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是长期以来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难点。8月30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披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2018年以来政法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开展大排查,市县一级认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43.6万件,其中法院系统14.5万件、检察系统1.8万件、公安系统27.3万件。

法院系统因审判执行等问题处理处分干警2.4万人,近四成涉及违规违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专项清理,已清理发放超期执行案款16.4万件,涉及金额481.5亿元。

检察系统因审查起诉等问题处理处分干警6000多人,六成以上涉及对受理案件长期搁置、久拖不决,应捕不捕、应诉不诉。

公安系统因执法办案等问题处理处分干警9.6万人,近八成涉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还有少数干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一新介绍,目前针对上述问题,全国政法系统内已完成整改98.9%。

以下为发布会报道全文:

8月30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我革命的成效及启示。



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月底以来,历经5个月,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在市县两级集中开展,270万名政法干警参加。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四级齐抓、条块联动,领导垂范、全员参与,环环紧扣、蹄疾步稳,掀起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县两级政法机关政治生态明显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实践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高瞻远瞩、英明果断,契合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要求,顺应人民意愿,彰显法治权威,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在政法战线的具体实践和有益探索,越来越显示出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陈一新在发布会上介绍,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力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有效整治了六大顽瘴痼疾,有机衔接两批次教育整顿,获得“八个必须”的有益启示。长安君在此详细介绍。

一、有力清除一批害群之马

清除害群之马,是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第一批教育整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充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惩执法司法腐败,形成了强大震慑。

截至7月31日,全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178431人;19847名干警主动投案;立案审查调查49163人,采取留置措施2875人,移送司法机关1562人。

——从“四种形态”看,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148076人,占被处理处分总人数的83%;运用第二种形态(警告记过、严重警告记大过、停职免职等)24904人,占比14%;运用第三种形态(撤职、留党察看、降级、开除党籍等)3466人,占比1.9%;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等)1985人,占比1.1%。

——从职级分布看,处理处分厅局级干部195人,占处理处分总人数的0.1%;县处级干部11659人,占比6.5%;科级91163人,占比51.1%;科级以下75414人,占比42.3%。处理处分厅局级干部占参与教育整顿的厅局级干部人数的3%,低于县处级6.3%、科级及以下5%的占比。

——从案发情况看,主动投案成为不少违纪违法政法干部的选择,这充分反映出政法系统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引导及高压反腐带来的持续震慑作用。

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明显,主要体现为“三个度”:

一是惩治“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有力度。全国处理处分市县两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10326人(包括政法单位“一把手”1258人),其中严重违纪违法的有413人,占比4%,高于普通干警严重违纪违法2.7%的占比。这些违纪违法的政法领导干部往往是司法腐败、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交织。有54%存在违规干预执法司法问题,执法司法人员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违规过问插手案件成为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有47%存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政法机关专业性强,有的领导干部长期深耕一域,带来人际关系的交织固化,违规选人用人滋生大量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污染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有53%存在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政法机关与市场经济会发生直接联系,一些特种行业需要行政许可,政法干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仅损害职务廉洁性,也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超过70%的案件连带处理处分了所在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和普通干警。抓住“关键少数”,达到了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是查处“微腐败”轻违纪有广度。县级政法单位按照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处分的干警近13万人,占本级处理处分总人数的97.6%,市级政法单位按照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处分干警占比96.8%,这说明市县两级政法单位“微腐败”轻违纪问题易发多发。从行为类型看,打听过问案件占比11.9%,接受当事人宴请占比13.4%,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过问案件占比14%,窗口单位干警不作为占比17.2%;社区矫正人员中监管不力占比10.3%,监狱干警中违规为罪犯“捎买带”的占比18%,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慢的现象在基层政法队伍中仍然存在,群众意见较大。大力整治“微腐败”轻违纪,让群众在反腐“拍蝇”正风肃纪中增强了获得感。

三是彻查“人情案”“关系案”有深度。全国共查处乡科级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4960件,其中“人情案”“关系案”占比超过70%,同一案件涉及多名政法干警相互勾结、被处理处分的占43%。这些违纪违法干警长期在同一地域工作,熟人多、人情重,干警之间、干警与执法对象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窝案串案多发,有的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挖彻查“人情案”“关系案”“保护伞”,有效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有效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整治顽瘴痼疾,是破除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堵点难点的关键举措,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复杂任务。第一批教育整顿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坚持全面筛查与重点排查、实体排查与程序排查、自查自纠与开门排查相结合,与案件线索查办一体推进,全系统全链条开展整治。

截至7月31日,全国排查认定顽瘴痼疾问题66.4万件,已整改63.6万件,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法机关顽瘴痼疾清仓见底,解决了一大批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问题,为常治长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国共排查认定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0.4万件,处理处分干警8.3万人。

——认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43.6万件,完成整改98.9%。

——认定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2.5万件;认定干警违规参股借贷问题8251件;共处理处分干警近2.7万人。

——全面筛查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减假暂”案件1524万件,核实认定问题案件8.7万件,已依规依法纠正7.2万件。

