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域法院28日就“乱港头目”黎智英等10人于2019年10月涉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作出判决,黎智英被判14个月,与早前两宗非法游行案合并刑期共20个月。有消息称,案件主审法官在判决当天下午连获多个恐吓电话,警方重案组已接手调查此事,暂列“刑事恐吓”处理。

  据香港媒体报道,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早前承认2019年10月组织未经批准的非法游行,昨日(28日)在香港区院被加判14个月。其中6个月刑期与他早前涉及的另外两宗非法游行案的刑期分期执行,三案整合刑期为20个月。黎智英合并刑期后仅加监半年,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过轻,促请香港律政司上诉。

  据香港《东网》报道,此案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杨森、何秀兰、吴文远、单仲偕及蔡耀昌,10人均承认1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4名被告另承认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及蔡耀昌则另承认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图源:大公报

  香港《大公报》消息称,在判刑后数小时内、昨天下午一时、三时及四时许,主审法官胡雅文接连接到恐吓电话,对方声称会对她及其家人不利。目前,警方重案组已接手调查此事,暂列“刑事恐吓”调查处理。香港司法机构高度关注事件,强调任何人若试图向法官施压,将受到严厉谴责。律政司发声明称,法官被人恐吓,特区政府必定严正执法。

  

  胡雅文(资料图)

  香港政府发言人强调,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基本法》第八十五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阿童木)

  延伸阅读

  "爆眼女"离港赴台 港警追查 梁振英悬赏100万港元

  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期间的“带路党”中,很多都是年轻人。这些“反中乱港”的年轻人在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蛊惑下,煽动学生带头闹事。与大多数学生党等年轻群体鬼迷心窍甘当炮灰不同,这些“带头人”早为自己铺好后路,在折腾出一堆烂摊子后,立马抽身留学。

  

  就如此前的“港独”先锋、“香港众志”头目,90后的罗冠聪,于2019年煽动香港学生搞“九月罢课”后,自己却于2019年8月悄悄咪咪的飞到美国,准备前往耶鲁大学进修。当时令人费解的是,从香港飞美国大概需要15个小时,而香港机场都被暴徒搞瘫痪了,那罗冠聪究竟用什么方法可以“突围”上的飞机?

  不过被港警通缉的罗冠聪可真没那么容易能安心进入象牙塔,不干活美国会给你饭吃?如今罗冠聪已流落至英国,接着靠反华营生,赚狗粮以饱腹。

  当然,这些年轻的“带头人”可不止罗冠聪独一个。“按闹分配”已是这些青年“港独”们的惯用套路,他们个个都是摇尾乞怜的高手。比如外号响当当的“爆眼女”,曾污蔑港警击伤她,两年后终于真相大白。被网友吐槽:眼睛不但没坏,还疑似拿“废青”的钱整了容。

  2019年8月11日,有一名身处示威现场、声称是义务急救员的女子右眼突然离奇受伤淌血,暴徒随即指责警方发射布袋弹导致其眼球爆裂,但伤者一直拒绝公开受伤情况,其真实伤势成谜。事后,“爆眼女”谎称眼球爆裂,视力终身受损。此后,凡是“爆眼女”出现的场合,不是右眼盖了块纱布,就是在纱布上再加副墨镜。

  

  乱港势力和境外势力也藉由“爆眼”事件大打苦情牌,猛烈煽动仇警情绪,掀起了多轮暴力事件。“爆眼女”的照片还登上了《纽约时报》头版,《纽约时报》又专门做了个关于香港的专题,和“爆眼少女”共同出现的是乱港分子黄之锋、周庭等人。

  8月12日,乱港暴徒以“黑警还眼”为口号,发起为“百万人塞爆机场集会”,导致作为全球航运枢纽的国际机场瘫痪多日,多批次航班被取消,大量暴力事件在机场上演,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在机场被数十名暴徒非法拘禁并进行殴打和羞辱。而罗冠聪正是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突围而出,坐飞机去了美国。

  而“爆眼女”也没在香港待多久,于2020年9月30日离港赴台。现身机场的“爆眼女”有数名亲友前来送行。神采奕奕,双眼炯炯有神,期间一度拿下口罩与身旁朋友有说有笑。至此,香港废青的“女神”“爆眼女”人设塌了!

  

  “爆眼女”当时仅留院约一周便出院,并且曾使出浑身解数,拒绝配合警方,阻止警察得到她的医疗报告,实则是在为逃跑做准备,是逃往台湾的缓兵之计。一些“港独”分子“港独”媒体配合西方势力制造“警暴”假象,妄图令警方不敢执法,又利用该事件大做文章,企图借此使西方制裁香港及内地,如今听闻由于医疗报告内容会对“爆眼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有人以经济方式支援该女离开。

  “爆眼女”也曾提起司法复核,而这起复核案由“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负责,他一直帮助“爆眼女”阻止警方取得医疗报告。香港中联办上个月就曾发声明,批评夏博义借香港法院就有关案件的判决散布歪曲言论,公然为违法者张目,为暴力者开脱,对执法者抹黑,对司法者施压。

  但即使到台湾就真的松口气了吗?

  据悉,香港警方正追查“爆眼女”是否参与当时的暴动或非法集会,一旦有相关证据将发出通缉令,同时调查“黑暴”势力是否串谋隐瞒“爆眼女”伤势及散播谣言,借机煽动一连串暴力示威。若追查到相关证据,将追究到底。无论去哪里,警方都可以通缉她、捉拿她归案。

  

  如罪成便有可能被判最高10年监禁,如循简易条例罪成,最高可判5年监禁;另外,如该女对警方的指控不成立,则她可能被控浪费警力或报假案,亦要负上相应刑责,所以她的突然离开必定与此有关。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网站宣布,他牵头成立的“803基金”将原来的40万港元悬红加码至100万港元给任何提供有关“爆眼女”案件最新消息的人士。

  香港国安法利剑高悬,特区政府逐渐完善选举制度,而面对中央“组合拳”的出击,“反中乱港”分子早已心慌,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