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一段3分钟长短视频在辽宁抚顺市东洲区部分群众的微信中流传,视频中5个男孩对另一个男孩施暴,其中暴打、踹头、跪地道歉、扇耳光等画面不断出现。

  

  记者联系被打男孩小乐(化名)的母亲得知,儿子被打发生在2020年12月19日,当天家长报警后,警方进行了调解。

  但是事情过去多日,这段视频被人在微信中传播,小乐母亲看到视频后表示,“以为就是小孩打架,没想到儿子受到了这样的欺负。”

  儿子回家脸上有伤

  追问下才说被打


  小乐是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营城子村某中学的初二学生,今年14岁。小乐的母亲平时靠卖菜养家,供儿子读书。

  2020年12月19日,小乐放学回家,“脸上破了,身上都是土。”母亲追问小乐出啥事了,小乐语言闪烁,没有说出实情。

  拗不过母亲追问,小乐才告诉母亲,被几个孩子打了。小乐说,自己和同班的一个女同学发生了争吵,随后就在校外的一条小路上被几个男孩围攻。

  

  视频截图


  母亲带着小乐向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东洲公安派出所报案。

  据小乐说,打自己的一共有5个人,都是另外一个中学的初二学生。 随后,这5个孩子及家长被找到派出所调解。

  小乐母亲向记者出示一份有派出所盖章的“调解协议书”显示,经过民警调解,“以上五人赔偿小乐人民币1000元,双方自愿调解。小乐一方不再追究以上五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调解书上有双方家长6人的签字。小乐母亲说,5个孩子家长,一家出200元给小乐看病,就没有深追究,“当时我觉得都是小孩打架,虽然我的孩子被打了,但是对方也都是孩子。真要追究起来,留下一些不好的记录,对孩子成长不利。”

  看到儿子被扇耳光

  视频母亲哭着找到派出所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是近日,有亲友将两段在当地村民微信中传播的视频发给了小乐母亲。

  视频内容让她感到震惊,“第一段视频比较短,第二段视频有3分钟。都是我儿子被另外5个孩子殴打的过程。”

  2021年1月24日,记者看到在时长3分06秒的视频中,身材肥胖的小乐不但多次被一群男孩打倒在地,拳击、扇耳光频繁出现。甚至小乐被打倒在地后,一群男孩不断朝小乐的头部猛踹。

  之后小乐捂着脑袋起身,被按着跪在地上,频频向施暴的几人道歉,不断说“我错了,我错了。”

  就在小乐跪地道歉的同时,仍有人不断对其扇耳光、脚踹脸。

  “看到这段视频,我当时就哭了,孩子被人打这么厉害,之前我都没有想到。”

  小乐的母亲随后和小乐的姥姥拿着视频再次找到派出所,希望重新追究此事。

  

  受害家长提高额索赔?

  “是气话”

  小乐的母亲告诉记者,自从儿子被打后,多次称自己头痛、迷糊,并且害怕上学,经常问妈妈,“他们会不会再打我。”

  母亲认为,小乐的身体及心理上的健康受到了损害,希望几个家长继续对此事负责。

  


  记者联系到打人5个男孩中一位叫小方(化名)的男孩母亲。

  小方的母亲告诉记者,对于几个孩子把小乐打了这件事,自己也很生气,已经多次教育过儿子。并且对被打的小乐多次表示过歉意,“从儿子口中说的事情也是有起因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是我们把人家打了,人家孩子吃亏了,我们的确有错。”

  小方的母亲说,除了在派出所协商赔偿之后,自己和其他几个涉事的孩子家长一起去小乐家探望被打的小乐,并再次向小乐及家人道歉,“我们特意给孩子买了400多块钱的礼物。”

  小方妈妈说,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会再次接到派出所电话。双方家长在派出所再次见面,对方家长提出了新的索赔条件,“让5个打人的孩子和拍视频的人,每家赔偿2万元,也就是一共12万元。”

  “这个钱我们觉得并不合理,而且以我们的经济收入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小方母亲说。

  小乐妈妈承认,在第二次到派出所调解此事时,小乐的姥姥在气愤之下的确提出了高额索赔,“当时就是气话,原话是‘一家最少两万,就是给100万也不解恨。’” 这次调解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

  “打人的5个孩子和被打的1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小方的母亲说,无论如何这段视频不应该被传播到网络上,“打人是我们孩子不对。但是拍视频的人我们不认识,我们也想找到这个人,让他把视频删除。”

  律师说法

  受害家长有权索赔

  但必须提供充足证据


  


  辽宁际开律师事务所姜万鹏律师认为,如果施暴的5个孩子确实对受害孩子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或精神损害,受害孩子家长有权利依法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

  但受害方家长必须提供具有司法效力的伤情报告作为证据来证明孩子的身体、精神受到的损害程度。

  同时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新出现的视频证据对此事进行重新侦查,如一方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也可追究责任。

  对于网络传播的视频,姜万鹏律师表示,视频发布者并未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保护,应由公安机关要求其进行删除。

  如果对未成年人造成影响,受害人也有权利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