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存侥幸的贪腐人员觉得,只要自己跑出国门就一了百了。

但北京时间8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桩贪污、受贿案警告所有人,贪赃枉法者,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庭审现场 图自长安街知事

据“长安街知事”报道:

徐进,曾任武汉市黄陂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武汉市发改委主任。

刘芳,系徐进之妻,曾任中国人保湖北省分公司理赔管理部总经理。

2011年5月19日,徐进、刘芳二人逃往美国。

2011年11月2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徐进立案侦查;

2012年2月23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刘芳立案侦查。

2012年7月5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徐进、刘芳发布红色通缉令。

目前已知,徐进和刘芳在美国可能居住地为:LONG HILL DR. SHORT HILLS, NJ, USA。

2017年4月,因涉嫌以投资移民为名目进行诈骗,洛杉矶一家华人移民事务所被FBI等多个部门联合查封,而徐进和刘芳赫然在该案“受害者”之列。

美国司法机构文件显示,徐进和刘芳早在2010年已经通过加州投资移民基金获得临时绿卡,至案发时,两人已获得美国正式绿卡。

在2015年中国集中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中,涉及湖北的有6人,徐进和刘芳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也是唯二没有归案的。

通过上述材料可以发现,由于徐进和刘芳在美国有合法居留身份,所以行踪比较确定。

2012年以来,中国执法部门根据中美两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三次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供了徐进、刘芳涉嫌腐败犯罪事实和有关证据,以及二人向美国境内转移赃款和涉嫌移民欺诈等线索,请美方协助提供徐进、刘芳在美身份、财产等信息,并对二人在美涉嫌犯罪问题进行调查。

但遗憾的是,2020年美国政府罔顾二人在中国的犯罪事实,反而以非法从事中国政府代理人活动为由滥诉多名在美华人和美国人,对中方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工作进行攻击抹黑。而在此过程中提到的所谓“受害人”就是徐进和刘芳。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信息,美国政府在接到中国执法部门请求协助的信息后,始终拒绝提供实质性协助。

徐进、刘芳夫妇不仅违反了中国法律,也违反了美国相关法律。美国政府对徐进、刘芳夫妇涉嫌腐败犯罪并非法向美国转移巨额赃款的事实心知肚明。

但美国政府却谎称中方“猎狐行动”是对“异见人士”的威胁打压,纯属无中生有、污蔑抹黑,并指责中方没有通过正式渠道向美方通报情况、提请协助。

截至目前,美国是中国外逃职务犯罪人员的第一大目的地国,根据公开数据,尚未归案的“红通人员”中,19人藏匿在美国。

事实上,中美双方有联合缔约关系的法律文件就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等法律文件指导下联合开展针对中国外逃贪官的反腐追捕工作。

2019年9月,中美联合反腐工作组在武汉进行了高规格会议,当时双方还就反腐败和反洗钱的关联问题进行了探讨,双方均认为反洗钱能为反腐败提供扎实的线索和证据。

但不曾想,美国政府转身就要颠倒黑白。



尽管徐进、刘芳迟迟不能归案,但他们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根据《监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在8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团的庭审中,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书显示

:2006年至2007年,犯罪嫌疑人徐进利用担任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指使有关人员通过虚设土地平整工程、伪造相关工程材料等方式骗取国有资金人民币1.9793亿元,用于支付他人实际控制公司获取的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

2006年至2009年,徐进利用担任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在土地出让、商业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徐进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381万余元、港元8887万余元、美元255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买8套房产、3个车位及1辆奥迪车。

由于徐进至今逃匿不到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没收因犯罪嫌疑人徐进贪污国有资金获取的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徐进受贿所得的上述房产、车位及车辆。

长安街知事撰文表示,“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刑事诉讼法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切断外逃腐败分子资金链,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

 

比如2020年11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高度可能属于白静使用违法所得购买的9套房产。

违法者必须明白,即便侥幸逃出国门,但惩罚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