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

1.去年,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特别是7月20日郑州市遭受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22年1月21日,国务院调查组公布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

2.郑州当地气象局多次暴雨预警,建议全市停课停业。应急响应之所以严重滞后,是因为郑州主官都在常庄水库现场指挥抢险,关键时刻无市领导坐镇指挥。顾此失彼,保住三个辖区水库,家中指挥中心无人拍板,未及早启动一级响应。

3.德国水灾发生在2021年7月14日晚上,雨水在山区河谷聚集,形成了可怕的山洪,居民和当局缺少面对夏季洪水的经验,误判水位,疏散不力。造成阿尔河谷地区的141人死亡,700 多人受伤。但附近另一个县由于提前疏散,只有1人死亡。莱茵兰州科布伦茨检察院于2021年8月2日宣布,对阿尔韦勒县县长等人因过失杀人罪嫌疑启动调查程序。

4.天灾不可避免,但有些损失却是可以避免的。调查就是为了厘清哪些是天灾,哪些是人祸。灾害调查不仅是为了惩罚具有人为因素的当事人,还应该让大家知道完整的事发与应对过程,发掘应对机制里存在的潜在漏洞。每次灾难之后,都应该带来一些系统性改变,出台新的应对机制和救灾政策。



1月21日下午,国家公布了对郑州7.20水灾中应对不当的调查报告。

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组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全面客观地对灾害应对过程进行了调查评估,对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追责。

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河南郑州“7·20”是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但郑州地铁5号线、京广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是责任事件,郭家咀水库漫坝事件是违法事件;

调查组指出,郑州市委市政府等风险意识不强,对这场特大灾害认识准备不足、防范组织不力、应急处置不当,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特别是发生了地铁、隧道等本不应该发生的伤亡事件。郑州市及有关区县市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最新披露的因灾遇难失踪数据,郑州市为380人(至8月1日的统计是遇难292人,失踪47人),占到全省398人的95.5%。

调查报告还指出,专门查明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事件和因灾死亡失踪人数迟报瞒报问题。



在郑州之外,同样遭遇500毫米以上暴雨的新乡市遇难10人;平顶山市、驻马店市、洛阳市各2人;鹤壁市、漯河市各1人。

郑州市是特重灾区,郑州市区更是特重灾区中的重灾区。



必须再次严肃指出,这样的极端气候绝非“是谁都想不到的”、“猝不及防”。

河南省气象局提前整整五天发布了特大暴雨过程预测,并提前三天准确预报了降雨量数值超500毫米、超百年一遇的巨灾。

郑州市气象局从2021年7月19日晚上到20日上午,连续签发了5道暴雨红色预警,并建议全市停课、停业。



然而,在西部山区19日已经下了破纪录2倍的特大暴雨的情况下,直到20日下午依然无人听闻。

2021年7月20日上午、中午,除了下大雨,郑州市的工作日星期二似乎一切如常,市民跟平常一样正常上班、送小孩去学校。



郑州市的响应等级,20日上午11点才从四级提升为二级,下午16点才从二级提升为一级。

而此时,每小时倾泻200毫米的超级暴雨已经开始(16~17时)。



各单位从15点开始自发通知的“提前下班”人群,与超级暴雨正面恶劣遭遇。灾难就这样发生了。





常庄水库险情

很多人想知道,郑州市的有关负责主官,去哪了?干嘛了?为何无人发警报?

因为都在常庄水库现场指挥抢险呢。



郑州离黄河干流很近,但由于地上悬河和河堤的阻隔,郑州其实不属于黄河流域,而是有淮河流域颍河水系的贾鲁河绕城而过。

贾鲁河,因元代著名河防大臣贾鲁开凿的河道得名。河道源自新密圣水峪,流经郑州西郊、北郊后,折向东边的中牟、开封。

流经郑州市区的主要支流还有索须河、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东风渠等。



常庄水库位于郑州市区西南的贾鲁河支流贾峪河上,控制流域面积82平方公里。

始建于1959年,总库容1700万方(略超1个西湖),兴利库容866万方,是郑州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

