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张丰
有一段在北京地铁上拍摄的视频,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在视频中,一个女子当众捏孩子的脸,揪掉口罩,孩子戴好口罩;女子又打掉孩子的帽子,夺过他手里的手机,把孩子手里的书包扔在地上,又让他跪下。
据媒体采访到的目击者透露,孩子从湾子站跪到北京西站。在车厢里也有人劝这个女子,她回怼说:“我说我的孩子,我想让他干嘛就得干嘛。”
这是相当罕见的一幕。在最近这些年媒体所关注的“家庭教育”话题中,孩子都处于中心的位置,家长往往有很强的无力感,但又没有办法,只能用“神兽”来称呼自己的孩子。对都市家庭来说,孩子处于优先地位。也正因此,这段公开罚跪的视频,才更触动人心。
可以想见,这个母亲一定很不容易。她是一个失败的母亲,并最终把自己的失败转化为对孩子的惩罚和公开的侮辱。毫无疑问,她已经涉嫌违法了。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5条专门强调,家庭教育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这并不是呼吁让这位母亲马上受到法律制裁,但她的行为相当具有典型性。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有很多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掌握对孩子的“绝对权力”。“我的孩子,我想干嘛就干嘛”,她不经意间表达出了某种普遍的教育观念。
地铁是公共场所,在潜意识中,这个妈妈一定知道这一点,所以选择在车厢对孩子进行打击。就视频和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孩子没有什么错误,非常乖巧,这并不是出格行为引起的“激情报复”,而是对以往过错的“公开处罚”——就像一百多年前到菜市口处决犯人一样。
这个类比看起来似乎用语过重,但其实,这样的“公开羞辱”对孩子来说确实是致命的,他现在默默忍受这一切,但可能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从心理创伤中走出来。很多人在成长中都有类似的经验,我在小时候也经历一次。一次犯错后,父亲对我惩罚,本来是在自己家中,但有好几个邻居在场,变成了“公开行刑”。这激起了我的反感和抵抗,带来的是更激烈的惩罚。
这是我成长中唯一一次“挨揍”。后来,父亲和我都能笑着讨论那件事,我才算真正走出来。但是,那一幕仍然是我成长中的关键时刻,长大后会从各个侧面去回忆它,认为自己有着致命的弱点——很多受到“公开羞辱”的孩子,都会把这种耻辱感内化为自己性格的一部分。
对成年人来说,这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刻;而对一个小孩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生的事情。事实上,你永远无法真正“客观看待”小时候的受辱经验,只能内化为创伤或者外化为“报复”,去欺负更弱小的人。
学习如何做父母
那位母亲是众多“中国式父母”中的一位。她能“剥夺”自己孩子的尊严,就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婴儿没有自由意志,需要靠父母才能存活,但那仍然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它并不是所有权属于某人的“财务”,父母的角色只是“监护人”而已。
“我想让他干嘛就干嘛”,这种专断的、绝对的话语让人恐惧。把它推往逻辑上的极端,就是不久前重庆发生的杀孩子事件。一个男子为了和一个女子结婚,把他和前妻所生的两个孩子丢小楼去——在他眼中,孩子只是碍事的财物而已。
中国家长必须学会克制自己的愤怒。不管是教育带来的焦虑,还是成年人自己遇到压力,都会让一个人在瞬间崩溃;但在孩子面前,你首要的只能是控制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记住,那不仅是“你自己的孩子”,也是“他自己”。
平等和爱护,在教育中应该置于同等的位置,你没有权利对他做任何出格的事。在现实中,有这种平等意识的家长,家庭教育也不会太差——这可能是“教育”的真正开始。
中国家长必须学习如何做父母。成为父母,不仅意味着生理意义上的“生下孩子”,也不仅是“有责任心”和抚养,也包括“法律”和”心理”诸层面。
21世纪20年代的父母和20世纪的就很不同,比如刚刚生效的《家庭教育法》,就应该成为父母的必修课。“成为父母”,是中国家长也需要完成的“再教育”。
作者|张丰,专栏作家。曾创公号“中产生活观察”,现有公号“城市的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