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杜马议员提了一个法律草案,为保障女性权利,可让部分战死军人和他们生前的女友结婚。
这个法案看起来好像是尊重了死者的感情,也保护了女性的权利。可是,它却剥夺了另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所有人都知道,婚姻保障不了感情,可为什么我们仍然要结婚?因为结婚证可以保障共有财产。有了结婚证,就有了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一个战死的士兵,他的灵魂已经离开人世,但他的财产仍在人间。如果允许一名死去的战士,与他生前的女朋友结婚,它产生的第一大影响就是财产继承权被转移了。比如,他留下来的房子、存款、抚恤金等,第一继承人就会变成他生前的女朋友,而不是他的父母。生前都没结婚,为什么要选择死后结婚?战士生前结婚的意愿有多强?从谈恋爱到结婚,是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的,不是说恋爱关系就一定要领证的。
根据俄议员提交的草案,结婚条件非常宽松,主要有三条:一是,两人有孩子的话,同居一年以上。二是,维持一个同居的家庭关系一年以上。三是,没有孩子的话,同居三年以上。
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条件了。这个条件实在是太宽松了。有孩子倒还好说,至少给孩子一个烈士子女待遇,可以减轻烈士遗孀和孩子的生活压力。但是,没有孩子的话,仅仅凭借同居关系而忽视战死士兵自己的意愿,直接批准与阵亡战士结婚,并把结婚日期定在同居开始的日期,就过于草率了。
战士不只有女朋友,还有父母。一个战士阵亡了,至少要优先保障父母的合法权益。一个战士是为国牺牲的,才无法尽孝。可这种死后补办的婚姻,女朋友可能难以承担尽孝的责任。都没过门的人,怎么能获得抚恤金的分配权呢?
谈恋爱还有各种原因吵架分手的,但婚姻太不同了。它是责任,是义务。当女朋友选择结婚时,获得了抚恤金的继承权,也应该承担照顾老人、孩子的义务。否则,就会出现大量的骗婚行为,包括制造虚假同居证明,诈骗抚恤金的。
在房价高涨的那些年,人都可以为了炒房而假离婚,诈骗抚恤金的假结婚如何制止呢?很多人的父母可能见都没见过阵亡战士的女朋友。突然冒出来一个女朋友,说要跟阵亡战士补办结婚证,遇到诈骗怎么办呢?这些都需要有配套的措施来保护。
一个男人,不能人没了,抚恤金还被拿来养别人的老婆,别人的孩子。这条法案太不严谨了,过于儿戏。
打仗,是为国尽忠。战死沙场,至少国家为战士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