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个月,“轮椅小仙女”陈小平因为无障碍通道坡度过高,导致从轮椅上摔倒而不幸身亡。
本是为残疾人带来便利的无障碍设计,为何反倒成了“杀人凶手”?
▲坡度过高、路面不平,且设有石墩拦路
想起北大教授李迪华的「与人为敌的人居环境」演讲。
他提到自己曾试过乘坐轮椅,穿行公园和街道,明明到处都有路,却寸步难行。
因此,他开始反思我们习以为常的城市设计中,到底存在着多少不合理和安全隐患。
同时,希望大家能思考一下,现代城市设计到底给残障人士留下了“出路”吗?
不想让人走的路
经常出门的人应该深有体会,周围的道路几乎没有好走的。突然就多出一道非常小的坎,不小心就被绊着。
但很多情况下,它们其实是被迫“牺牲”的。
▲“凹凸不平”的道路几乎是每个城市发展的通病
比如,让路于美观,在人行道上修建弯曲的排水沟。
对于部分人来说,这只是轻轻跨过的一小步,但对残障人士而言,却是难以逾越的鸿沟。
让路于城市绿化,浅根系的行道树扎根浅,树根顶破透水砖和硬质铺装的水泥,导致道路坑坑洼洼。
让路于车道和地铁站,致使人行道的空间被大大压缩,宽度不到半米。
有些地方为赶时髦,修建玻璃步行道和汀步,却忽略了安全隐患和残障人士的通行。
▲美观的汀步让人“寸步难行”
一遇上雨雪天气,这些地方就成了“溜冰场”。即使是天晴,阳光暴晒引起的玻璃反射光,真的不会影响到行走吗?
突然冒出来的电线斜拉线,上面没有处理好的铁丝,看着就十分危险。
铺满鹅卵石的道路,不知道有没有考虑过坐轮椅的人的感受?
▲石子路走多了容易引发“神经痛”
电动车正逐渐推广,拖曳着几辆车长度的充电电缆,却成了道路上新的安全隐患。
“看不见”的导视标志
不知道是否有人留意过,一条街道不管距离有多远,街道上的道路标志只出现在两个地方:道路的两端。
由于规划和设计的问题,部分地区的路牌间距过大,相互间缺乏联系,导致信息不连贯。
尤其因为没有考虑到和周围环境的协调性,部分公共标志散、乱,甚至被建筑物或树木遮挡住。
顺带一提,某地试点的新路牌。
虽然从设计美观性、结构简约性和夜间可视性等方面综合考略,排版变得更为小巧精致。
▲左为旧路牌,右为新路牌
但考虑到视障人士的知觉能力下降,字号需要醒目且合乎一定比例。
因此,新路牌的设计是否真的有平衡好美观性和功能性?
不得不绕路的出口
城市出行,地铁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通常,地铁站台设置在地下二层,虽然有考虑老人和残障人士的需要,配备垂直电梯。
但往往只设置一部且位于街道路口的某一个方向,有穿行的困难,且关键的是没有任何标志,指示无障碍通道和直梯的位置。
此外,地铁出入口缺乏细节上的考量,比如,台阶过高、楼梯通道未设置低位扶手…
有时候,正是这些无意识的设计细节,加大了残障人士的出行难度。
再吐槽一点,很多地铁站的地面喜欢用光滑的大理石材质。
等到雨雪天气,行人身上的雨雪残留在路面上。坦白讲,别说残障人士,我每次走的时候,都需要格外小心。
且每级阶梯没有明显区分(比如在阶梯边缘画黑线),万一踏空而跌跤十分危险。
成为“祸患”的无障碍设计
比较有意思的,部分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因为过程中欠缺思考,导致成品实际应用显得有些鸡肋。
比如,设计成锯齿状的无障碍通道,不知道有没有考虑到使用者的身体状态,是否经得住一阵阵的颠簸。
本是为残障人士设计的无障碍坡道,偏偏坡度却设计得过于陡峭,上个坡仿佛比登山还难。
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椅翻倒引发事故。
▲cr:少数派说
尤其令人疑惑的是:在无障碍通道的必经之路上设有台阶,以及在顶端放一排石墩拦路的,这是怎么想的?
▲cr:少数派说
以及由于忘记排水设计,道路上的斜坡,到了雨天就成了“迷你池塘”。
200米长的盲道不是被交通灯,就是被垃圾箱挤占。左侧不到半米就是水沟,连个防护栏都没有,这合理吗?
有些无障碍卫生间设计得过于小气,完全没有考虑到乘轮椅者进出和回转所需要的的空间。
弹出座椅的无障碍出租车,高级却不实用。
且不说从轮椅转移到座椅上需要耗费的功夫,光是空置的轮椅车如何放置就是一个大问题。
设计需要包容性
大楼越建越高,交通工具越来越快,我们都在追求更快、更好的生活,看得高、看得远,但什么时候能低头看看?
▲70-80年代无障碍运动者抗议游行
比如,依照图案纹理的不同做好道路功能区域的区分,尤其是人行道和车道之间,可以添加条形凸起做到警示作用。
同时不要给地砖使用易混淆的凸起纹理,干扰盲道砖的正常工作。
▲盲道砖分为条形引导砖和圆点提示砖
在路口、楼梯口等重点区域一定要铺设盲砖,方便盲人过马路和走台阶。
斑马线附近配备带有提示音的延长绿灯按钮,且按钮位置不要太高,方便腿脚不便和视力不好的人过马路。
透明的玻璃门需要贴上标识,且在出入口附近使用不同颜色的地砖,提醒视障人士前方需要注意。
如果没有条件更换地砖,可以使用亮色的地毯,但要注意地毯不能太厚。
使用深色的瓷砖指引前进的路线,且路面和楼梯边缘使用明亮的色彩,提醒地面高度发生变化。
李迪华教授演讲中,有条印象比较深刻的评论,大意是:
拿着普通百姓交的税,在通用社会增加无障碍设施,讨好弱势群体,是否是种犯罪?
▲含有轮椅通道的楼梯
提一个经典概念:人行道斜坡现象——针对弱势群体的设计,往往受益的不只是他们,而是所有的使用者。
拉过行李箱、推过手推车的人,都感受过斜坡带来的便利,但它最开始是为坐轮椅的人设计。
第一个商用 Email 系统是为听障人士发明设计的。连现在追剧必不可少的字幕,原本也是为了方便听障人士看电视。
包括上海试点建设的“平层街道”,在方便残障人士出行的同时,也兼顾到普通人带婴儿车出门的情况,还能避免行人走路踏空。
▲平层街道:车道、人行道无缝衔接,处于同一水平面
况且,骨折后打石膏、购物时提着大包小包…都被归入“残疾”概念中的一种。
每个人都会经历某些“残障”时刻,也无法避免衰老后,所带来不同程度的“残障”。
▲残疾包括永久性残疾、临时性残疾和情境性残疾
所以,当我们谈到无障碍设计时,不也正是在为我们自己考虑吗?
毕竟,设计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更美好,而不是做“表面形象”。
▲包豪斯设计理论: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
资料参考:北大副教授李迪华 一席演讲 | 夜深人静,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牵着手穿过这个曲桥,难道你们不担心他们会掉到水里吗?夏冰莹 | 从无障碍设计中学习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设计师RIT无障碍设计 | 视障用户不完全设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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