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NTA应该在一张纸张上清晰写有以下的信息:
1,当事人的名字
2,当事人的A号码
3,当事人违反的移民法法规
4,明确的上庭的时间
5,明确的上庭的地址
(必须在同一张纸上,且每项有详细信息)
而事实上因为疫情等诸多原因,很多NTA 上,上庭时间都写的是 “时间待定” (to be set),这就导致了NTA不合格,法庭要求直接作废。
那么对于一些民众,不管您现在是否收到了递解令、VD、 PD 、A10都可以 “从头再来”!
外界把这称为“大翻案”,也有人表示这是移民局在送绿卡。
目前预估有10万人将符合直接作废,重新翻案的机会。就算最终依旧无法拿到绿卡,但是这部分人目前可以至少先去掉递解令,回到合法等待身份,不用担心其他法律风险。
所以鼓励有需求的民众尽快寻找自己的NTA通知,查询是否符合要求。
大家要注意截止日期为7月28日,具体的信息可以与律师联系。
1,为什么说这次是最高法院大翻案?
由于许多人都做过移民法庭、移民上诉法院的一次或是数次各种不同状况的翻案,可是这一次是从上而下,由最高法院裁定移民局的“残缺的”上庭起诉通知书不可以接受,必须推翻!而且给当事人九十日的时间马上翻案。
2,为什么说是是躺赢?
由于你过去翻案必须有新的理由、新的核心依据或是新的法律争辨书,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一般都是不批,可是这一次,仅仅是由于对手(移民局)几十年之前的一个历史性错误就能够开案,这真的算是躺赢了。
3,打开之后做什么?
许多人在美国生儿育女,是符合十年绿卡的相关条件,你也能够有别的申请,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可是你至少能够打掉递解令,回到合法等待身份,未来2年-五年的时间不用担心被抓住遣返回国!难道你愿意背着递解令,每一天都魂不守舍,夜夜长吁短叹,再熬5年嘛?
4,犯罪律师代理的案子,有递解令能够翻案吗?
经过了解之后,小编认为可以,只要你的上庭通知是“残缺的”都能够申请翻案,翻开之后能够申请十年绿卡或其他,至于说假故事,假证据的部分那么就需要做豁免。
5,假结婚、假L1、假H1b、假的F1 挂靠等后致使递解令,如果有“残缺”的上庭起诉通知书也都是能够翻案的。
6,上诉输了,有A10,自动离境VD,行政关闭PD,有2个A号码,二进宫,逃庭,U签证,360申请人,C18卡在移民局报到的人,之前翻过案不批准的,公民子女申请父母,父母如果有递解令,符合条件的人士,也能够翻案。
上一次是关于一年期,这一次是更为彻底推翻移民局有问题的上庭通知书(NTA)!
哪些人能够翻案?
上庭输了;上诉输了;当年不合格做十年绿卡;忍痛拿了 A10 ;VD 自愿离境;PD 行政关闭;二进宫(遣送回国之后又返回);U 签证(暴力犯罪的受害者);601;601A;212;公民子女申请中;上庭中;上诉中;联邦上诉中;逃庭;360申请人;C18 正在移民局报到的人士;之前翻过案不批的,这次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士;公民子女申请父母,父母如有递解令,符合条件者,也能够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