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连续两个消息传来:
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执行死刑。
北大学子弑母案被告人 吴谢宇 被执行死刑。
这两起案件一直备受关注,犯罪者罔顾人伦痛下杀手,引起了几乎全民公愤。
现在赶在一月份的最后一天执行死刑,不留垃圾过年,也算是大快人心。
三人被执行死刑的新闻一经发出,立刻转了上万条。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话题也恰好上了热搜:年味儿真的开始上来了!
网友一看笑了,那这可不确实就是年味儿有了吗?
双喜临门,大快人心!
两条执行死刑的新闻,很快也传到了国外。
外国多个网站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中国情侣被死刑:因新女友将其视为“未来负担”,父亲将两名亲生幼儿从15楼阳台扔下致死》
《中国男子为了与情妇为开启新生活,将其两名幼子从公寓窗户扔出后,被执行死刑》
《父亲将孩子从15楼阳台扔下谋杀后,一对情侣被执行死刑》
这些报道除了报道重庆姐弟坠亡案的具体细节外,也提了同日执行死刑的吴谢宇案。
不过,外媒少不了对中国阴阳怪气的指责,暗示中国执行死刑不够人权。然而……这些新闻的评论区,可谓是“大翻车”!
“我刚刚读了什么?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邪恶的怪物。”
“看到真正的正义降临在两个怪物身上,真是令人耳目一新。”
“他们也应该被扔下阳台,体验那些无辜孩子所经历的同样恐怖。”
“他们的惩罚是公正的。我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能对两个无辜的孩子下此狠手,邪恶得令人难以置信。”
“我们也需要死刑,这才是对这种罪行的正确判决。”
“要是在澳大利亚,这个父亲就会在法庭上哭,说他童年时期遭到过母亲虐待。然后法官一拍手腕,十年就放出来。
中国干得好。”
“中国做得好,就算我不是特别喜欢中国,也得说这才是对这种罪行的正确惩罚。我为这些孩子和他们的母亲感到难过,什么样的父亲会杀死自己的孩子?”
“原来不需要等30年再处刑。”
“不需要无休无止地呼吁,或者为了最人道的处决方式绞尽脑汁大惊小怪。”
“不需要花纳税人的钱好吃好喝地养着他们。”
“这件事发生在 2020 年,他们在 2021 年被判有罪,提出上诉,并在 2024 年被执行死刑,一共不到4年。
非常高效,比我们可悲的效率要高得多。”
“非常值得尊敬的中国效率!”
两起命案,都实在太恶劣,判死刑完全合法合情。
北大学子吴谢宇用残忍的手法杀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处理尸体,伪造母亲身份进行诈骗,毫无悔意。
而重庆姐弟坠亡案,更是令人发指。
张波为了和新女友叶诚尘在一起,策划半年,将两个亲生的孩子从阳台上扔了下去。
当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曝光时,更是让众人遍体生寒。他们极端蔑视生命,就像是讨论今晚吃什么一样,讨论着如何杀死两个无辜的孩子,字字句句之中都透露着冷血气息。
他们在一审、二审被判死刑,以及1月31日被执行死刑,很多人都说,最公平的,是同罪奉还。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对于这两个恶魔来说,也应该直接将他们从阳台扔下去,才算为孩子出了一口恶气。
不过现实里,显然不能这么执行,人不人道另说,但实在是太费精力费时间,还要费劲疏导可能看到的人。
那么,现在国内外的死刑是怎么执行的呢?
目前,美国大多数实行死刑的州,都将注射死刑作为其主要或唯一的执行方法,如加州、佛州、乔治亚洲等。
还有一些州允许被判死刑者选择电椅和枪决作为代替,或者极少数情况下,也允许绞刑。
不过今天还出了一条新闻,美国阿拉巴马州近日对一名死刑犯实施氮气处决。
死刑犯名叫肯尼思·史密斯,1988年因受雇杀人被判死刑。
他在2022年先被执行了注射死刑,结果因为静脉特别不明显,注射程序出现失误,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成功,他竟然侥幸活了下来。
于是法院改为氮气处决,让他通过面罩吸入氮气窒息死亡。本来预计这是一个无痛且人道的过程,几秒钟就会昏迷,几分钟就会死亡。结果,第二次死刑,他在床上摇晃挣扎了好几分钟,试图用力挣脱束缚,22分钟才被正式宣布死亡……
这个事情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说不人道的,也有说他活该的。
而目前在国内,死刑暂时还是采用三针注射,它由三种药物的连续注射组成。
先注射麻醉剂迅速使囚犯失去意识,然后注射瘫痪剂用于瘫痪囚犯的肌肉,包括呼吸肌肉,从而停止呼吸。
最后,注射一种药物,直接作用于心脏,导致心脏停搏。
(示意图)
根据法警说法,这三针是同一通道,机器控制,有自动的时间间隔。唯一需要人工操作的是扎止血带、消毒和静脉扎针,然后按执行按钮。消毒是程序流程,也为了保证执行人员不被感染。
(示意图)
这样运用机器的死刑方式,三名法警同时按下各自的按钮,也是为了减少执行人员的心理影响。
毕竟,杀人犯剥夺他人生命也许没有丝毫愧疚之心,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创伤。
这次两起死刑执行在国内外引起那么大反响的原因之一,毋庸置疑,是因为死刑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在法律界一直有废除死刑的争议,然而,死刑恰恰是对社会正常法治秩序和人伦道德的最好维护。
在当今社会,死刑的实施被视为一项需极度谨慎处理的措施,仅针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个体。
这些罪大恶极的罪犯,严重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深深践踏了社会公众的认知与情感,引发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后果——如果真的让他们毫发无损地活下去,才是真的违背人类社会朴素的道德观。
杀人偿命,血债血偿,天经地义。这些罪犯剥夺了他人生命,也许只有当他们自己面临同样命运时,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何种罪孽。
死刑是惩罚,更是震慑。只有这最终的震慑存在,才能减少更多悲剧发生,不让更多的无辜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