受的破坏性毁灭负有责任,“北方国家应当向南方国家偿还债务,富裕世界的民众应当向他们的国家和政府提出这样的问题。”


迟到多年的气候正义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瓦努阿图就代表小岛屿国家发出呼吁,希望建立一个国际保险机制,以帮助小岛屿国家弥补其因海平面不断上升而导致该地区的损失与损害。但是在于1992年5月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中,这一诉求并未得以体现。


随后,全球气候谈判一直侧重于减缓与适应两大应对手段,并未直接涉及损失与损害议题。2013年的华沙气候大会设立了华沙损失与损害国际机制,其职能之一是加强对损失与损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的行动和支持。但该机制的设立并未直接回应最具气候脆弱性国家的资金诉求。


如同气候资金是气候谈判的“老大难”问题一样,在损失与损害议题下,出资问题同样是一项核心争议。发达国家担心如果将针对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的资金支持解释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资义务”,或将引发部分气候脆弱国家相继提出相关诉讼及索赔。因此,2015年达成《巴黎协定》的大会决议专门强调了关于损失与损害的《协定》第八条“并不涉及任何义务或赔偿,或为任何义务获赔偿提供依据”。


去年格拉斯哥气候大会期间,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国家提出希望建立一个损失与损害的资金机制(Loss and Damage Facility)来专门推动应当承担温室气体历史排放主要责任的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来提供应对损失与损害的资金,帮助这些气候脆弱国家更好地从气候灾难中复苏,并彰显气候正义精神。但由于发达国家的强烈反对,这一专门资金机制的设立并未反映在大会决议之中。


作为妥协,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决议最终引入了为期两年的“格拉斯哥对话”机制,提出将以“开放、包容的方式”邀请《公约》缔约方以及非缔约方的利益相关方围绕损失与损害的资金安排进行后续务实讨论。当时,小岛屿国家曾强调,小岛屿国家接受这一对话机制的条件是这一对话机制的设立能够确保损失与损害资金机制能够在COP27上得以建立。然而,从今年6月的气候谈判年间会进程来看,目前各缔约方对于是否要将格拉斯哥对话纳入COP27大会正式议程仍未有共识。


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数据显示,过去50年中,仅洪水一项灾害就导致全球5.87万人死亡,并造成了11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小岛屿国家提出关于损失与损害保险机制提案也已经是1991年的事了,而直至31年后的今天,面对着惊人的数字和事实,损失与损害资金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小岛屿国家联盟代表也感到了疲惫:“我们来到这里(气候谈判会场)是来谈判,而不是来一遍又一遍讲课的。”


如何避免下一场灾难的来临


截至目前,巴基斯坦已经收到了来自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资金和物资援助。对于经历了如此规模灾难的当地居民而言,很难简单地评价国际援助的力度是否充足。如何能够以更高的气候雄心和执行力度来确保更多的气候脆弱国家和民众免于重复经历这样的灾难,是国际社会,尤其是北方国家需要直面的一个问题。


去年格拉斯哥气候大会闭幕期间,图瓦卢代表呼吁各国继续携手努力:“我们需要继续努力工作,让格拉斯哥这班通向雄心和1.5°C目标的列车启动并快速行驶……最终到达1.5°C目标。”如果说去年《格拉斯哥气候协定》的通过象征着这班列车已经启动,那么年底将于埃及召开的COP27大会的成果则将是检验这班列车是否正在快速行驶的一个关键时刻,而检验指标之一,或许就是损失与损害资金机制能否被纳入大会正式讨论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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