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杂志(ID:i-caijing),作者:张颖馨,编辑:袁满,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由28亿存款“被质押”引发的罗生门事件在掀起舆论热议后,近日,又引发监管部门进一步关注。
11月12日,证监会国际部在官网发布一份“境外上市反馈意见”(下称“反馈意见”),要求渤海银行(09668.HK)详细说明存款人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否已立案侦查,以及该行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当操作的行为等。
证监会同时要求渤海银行说明关联交易风险情况,资产质量情况,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所涉未结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等方面内容。
今年以来,渤海银行股价表现相对较弱。截至11月15日收盘,渤海银行股价报收2.61港元/股,较年初最高点(4.79港元/股)下跌超45%。
一、28亿存款“被质押”引热议
证监会国际部在上述反馈意见中指出,“请详细说明你行南京分行存款人山禾药业、恒生制药相关存款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否已立案侦查,你行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行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该事项是否对你行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28亿存款“被质押”事发于今年10月23日。彼时,有媒体报道称,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禾药业”)和其关联方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恒生制药”)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28亿元存款,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为另外一家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公司——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下称“华业石化”)提供票据融资担保。其中,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均为济民可信的子公司。
按照济民可信所述,该事件于2021年8月19日被山禾药业法人代表於江华发现,后者随即向济民可信资金管理部汇报了情况。同时,济民可信称公司从未有人去办理过该项质押业务,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购买了“新易存”的存款产品,存款额合计33亿元。目前已有28亿元被质押,其余5亿因於江华接到上述的电话而未能办理成功。
济民可信方面披露的录音文件显示,8月21日晚,济民可信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就此事见面沟通,在场的还包括华业石化的两名人员。涉事相关方最终未能就此事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8月24日,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向渤海银行送达通知函,告知其两公司从未将其“新易存”存款转为纸质存单,也没有为他人办理过任何质押业务。但翌日,因华业石化未能如期偿还贷款,作为担保方的恒生制药5亿元存款被银行划扣,后又退回5000万元。
上述消息曝出后,立即引发行业热议,“28亿存款被质押”等内容更是几度登上微博热搜榜。
10月24日凌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紧急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在与相关企业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企业间异常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日,济民可信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文,进一步披露事件细节,并表示已于9月3日向无锡警方报案。
就在济民可信、渤海银行双方均向《财经》记者表示,“暂时不接受采访,一切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后,11月2日,据央广网报道,江苏省相关部门初步调查发现,办理相关贷款担保质押业务材料上的印鉴都涉嫌伪造,进一步的事实有待相关部门的核实与披露。
舆论持续发酵,11月4日,渤海银行向《财经》记者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指出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济民可信系收取了来源于华业石化系的三倍于该行存款利息的额外收益。同时,济民可信对此事是知情的,并非其对外声称的单纯的存款客户。
同日晚,济民可信针对上述回应再次重申,对于两家子公司存款遭质押等全部操作过程,集团毫不知情。此外,相关存款的全部收益情况及来源,集团在9月3日向无锡警方报案时已作详细阐述并提供了具体的款项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11月5日17时39分,济民可信发布《再次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文,重申此前观点,继续向渤海银行发问:“我们从媒体记者和贵行内部人员获悉,10月29日,贵行包括管鹏程在内多名员工因收受华业石化巨额贿赂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刑拘),为何贵行不向媒体说明。”
此后,渤海银行方面未继续进行回应,济民可信亦不再对外发声。(详见《财经》此前报道《28亿存款“被质押”谜局:渤海银行和济民可信各执一词》)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多名银行业人士认为,渤海银行的内控肯定存在不小问题,亟需“补漏”。但从多年银行业从业经验来看,济民可信此前的发声内容,恐怕也不能代表事实全貌。当然,事情真相究竟如何,有待公安机关后续披露调查结果。
二、要求说明关联交易风险等问题
在上述存款质押情况等问题之外,证监会国际部同时向渤海银行反馈了其他六方面意见:
请补充说明你行报告期内对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处罚的整改落实情况。
请补充说明你行关联交易风险情况,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泛海系”等的授信额度,关联交易风险对你行业务运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
请补充说明你行资产质量情况,尚未调整纳入不良贷款的相关贷款和资产情况,若调整纳入,请说明对你公司不良贷款率等监管指标的影响。
请补充说明你行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并说明上述业务是否存在经营和合规风险,若存在风险,是否已按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
请补充说明并披露你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你行业务流程的合规情况。请说明你行董事、监事、高管选聘履职情况。
请说明你行所涉未结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证监会国际部还要求渤海银行针对以上问题,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据悉,证监会国际部此次出具的反馈意见是针对渤海银行H股增发事宜。证监会官网近日披露的一份审核情况公示表显示,截至11月12日,渤海银行提交的增发申请进度处于“已反馈”状态。
此前的9月27日,根据银保监会官网公布批复,同意渤海银行非公开发行H股方案,募集不超过约12.4亿股H股股份。批复称,渤海银行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另行申请本次发行股份所需审核的股东资格等事宜。
公开资料显示,渤海银行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20年7月在港交所上市。截至2021年6月末,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15603.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97%。
另据渤海银行此前发布的公告(目前尚未发布三季报),截至2021年9月30日,今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227.63亿元,同比下滑5.06%;实现净利润60.56亿元,同比下滑7.58%;资本充足率为12.5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6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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