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刷之后,该二刷吗?
这些天,大学生徐某某在南京大学考研复试被刷掉的新闻爆火。专业成绩第一,却在复试中被刷,据说与其被举报虐猫有关。
这当然不是最终结果,勉勉强强算是个节点。这不,当网友发现此人又出现在兰州大学复试调剂名单时,兰大官微留言区迅速被“洗版”,不少人喊话兰大慎重、慎重、再慎重。而新浪微博一项有数万人参与的调查显示,90%的网友认为,研究生招录应增加品德考核比重。
兰大则回应称,是否录取会综合考量,不“唯成绩论”。
两轮“追杀”,剧情热辣,火力全开。有人说,求锤得锤,干得漂亮;也有人忧虑别搞成“媒体审判”“道德绑架”,认为犯错的学生已经受到惩罚,真要“赶尽杀绝”吗?
01
到目前为止,南京大学并未明言,徐某某复试被刷掉就是因为虐猫。因为虐猫,所以被刷,更像是公众的脑补。反正结果就是南大关上了大门,过程自己填。
人家的表述很专业、很圆润,滴水不漏:面试也有一个合格线,如果该考生复试不合格,应该就是面试没有达到合格线。
有人扒出南大2024考研复试要求:面试及格线150分,而该考生面试成绩137.78分,低于及格线,所以淘汰没毛病。
不过,好像也不能说与虐猫没有一点关系。毕竟,南大也承认,学校对虐猫风波是知情的。而考研复试,思想品德也是考核的一部分。
不少网友由此开始“知识考古”,试图从字里行间、蛛丝马迹里面找到该生被刷与虐猫的正相关性。干啥?把这样的逻辑联系提供给兰大“抄作业”呗。你看你看,南大都因品德问题刷掉他了,兰大还肯当“接盘侠”么!
只关门,不解释;只讲技术操作,不谈道德人性。南大的做法,或多或少也折射出当下公共机构对大学生虐猫的微妙态度。
态度很坚定,但表述很平静;出手不含糊,却没有硬刚。
专业成绩第一又怎样?且不说为国抡才确实不能“唯成绩论”,入3选1,录谁汰谁,只要在规则范围内,学校当然有自主权。
大学如此柔性处理,可能与当下制度法律等对虐杀动物缺乏明确规定有关。既然这方面难以借力,只好避谈。
当然,也不排除有避免陷入“泛道德化”舆论泥沼的考量。现在这个话题已经够火爆了,继续喊打喊杀,只会让原本已经焦躁的网络情绪更加焦躁。
大学应该讲求理性,不能任由情绪主导。
02
只是,所谓情绪化种种,并非无中生有,更非平地波澜,而是其来有自,不得不然。
郁积久了,啥心情都会变成坏情绪;一味推阻,情绪只能叠加发酵,堰塞成湖。这个时候,当然很难“好好说话”了。
这也是当下很多争议性话题的惯常运行轨迹。
比如徐某某虐猫事件,很多人其实并没有认真看过虐猫视频,或者虽然看过但后来产生了选择性遗忘。
视频大家可以自己去找,手段之恶劣,做法之残忍,建议看完以后克制一下、别骂粗话。当然也要搞清楚,这可是他本人自己虐杀自己录下的。
不仅如此,有网友扒出这名考生的微博动态,这位徐同学,在网上自称“血肉艺术家”。
随便选摘两条:
这个作品已经完成,昨日捕捉三只流浪猫,今宰杀去内脏去脊椎后将身体上的肉做成了红烧猫肉。分别送给了一个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老太,一对双目失明的卖场夫妻,一个患有小儿麻痹症的青年。四个人都说我是大好人。”(2023年5月14日)
杀动物这件事情上我的感性和理性是统一的,首先我喜欢,其次我认为这样没有错,理由我在别回复里写了很多。(2023年9月5日)
看了这种“血肉艺术”留言,再看看南京市公安局此前就此事件的回应:“徐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承诺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你觉得悔过的可信度有多大?你觉得能平复你的情绪?