——认定离任法官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2145人。

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主要体现在“五全”上:

一是全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从各系统排查认定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数量看,法院系统2万件、检察系统1.2万件、公安系统6.1万件、司法行政系统8919件,其中侦查和审判环节占比接近八成,是说情打招呼、过问案件的多发领域。排查认定干警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违规干预司法、过问案件的问题达4.2万件,反映出干警存在该记录不敢记录、不愿记录问题。目前,最高法、最高检已经建成贯通全国四级法院、检察院的“三个规定”填报信息系统,公安部、司法部正在加快平台建设,尽快落实强制填报和信息直报制度。教育整顿以来,政法干警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逢问必录”的自觉正在逐步形成。

二是全系统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对2018年以来政法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开展大排查,认定法院系统审判执行问题14.5万件、检察系统1.8万件、公安系统27.3万件。公安系统因执法办案等问题处理处分干警9.6万人,近八成涉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还有少数干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检察系统因审查起诉等问题处理处分干警6000多人,六成以上涉及对受理案件长期搁置、久拖不决,应捕不捕、应诉不诉。法院系统因审判执行等问题处理处分干警2.4万人,近四成涉及违规违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专项清理,已清理发放超期执行案款16.4万件,涉及金额481.5亿元。

三是全领域清理干警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通过个人自查、组织内部核查、畅通举报严查、工商税务排查等措施,认定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1.8万件,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6941件;排查干警参股借贷问题3.9万件,甄别认定违规参股借贷问题8251件。坚持精准施策整改违规问题,该劝退的劝退、该调离的调离、该调整的调整,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实现整改、教育、惩戒与监管的有机统一。中央政法单位正在加快制定本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的“禁业清单”,细化明确政策界限,推动建立常态化排查、身份自动核查、案件倒查机制。

四是全链条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1524万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对“踩点减刑”“立功减刑”等160余万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核实认定问题案件8.7万件,其中减刑问题4.6万件、假释问题7890件、暂予监外执行问题3.3万件。从排查情况看,监狱(公安)提起、检察监督、法院审判等环节均存在问题的有1.5万件,有的甚至是搞“纸面服刑”。审判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减刑“批量提请、批量审查”,导致实质化审理被虚化;刑罚执行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狱内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罪犯考核计分不科学,违规计分、证明材料缺失、虚假立功;检察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督虚化弱化、走过场。通过全链条补短板堵漏洞,目前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治。

五是全量排查离任法官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全面摸清党的十八大以来14.9万名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业状况,对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的7640人进行重点筛查,发现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2044人,占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人数的近三成(存在司法掮客问题的有101人),其中近六成离任前担任科级以上职务,两成担任过班子成员或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细化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负面清单,完善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业限制。

三、有机衔接两批次教育整顿

8月16日,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召开,对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作出全面部署。全国教育整顿办将加强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注重两批次有机衔接、联动推进,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难题要接续破解。坚持上下联动,保留市县两级教育整顿办不撤,对第一批教育整顿没有突破的案件线索、没有完成的顽瘴痼疾整治任务,将延伸至第二批持续推进,确保查处到位、整治彻底、不留问题尾巴。全国教育整顿办、省级教育整顿办将持续推进挂牌案件攻坚,力争尽快突破一批、办结一批,同时要依托第一批教育整顿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在确保市县两级政法机关顽瘴痼疾清仓见底的同时,深挖症结根源,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实现标本兼治。

——经验要系统集成。在第一批教育整顿中,各地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和工作机制,创造了许多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要善于总结集成第一批教育整顿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广案件评查、违纪违法倒查、大数据比对排查、清廉监狱评选、纪律作风大宣讲和公开承诺等行之有效的实招硬招,使教育整顿手段更丰富、方法举措更管用,形成政法队伍建设的常态化举措。

——制度要顶层设计。结合第一批教育整顿发现的深层次执法司法问题,深化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改革,完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从优待警保障机制,补齐制度短板,有效解决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共性问题,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提供制度保障。

四、教育整顿的有益启示

开展教育整顿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收获了不少有益启示,值得认真总结。

概括起来主要有“八个必须”:

一是必须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为主线,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构建起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

三是必须坚持常治长效,增强“房间要经常打扫”的自觉,突出问题导向,把集中性教育整顿与常态化解决苗头问题结合起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四是必须坚持宽严相济,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之目的。

五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影响政法队伍建设的共性问题、深层问题,破立结合、治建并举,善于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抓源治本,善于集成有效创新举措并上升为制度机制。

六是必须坚持严督实导,充分发挥中央督导的“利剑”作用,以督导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难点突破、督促任务落实,引导政法单位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是必须坚持开门整顿,注重内力驱动与外力推动相结合,把群众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着力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

八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整顿与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政法队伍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公正的实绩来检验教育整顿的实效。

全国教育整顿办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主持发布会。全国教育整顿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马世忠,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全国教育整顿办副主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冯延,国家安全部副部长董经纬,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在发布会上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