常庄水库大坝坝顶海拔高程135.74米,历史最高洪水位128.85米,警戒水位线127.49米,比市中心二七塔处的地面高程99米,高出近28.5米。



更关键的是,水坝距离郑州西三环仅2公里。如果失事垮坝,30米高的水头会立刻冲了半个郑州,造成极大的灾难。

那将是75.8灾难在特大城市中心区重演,遇难人数完全不敢想。



由于事先没有组织应对措施,常庄水库没有及时提前开闸放水,腾出库容。

结果导致在19日开始的西部山区(新密)暴雨中,水库水位暴涨。



2021年7月20日上午11时,常庄水库水位已达到127.87米,超出警戒水位38厘米,开始向下游泄洪。

随后,巡查人员在水库背水坡陆续发现3处管涌、10处疑似管涌等重大险情。河南、郑州的四位主官,有三位去了现场。



至20日19:10,常庄水库在暴雨中水位已涨至131.31米,超警3.82米,仅低于设计水位(131.34米)0.03米。水库只能按最大出库流量每秒525方泄洪。

至20日20:30,险情稍微解除,省防办便要求减少排水量,为减轻对下游市区的冲击,减少流量每秒100方,为每秒425方。

至20日21:34,水位130.54米,2个多小时已回落近80厘米。



20日晚,同位于市区西南方向的贾鲁河尖岗、金水河郭家咀水库也出现严重险情。

尖岗水库的水文气象站24小时降雨量达到了696.9毫米,近70厘米;12小时降雨量达到了543.6毫米,是郑州地区的降雨中心。

郭家咀小型水库(480万方)水位已高于坝顶0.3米,坝坡大范围过流,土坝冲刷垮塌。

金水河是直冲郑州市区的河道,下游在大暴雨中连夜紧急转移民众11万人,但所幸最终未发生决口溃坝。



受灾严重的郭家咀水库大坝事后修复

郑州辖区内三个水库都出现了险情。虽然最后三个水库都保住了,结果家中的指挥中心无人拍板。

造成无人下令,及早启动城市一级响应。这就是顾此失彼。



同时,常庄水库紧急泄洪的水全部压在了贾鲁河,城市承受了更多压力。

而且贾峪河、河道常年缺水,修筑了诸多拦河坝,也导致洪水下泄不畅,直接加剧了内涝。



河南历来缺水,水库一般雨季蓄水,待来年冬春天旱灌溉用。

结果这次降雨之大令人震惊,水库不得不在强降雨天气紧急放水。

同时有关主官麻痹思想严重,对连续多日的红色预警及已规定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反应迟钝。



当气象局发布暴雨预警时,周边水库应预先把水泄掉,以防止洪水来时来不及泄水。

现在是反过来了,洪水来之前不泄水,达到最高水位时,因担心溃坝再去泄水。



可见,郑州有关方面在有完善天气预报、预警的情况下,毫无应对的预见性(水库未提前泄洪,20日当天被迫泄洪,加剧郑州灾情)。

同时主官全都在现场,后方缺人指挥;无人拍板及时提升城市响应等级,导致城市市民与超级暴雨遭遇,造成地铁等地下空间溺亡,后果沉痛。



德国的追责

水火灾害宁可十防九空,有一次中招就是不可承受之痛!

早在2021年7月17日(周六)的晚上,得益于这一份通知,我们也注意到了这场即将发生在河南北部的超强降雨。



当时,网上舆论很多人还在嘲笑德国水灾(14日晚中国15日)的应对不力。

但是,几天后的郑州市民,也“猝不及防”地遭遇了历史级暴雨的袭击。



某报纸的前总编9月初曾发问,德国水灾过去很久了,我们听说了有哪些官员被追责吗?

这句话的逻辑与事实正确吗?不对。



你自己没听说过,并不代表没有,更不代表其他媒体没有报道。

媒体的使命本来就是应该公平、全面报道各国各方面的新闻。比起普通人,身为国际新闻媒体总编,自己当然就负有这方面的责任啊。



德国水灾发生在2021年7月14日晚上,莱茵兰州科布伦茨检察院8月2日宣布,对Ahrweiler(阿尔韦勒)县县长等人因过失杀人罪嫌疑启动调查程序。

科布伦茨检察院的立案调查,轰动德国,《明镜》等德国主流媒体第一时间作了报道。



德国这次水灾伤亡,其实集中在著名的葡萄酒产区阿尔(Ahrtal)河谷,是一次典型的山洪。

此处行政区划为莱茵兰-普法尔茨(Rheinland-Pfalz)州阿尔韦勒(Ahrweiler)县。面积近800平方公里,人口13万人。



县府为巴特-诺因纳尔(Bad Neuenahr),是一座古老的莱茵小城。很多房屋都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用木桁架建造。



