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这两位网红带货主播,尽管不如“带货直播双骄”李佳琦和薇娅那么顶,但也常年占据带货榜前列。这个处罚结果公布的时间点,选择在“双十一”带货潮刚刚过去不久,耐人寻味。

更引人思考的是,根据税务部门公布的处罚理由来看,老何有充分的自信说两个观点:第一, 推而广之去查的话,不敢说100%的人有事,至少不低于90%。

第二个观点是,他们把国家用于鼓励个人创业、鼓励在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创业的政策滥用,原本被用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务政策成了放大贫富差距的推手,这种做法极端恶臭,应该从重从严处罚。

1.雪梨背后的“钱夫人”


下面,老何讲一讲前因后果。

在税务部门公布的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违法事实中,有几个重点。

朱宸慧,就是雪梨,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在广西北海设立了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老何查了一下数据,上海的营销策划中心开在崇明区长兴镇,两家公司连地址都一模一样,根本就是个虚拟注册地址。崇明这个地方,请观众们记住,后面会反复讲到。

朱宸慧在广西北海开设的两家营销中心,在一个县城的镇上,在这个地址上,开着39家企业,大部分都是各种“信息咨询”企业,有意思的是,本案另一个主角林珊珊,也在北海开了两家营销策划中心,地址居然跟这个朱宸慧选在了同一个门牌号码里,真是“网红所见略同”啊。

再进一步查查宜春市的两个所谓“营销中心”吧。这两家公司没有直接用朱宸慧自己的名义注册,而是用了一个叫“苏超然”的名义。苏超然是谁,老何不能妄加猜测,但是网友去网络上搜索一下这个名字,可以看出有可能是和朱宸慧关系紧密的直播团队负责人之一。这两家被处罚的企业,赫然标注着一个亮瞎狗眼的称谓“小微企业”。

老何问一下,你猜猜,另一名违法人林珊珊会再次“所见略同”吗?必须的!林珊珊用一个叫“芮豪”的人名义,开设了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地址果然和朱宸慧选择了在一起。

那么,你觉得,她们把这几家公司开在了一起,是因为广西北海和江西宜春的投资环境好适合直播带货吗?错了,这事儿背后有一层层的推手。

这两个人的层层叠叠的公司后面,都有另一个网红身影,这人叫钱昱帆,江湖人称“钱夫人”。百度百科显示,2011年末,钱昱帆(钱夫人)与同学朱宸慧(雪梨)创业,经营淘宝女装店,取名“钱夫人”。2016年10月,成立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钱昱帆(钱夫人)分管公司红人孵化管理,广告及短视频直播事业部。在钱昱帆主导下打造了国内一线红人雪梨、林珊珊,同时,在钱昱帆的主导下签约了150余位红人。

您看明白了吗?实际上,这是一家组织了大量网红在一起聚集直播带货的MCN机构。老何在这里不妄自猜测,他们是有组织地开设各种所谓“小微企业”洗钱逃税,但至少我们通过公开数据来看看,这位神通广大的钱夫人都在哪里开了些什么企业吧。

钱昱帆控股的企业里有这样一些:霍尔果期宸帆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舟山雪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上海雪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优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老何也不多列了,就看这几家,霍尔果斯的企业,大家懂得都懂,著名的明星“避税”圣地。上海的这家公司,您猜地址在哪儿?没错,还在崇明,只是在另一个镇子里,还是虚拟地址注册的。 


2.逃税92%的黑产 

那么,他们在这些看上去不知名的地方开设这些空壳公司的目的是什么呢?答案很明确:避税。

大家知道,所谓的“网红直播经济”,主要是依赖人员的个人劳动创造收入,既没有什么制造业投资,也没有什么高新技术研发,所以,假如严格界定的话,主播们创造的收入要分配给个人进行消费,那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概什么样的一个比例呢?老何就从税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例,比如这个雪梨朱宸慧,她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根据老何对这种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的税务比例的了解,她大概实际缴纳了3%的所得税,也就是说,朱宸慧8000多万的收入里,她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交税250多万元,省下了3000多万元,相当于把自己的税率从原来的39%,撸到了3%,逃了将近92%!