我们固然很难揣测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但总归能从其言其行做出一些基本判断。不然,就归入神秘论、虚无论了。
我当然相信,一个学业优秀的青年,若一再被拒,从普遍情感上讲,或许有些残酷;而从生命个体来说,或许会耽搁一个人才。但人之为才,并非仅仅意味着学业优秀。
这个世界有小道理,也有大道理,而大道理是要管着小道理的。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从来不是絮烦的说辞,而是一个社会对人才的历史性经验。
性情可以凉薄,人心不可残忍。
一个“表里如一”把虐杀当成艺术的青年,就是在挑衅这个社会的容忍底线,确有必要接受社会性矫治。至于说其“已经悔过”,层层严实的保护层包裹之下,何以验证?如何取信于人?
实际上,纵览此前多名虐猫大学生,邪恶的齿轮一旦启动,一般的通识教育、道德劝谕、师长箴言,已经很难起到作用了,他们中不少人已经形成了极端的,反社会的人格。
被大学刷掉,于个人而言是一种惩戒,于社会而言,则是不得已的及时止损。
仅仅如此,还远远不够。
03
回到惩戒的话题。
不得不说,当下对于虐杀动物、传播虐杀视频的人,惩戒并不到位。
大学生徐某某公然在学校宿舍虐杀猫,并录制视频上传网络,也不过是被公安机关约谈,所谓“处分”,只是“写下悔过书,承诺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这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当一个社会在虐待动物问题上,尚未形成制度化约束、惩戒机制的时候,不能把宝押在大学上。
南大能做到关上大门禁入,已经很不易了。至于兰大会不会作此选择,恐怕还是得依据现有的规则框架,并不完全取决于舆论的影响。倾听网友的声音是一回事,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
无论如何,如今的大学在与民意互动时,更加熟练了。
很多人翻出多年前清华大学生伤熊事件。2002年2月23日,清华大学大四学生刘海洋,向北京动物园的5只熊泼硫酸。据说,此举是为了证实“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强”。
其后,刘海洋也没有受到伤熊事件的严重影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海洋所在的班级和清华大学一面积极在校内展开募捐为黑熊治疗,一面师生集体公开请愿希望从轻判处,理由是“他读书好”。
20多年过去了,如今的大学显然更加接受珍爱生命、爱护动物的理念,生命教育、众生平等的价值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不然,围绕虐猫的讨论就不会如此热烈。
不过,之前困扰刘海洋时代人们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这个社会对于人们虐杀一般动物,并无刚性的保护规定。
你可以不爱,请别伤害。数数这些年有多少起虐猫事件就可知道,这句话至今仍停留在“文青范儿”,没有进入普遍的认知和行为层面。
时至今日,对于虐猫等行为,我们仍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规的相关条文予以干预,对虐猫人常见的处罚方式多为批评教育、警告、写保证书、道歉等。
一旦法治跟不上社会期待,则舆论声量往往就会沸反盈天,由此也造就种种网络奇观。
比如极端化的“绝不宽恕”论,“南大拒录只是开始,接下来只要他去应聘哪个单位,我们就去哪里举报”;或者同样不切实际的“宽容”论,“我们的社会要给这个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让他从此处处招人嫌,各个机构对他唯恐避之不及”,等等。
凡此种种,均属“无根游谈”。看似热闹,其实都是口水。惩戒要有法的依恃,也要精准到位,这当然不是“追杀”,不是“赶尽杀绝”。
当务之急,我以为,除了类似一刷二刷这样的社会性碰壁之外,还是要把制定反动物虐待法纳入立法议程,用法律给人与动物之间划一条警戒线,不得恣意越界。
无论如何,爱的教育、生命教育,以及依法矫治,都是人之为人的必修课程。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冰川思享号(ID:icereview),作者:龙之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