这里是世界上最靠北的红酒产区(北纬50°~51°),极具特色。地名源自于古凯尔特语aha,水的意思。

清澈见底的阿尔河,在峡谷、古村、原野间婉转流淌85公里后,汇入浩荡北上的莱茵河。



德国洪水基本情况

从降雨量来说,这次德国洪灾并不大。附近的中心城市科隆,24小时降水量为154毫米,粗看不值一提。

但需注意,德国是温带海洋性气候,一年降雨量很均匀。154毫米几乎已经是当地7月平均降雨量的2倍。



这与大陆季风气候的东亚大陆截然不同。24小时降雨量150~200毫米,在中国属于大暴雨标准。但在德国被定为200年不遇。

而作为大地的泄洪沟——河流,本来就是被漫长历史中雨洪冲刷塑造而成,也与各地的日常降雨量相适应。



超量的降雨必然溢出河道,形成洪水(没有河道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下大雨就是漫地洪水)。

另外,降雨中心恰位于莱茵河谷,地形促使降雨超过200毫米。

在山区河谷雨水聚集,形成了可怕的山洪(郑州西部丘陵区荥阳和巩义也有这样的现象,并造成许多伤亡)。



气象部门对此没有任何迹象和警告吗?当然也有。

欧洲洪水预警系统(EFAS)在2021年7月12日就发布了“极端洪水警告”。

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2021年7月14日傍晚17:17,莱茵兰州环境局(兼管水文)宣布了最高的第五级警报。

这时,位于阿尔河流上游的Ahrweiler县村镇已经发出灾难性警报。



上游的Musch、Schuld小镇(红框)与县城Bad Neuenahr(黑框)

