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博博主@天涯历知幸:刚开始,我觉得不可能有这么离奇的事,会不会是媒体断章取义(没有说所有媒体都是这样的意思)……
然后,我就去把判决书找出来了,看完以后,我……
凶手喝多了,和被害人拉拉扯扯搂抱的过程中,没看清楚路,导致被害人撞到头。
凶手不送被害人去医院,反而把被害人带到酒店,脱了被害人的裤子和内裤,想要发生性关系。此时,被害人开始呕吐,凶手就把被害人扔在那,自己跑旁边睡觉去了。
然后,被害人经历呕吐、昏迷、大小便失禁。凶手当做无事发生,继续把被害人扔在那,他出门上班、出门吃午饭、继续出门上班,直到晚上回来,发现被害人口吐白沫……
于是,凶手打电话给朋友……对,你没看错,凶手打电话给朋友,这时候,都没想送被害人去医院……
朋友来了以后,提醒他要送医院,凶手这才把被害人送进医院……
我……
这不是我编的,判决书里写的……
然后,被害人家属接受了民事赔偿,对凶手表示谅解……
最后,判三缓四……
我……
算了,我不是法律界人士,我的意见不重要……
别什么男友女友了,这根本就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女孩昏迷男友只顾发生关系致其死亡:用下半身思考,有多可怕?
最近一则新闻,看得漫姐瞠目结舌。
事情发生在陕西陇县,一天晚上,张某和几个朋友在烧烤店吃夜宵。
酒过三巡,张某突然打电话叫来女友,让她陪着自己和哥们儿一起喝酒。
于是,中途赶到的女友和张某一行人在烧烤店待到了凌晨,离开时,大家都有了几分醉意。
张某叫了辆出租车,准备把女友送回家,却在车上接到了朋友尹某打来的电话。
尹某告诉他,自己在酒店开了一间房,他们可以过来玩。
张某顿时兴奋起来,他临时变更目的地,和女友一起抵达了尹某的酒店。
但女友并不乐意——当时正值凌晨,醉意上头的她只想回家睡觉。
况且,在酒店门口热情迎接他们的尹某,也令她感到相当不自在。
趁张某还在和尹某熟络地打招呼,女生扭头就往反方向的北河桥走去。
热火朝天地聊了许久后,张某正要将女友介绍给朋友,才发现身边的人已经不见了。
他四处张望,远远地看见岸堤旁有处身影,便追了上去。
女友对他说,自己不想住酒店。可张某坚决不妥协,执意要把她带回酒店住宿。
在拥抱拉扯中,张某突然脚下踩空,两人从台阶上坠至河堤。
数分钟后,缓过神来的张某把女友从地上拉了起来——她已经站立不稳了。
然而一心只想着开房的张某并未在意。
他扶着近乎昏迷的女友,一路把她带回了酒店房间。
关上门后,张某急不可耐地把女友推倒在床上,脱下她的裤子并亲吻对方。
而一直没有什么意识的女友终于给出了反应:
她开始止不住地呕吐。
张某大感扫兴,不得不中止行为,他穿上衣服,独自在沙发上睡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6点多,他便匆匆去单位上班,临走前,女友还没醒。
上午10点,张某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回到酒店,面对昏睡的女友,他叫了几声,但并没能叫醒她。
于是张某再次离开了。到了这个时候,他依然没有感到丝毫不对劲。
午休时间,吃过午饭后,张某又来到酒店。
眼前的景象令他大吃一惊:女生大小便失禁,摔落床下,酒店地板污秽不堪。
而吃惊归吃惊,张某并未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他只简单地打扫了一下房间,甚至没去在意女友为什么还没醒,便回去继续上班了。
直到他结束一天的工作,发现女友的状况再次恶化时,张某才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她昏迷了一天,已经口吐白沫了。
但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打120,而是求助朋友邵某。
匆匆赶来的邵某猜测可能是酒精中毒,让张某打急救电话,两人一起把女生从楼上背了下来。
经医生诊断,女生是在坠落河堤的时候摔伤了头部,导致严重的颅脑损伤。
由于送医不及时,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张某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因为太过匪夷所思,有网友怀疑:这真的不是故意谋杀吗?