另一个违法人员林珊珊也差不多,她所得4199.5万元,大约只交了125万元的税,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也差不多是逃税了92%左右。

值得提一句的是,老何按照3%算她们已经交税的部分,其实是已经给她们多算了,因为很多地方在疫情以后,还有税收减免以及返还的,实际缴纳部分可能会远远低于3%的。

所以你看看,这些人多贪,国家给“小微企业”给“个人创业”提供的税收减免,她们作为收入几千万的人,要集团化钻这个空子,甚至连疫情的便宜,也不放过。

那么,老何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其他的网红主播们有没有参与这种“避税”方法呢?

淘宝主播销售榜显示,双十一当天,第三名雪梨直播销售额为9.3亿元。而前两名的李佳琦销售额达到106.53亿元,薇娅直播销售额为82.52亿元,按照业界公认的分成规则,头部主播保守估计可以获取收入20%,按照这个比例,李佳琦收入21.3亿,薇娅收入16.5亿稳稳的。

咱们按照刚才税务部门在雪梨案件中给出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39%计算,李佳琦一天可以创造税收8.3亿元,薇娅可以创造税收6.44亿元,恭喜这两位纳税大户!

然而,他们会按照这个比例去缴纳税收吗?

老何查了查“李佳琦工作室”的13家集团成员,您猜猜,有多少家是“小微企业”?答案是:百分之一百,全部都是!原来李总的公司规模都是那么小啊,真是令人大跌眼镜了。

薇娅相比之下要“客气”好多,她的丈夫董海峰旗下“谦寻集团”有25家公司,老何翻了一遍,“只有”15家是“小微企业”,占比60%。大家觉得这个比例如何?可以评论下。

老何并不是说,注册成“小微企业”,就一定是为了偷逃税。如果李佳琦薇娅们一直在合法纳税,当然是我们最愿意看到的事,也欢迎他们主动亮出自己的纳税记录。但是从理论上讲,开设“小微企业”确实给不少人开了避税的口子。

有税法专家曾经解释过,如果主播与平台或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以个人名义与平台合作,就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是工作室名义与平台合作的,需要就经营所得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并就月收入超过15万元的销售提成等缴纳增值税。

所以大家为什么一窝蜂去类似“霍尔果斯”、“崇明”、“宜春”等地方开设“小微企业”呢?原来奥秘就在这些地方有“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比如主播们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性质的工作室对外承接业务,这样便可以将个人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适用核定征收政策,来大幅度降低税负。以上述网红们都爱光顾的崇明为例,以娱乐产业申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后的综合税率,为1%~7%,最高不超过7%。作为小微企业还有返税。疫情期间甚至不排除可以减免到1%以下!

3.税务铁拳即将到来

最后,老何想讲一讲,国家的税务部门这次对两个网红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很可能是拉开了一个帷幕,更多的大动作在后面。

长期以来,大量高收入的人群,尤其是明星、网红等等,往往自以为是在进行他们认为合理合法的“避税”。自从“范冰冰事件”后,敢于直接签阴阳合同这种公然违法的逃税方法没人用了,取而代之以用注册在“核定征收个税的园区”的公司,甚至利用注册“小微企业”的漏洞来操作。

他们认为,这叫“避税”,而通过杭州税务部门这次的处罚,其实划了一条明确的界限,这种钻空子的方法本质还是“逃税”,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道理很简单,国家制定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是有明确目标的。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对这些企业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目的是什么?是鼓励没有资金去做大型创业的老百姓自力更生,用社会的扶持来改善生活,创造就业,缩小贫富差距。

国家之所以给一些较为偏远的经济不发达地区以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目的也是一样的,是鼓励这些地方的当地人多创业,也是鼓励外地的高税收企业去落户以拓宽当地的就业和税源。本质上也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

现在倒好,网红明星们纷纷通过种种“避税手段”,把公司开在那里,既不创造就业,还偷漏大量税款,甚至要伪装成“小微企业”,真真可以说是贪得无厌了。

对于这些避税明星,国家的政策已经足够宽大。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出通知,要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指出,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国家首先会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只要你在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理解老何的愤怒,如果有人在国家给了机会的情况下,还拒绝履行纳税义务,那这些人真是触及了社会的底线,他们的存在,是不断加大贫富差距,不断测试社会公德的底线。请您给个点赞并转发,让更多人来看见他们的真面目!

参考资料:

《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

2021年11月22日 新华社

《税务部门就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2021年11月22日 新华社

《网络主播成“避税大户” 李佳琦、薇娅大部分税收核定在“税收洼地”》

2021年11月19日 中国新闻周刊

《网红主播“补税潮”会否兴起?新兴业态税收征管亟待加强》

2021年10月13日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