例如,Musch小镇的水位平时只有几十厘米,但在7月14号傍晚暴涨到了历史性的四米。

当晚18点,洪峰已经抵达了Schuld小镇。哗啦流淌的小溪变成了不羁的猛兽。



晚间18:24,州环境局对洪水预报做出了新的评估,水位将从5.19米下降到4米(准确说是3.92米)。

环境局对水位预测的数据来自德国气象局,并通过水位预测系统Larsim自动模拟计算出洪水位。



而负责应急指挥的Ahrweiler县县长与莱茵兰州内政部长,都在七点半左右先后离开了县政府。

显然,这是一个错误。因为,即使水位只是3.92米,也超过了2016年的水灾。

几分钟后的19:36,环境局再次将水位预测恢复到5米。



19:57,环境局预报出6.81米的水位,几乎达到2016年水灾水位的两倍。此时当地实际水位已达到4.29米。

20:36,环境局进一步将水位预测提高到6.92米(并把信息发至县长办公室)。

而此时实际水位已达5.75米。Larsim继续预测。到22:24,预测水位已提高到7.07米。



实际水位到底有多高,无人知晓。有人估计,实际水位已经达到8米,甚至9米都有可能。

可是,Ahrweiler县政府在整整6小时后,即23:15才宣布第五级最高警报,并开始采取疏散措施: 疏散范围指阿尔河左右两边方圆50米的居民。



但为时已晚,整条阿尔河下游,Ahrweiler县的城镇地区——Bad Neuenahr、Bad Bodendorf和Sinzig都遭到了山洪洗劫。

包括位于阿尔河注入莱茵河口的Sinzig小镇,一家残疾人护理机构有12名残疾人在洪水中丧生,只有1名残疾人努力挣扎了4小时后获救。



据统计,洪灾造成阿尔河谷地区的141人死亡,700 多人受伤。

作为气候较为温和的莱茵河谷,居民和当局同样缺少面对夏季洪水的经验,都没有意识到如此集中的降雨将意味着什么。



夜间突发山洪,简直祸从天降。当摇摇欲坠的古董房屋面对来势汹汹的山洪暴发,灾难就发生了。

值得关注的是,位于Ahrweiler西南方向的比特堡(Eifelkreis Bitburg-Prum,比特堡-普吕姆-埃菲尔)县,同样有山区河流。



Ahrweiler县城(黑框)与Bitburg县城(红框)及县长Rudolf Rinnen

但负责人RudolfRinnen在当晚20点钟就宣布最高危机警告,并及时采取疏散措施。

最终,Bitburg县只有一人身亡(Ahrweiler县至少141人身亡)。

通过A县和B县的不同表现来看,如果负责人能提前三小时采取疏散措施,结果很可能会很不一样。



推卸责任与依法追责

灾难管理专家表示,Ahrweiler县长Pfohler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在什么基础上做出了哪些决定?

但是,Ahrweiler县长Pfohler表示,他在多年前就把抗灾指挥的任务转交给了第三者。这就是说,他并不是此次水灾第一指挥官。



根据行政法,县长本人是唯一决策者。但是,在当晚23点宣布最高警报的并不是Pfohler本人,而是被他授权的第三者。

县长Pfohler承认,自己在事发当晚大多数时间都不在县政府指挥抗灾。但他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而检方认为,根据莱茵兰州消防和灾害控制法的规定,阿尔韦勒县长Pfohler是“拥有作战指挥权,因此有唯一的决策权”的决策长官。

因此,Pfohler应该在2021年7 月 14 日晚上 8 点 30 分之前发出警告,并作出疏散居民的决定。

县长Pfohler究竟跑哪去了?据德国媒体调查爆料,Pfohler是回家了。但他家自己也被淹了。



另外,当天傍晚,莱茵兰州内政部长罗杰·莱文茨(Roger Lewentz,社民党)也在阿尔韦勒县政府协助危机处理。

普福勒仅宣布第四级别警报时,当时莱文茨没有表示异议。19:30左右,他也和县长前后脚离开了。



不过,内政部发言人指出,负责灾害应对的第一责任人的一直是地方政府,只有他们才能回答为什么没有提前进行疏散的问题。



《明镜》在2021年7月30日一篇文章中问道: 是否可以避免180多人的死亡?

假如县长能提前两小时或更早就果断采取疏散措施,能挽救多少生命?



灾难管理专家介绍,德国每位县长或市长在上任之初,都会前往联邦民事保护办公室接受灾害管理培训。这是每一位县长的核心功能。

所以,主要责任人就是已经连任21年的Ahrweiler县长于尔根·普福勒(Jurgen Pfohler,63岁,基民盟)。



Ahrweiler县长于尔根·普福勒(JurgenPfohler,63岁,基民盟)

当然,德国追责是直接启动司法程序,完整结案的过程较久,但也不会被遗忘。

司法追责阶段同样要求公平准确,还必须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进一步深究,当事人需要承担多大责任?接受什么样的惩罚?



同时,嫌疑人的无罪推定和辩护权依然生效。



总结

德国保险业估计,洪水赔付达70亿欧元。其中约65亿欧元用于理赔住宅建筑家居,约4.5亿欧元用于理赔机动车。

但“假如通过金钱能实现家园重建,都不是问题。”问题是180多人的生命已经没有,而很多是可以避免的。



天灾不可避免,但是有些损失却是可以避免的。调查就是为了厘清哪些是天灾,哪些是人祸。

让老天的归老天,人事归人事,弄清哪些工作做到位了,哪些没做到位。不能让人祸藏在天灾的理由下蒙混过关。



从更根本说,灾害调查不仅是为了惩罚具有人为因素的当事人,还应该让大家知道完整的事发与应对过程,发掘应对机制里存在的潜在漏洞。

每次灾难之后,都应该带来一些系统性改变,出台新的应对机制和救灾政策。

这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避免下一次悲剧重演。



97人名单公布!河南严肃查处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责任人

记者从河南省有关部门获悉,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防汛救灾、灾害调查等作出部署。河南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8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灾害中涉嫌违纪违法的89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5号线五龙口站停车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魏平安、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5号线项目负责人汪鹏、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四环项目部指挥长郭文胜等8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立公,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部长赵运臣,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科副科长孙红亮等3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同时,河南省对特大暴雨灾害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郑州市、荥阳市、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二七区、金水区党委政府及应急管理、水利、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公安交管等部门86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郑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侯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郑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福民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郑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喜安、陈宏伟政务记大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等问责处理。