而纵览整个事件,张某或许的确无心谋害女友。
但他不顾女友意愿强行开房,明知女友身体不适却只顾发生性关系,屡次探望却对女友的异状无动于衷……
这种种行为,已经不是无知可以搪塞的了——
除非他放弃了思考,任凭欲望支配行动,满脑子只剩下黄色废料。
可无论他如何后悔,那个女孩也回不来了。
不得不说,部分男性,实在很难让人不怒骂“脑袋长在了下半身”。
如今“见色起意”早已见怪不怪,但为此而杀人的,还是超出了漫姐对“人”的理解范畴。
这样的恶魔,真实存在于一张张流淌着血与泪的起诉书中。
2019年10月13日,莫某某独自驾驶小车从广东回到广西。
他在附近村镇驾车游荡,想寻找单独出行的女子实施强奸。
晚上11点左右,一对夫妻骑电动车经过路口,后座的女子长相极为漂亮,正巧被莫某某看到了。
他心生邪念,开车加速追了上去,并趁着路上人少,直接撞倒了夫妻二人。
两人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双双陷入昏迷。
随后莫某某把女子抱上车后排并带离现场,但由于伤势过重,可怜的女子在途中就已没了呼吸。
但即便发现女子已经死亡,莫某某依然没有改变计划。
在兽欲驱使下,他在一偏僻处停了车,对女子的尸体进行了奸淫,而后将其丢弃路边。
另一位被撞的男子,最后也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这对年轻的夫妻何其不幸,他们只是一起出了趟门,就惨遭无妄之灾!
在各种社会新闻下,我们总能看到网友痛心地劝诫:女生不要穿得太性感,不要独自走夜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可很多时候,不是受害者没有防备心,而是坏人的恶超出我们的想象。
夫妻一起骑车回家,本该是常见的温馨场景,谁能料想到,这也会被恶人盯上呢?
被一时欲念支配的犯罪,与受害者是几个人、受害者穿着什么衣服、受害者几点走在哪里,都没有关系。
而这对夫妻的遭遇,让漫姐想起了另一对“消失的夫妻”。
在那起惨绝人寰的案件里,怀有身孕的妻子被4个恶徒轮番蹂躏了一晚,丈夫被捆绑殴打,还要眼睁睁看着妻子被凌辱。
最后他们唯一的希冀只剩“活下来”,却还是惨遭杀害。
而如此残暴的恶行,不是出于寻仇,也不是为了泄愤,这对夫妻甚至完全不认识犯人。
起因只是犯人在入室盗窃踩点时,看到了被害人家里的婚纱照——
女主人太漂亮了,光抢钱怎么够,还要强奸才行。
就算不抢钱,也要看看她到底长得有多漂亮。
他们顿时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他们所有惨无人道的暴行,都只是出于对女主人的欲望,可能还要怪罪一句“她太好看了”。
多么可怕。
原来真的有人会因一张照片、一次惊鸿一瞥就产生淫念,并因此失去理智,对素不相识的人痛下杀手。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谁知那把刀捅向的,竟是无辜路人。
管不住的欲望,将不断拉低人性的下限。
“如果一个人的性欲已经强烈到不惜杀死别人也要当场发泄了,那不如直接割掉,对所有人都好。”
对网友的这句评论,漫姐深以为然。
在欲望之上,首先要做个人。
对陌生人如此,对亲近之人也是如此。
总有人把欲望无处纾解归结于自己“没有对象”,好像有了对象,就有了一个无限次使用的充气娃娃一般有恃无恐。
但即便是结婚证书,也不该成为丈夫强奸妻子的许可证。
最近一条热传的短视频,让众多网友高呼“阳间新闻”。
河北一男子酒后试图强奸已分居的妻子,因遭到反抗而未能得逞。
事后,妻子将丈夫告上了法庭。
由于妻子早前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这一次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因此他被判强奸罪,获刑8个月。
虽然这个案例较为特殊,但它无疑能给一些潜在的强奸犯以震慑。
漫姐看过一篇幽默段子,在发笑之余,也不免有些许悲哀。
出轨、嫖娼、强奸……类似的新闻层出不穷,时常让人唏嘘人性总是相似的。
有多少人在长大之后,将下半身当成了大脑?
诚然,有欲望不可耻,灭人欲也不可取。
但若任凭欲望疯长直至支配行动,只会让人变成失去理性的野兽。
而女生们,如果遇到这样的人,哪怕关系再亲密,也要忠于本心,敢于说“不”。
有时候,退一步不会海阔天空,反而会埋下无尽的苦果。
愿更多的人学会理性思考,不再成为欲望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