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星期四),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布了更新赴华签证的要求:
目前,驻加拿大使领馆更新自加赴华普通签证要求如下:
一、外国人如需赴华从事商务、访问活动,可凭国内生意伙伴或有关单位邀请函申办签证。
二、可凭有关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工作(Z)签证。无需再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三、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随居(S1)和探亲(S2)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此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赴华团聚(Q1)或探亲(Q2)签证。此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高端人才可凭《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人才(R)签证。
六、留学人员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申请长期学习(X1)签证。
七、上述申请(R字签证除外)须正常缴纳签证及服务费。
办理相关签证具体事宜请按领区划分(
http://ca.chineseembassy.org/chn/zjzlglj/),向所属领区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https://www.visaforchina.org/)咨询。
以上内容跟6月20日发布的签证要求相比有所放宽,部分签证不再需要凭借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部门等主体的邀请函,而是生意伙伴或有关单位的邀请函就能申请。
而且对于留学人员的长期学习签证,只需凭借《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即可申请长期学习签证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