灾害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灾区群众及时得到妥善安置,生产生活较快恢复正常。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害调查处理作出决定后,河南迅速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检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训,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对所有责任人惩处和问责,并对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管理治理能力作出部署安排。

附件: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人员情况(97人)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人员(8人)

1.魏平安,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5号线五龙口站停车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2.赵俊良,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5号线五龙口站停车场建设工程业主代表;

3.汪 鹏,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5号线五龙口站停车场项目负责人;

4.朱 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5号线五龙口站停车场项目经理;

5.刘修龙,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地铁5号线五龙口站停车场项目总监;

6.郭文胜,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四环项目部指挥长;

7.王旭东,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四环项目部五工区执行经理;

8.温庆国,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四环项目部五工区工区长。

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人员(3人)

1.任立公,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赵运臣,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部长;

3.孙红亮,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科副科长。

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75人)

(一)地方党委政府(34人)

1.侯 红,郑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2.李喜安,郑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3.吴福民,郑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陈宏伟,郑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苏建设,郑州市二七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董治会,郑州市二七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杨 洁,郑州市金水区委副书记(时任金水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袁聚平,巩义市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9.张东辉,巩义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0.赵 凯,巩义市委常委、副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杨金军,荥阳市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2.王效光,荥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3.邢留印,中牟县委副书记(时任荥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陈春梅,新密市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5.程 洋,新密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6.孙建功,郑州市郑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牛瑞华,郑州市郑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18.司栋彬,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9.秦 飞,巩义市米河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李萌轲,巩义市米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1.赵 江,巩义市河洛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2.周登航,巩义市河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3.孙晓丽,荥阳市崔庙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黄立峰,荥阳市崔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5.陈志全,荥阳市崔庙镇副镇长、王宗店村驻村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6.张亚涛,荥阳市崔庙镇副镇长、崔庙村驻村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7.赵红星,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时任荥阳市汜水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8.刘月洁,荥阳市汜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9.李 静,新密市委常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时任荥阳市高山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0.丁杰英,荥阳市高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31.程华民,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2.徐晓光,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33.张晓锋,登封市告成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4.孙建民,荥阳市崔庙镇王宗店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行业主管部门(30人)

35.李 鹏,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6.许绍伟,郑州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处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37.陈国平,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减灾处副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38.刘国成,郑州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四级主任科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39.刘金刚,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40.牛中华,巩义市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1.刘云飞,荥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42.周方辉,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3.梁远森,郑州市水利局局长(民革委员),给予政务降级处分;

44.陈 刚,郑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5.袁运河,郑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46.岳克宏,郑州市水利局河长工作处处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47.校现伟,巩义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48.陈志刚,荥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49.袁金伟,新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50.余 莉,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51.段祥军,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52.李雪生,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3.翟月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4.郭克河,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5.朱继光,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56.王延军,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57.张云波,郑州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58.马 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9.耿勇军,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60.曲 标,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61.付青原,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副书记(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指挥部技术保障部部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2.窦立勇,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3.席 磊,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教导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4.屈 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兼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三)企事业单位(11人)

65.张 洲,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66.杨 勇,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67.郝晓平,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8.张明锋,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线网管控中心党委书记、部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69.李鹏翱,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线网管控中心OCC二室主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70.赵鹏果,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线网管控中心OCC二室主任调度,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71.吕晓应,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郑州轨道交通项目部经理,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已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作出处分决定);

72.铁新纳,郑州市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主任、支部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73.陈保国,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74.苏金华,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中镁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75.刘 勇,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四、给予诫勉处理人员(6人)

1.景洪晓,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2.楚毓奇,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党委副书记;

3.席军虎,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水利科副科长;

4.王新香,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水利科科员;

5.黄 双,登封市告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6.吕少卿,登封市告成镇党委副书记。

五、给予批评教育人员(4人)

1.魏红利,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组长;

2.张 凯,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副组长;

3.张国军,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农办主任;

4.王国强,荥阳市崔庙镇崔庙村党支部书记。

六、建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1人)

徐晓晔,郑州市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京广路隧道管养基地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