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一早,国安部发布消息,近期破获一起英国秘密情报局主导的对华间谍活动的案件。

外籍人员黄某某,系境外某咨询机构负责人,2015年被军情六处发展为间谍。此后,黄某某多次以咨询名义入境中国,为英方刺探搜集涉华情报,物色人员供MI6策反,而MI6为黄某某配赋专用间谍器材,进行专业情报培训。



目前黄某某已被国安机关依法抓获,经保密部门鉴定,黄某某向英方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9份、秘密级国家秘密5份、情报3份。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这起案件有以下几点值得琢磨:

一、此次国安的对手,不是“惯犯”美国中情局,而是一个比中情局更老牌的情报机构——英国秘密情报局,俗称“军情六处”。



世界四大情报机构,美国中情局是1947年建立,以色列摩萨德是1948年建立,俄罗斯克格勃是1991年建立,而英国军情六处,早在1909年就建立了,这什么概念?那会儿中国还是清朝政府。

二、军情六处为了在中国的间谍活动,显然下了大本钱。他们物色的是第三国人员,非英国籍也非中国籍,配备间谍器材,进行专业培训,俨然将其打造成国产“007”。



这个过程也并非一蹴而就,早在2021年,英国MI6负责人理查德·摩尔就公开表示面对中国威胁,英国需要觉醒,中国已成为英国情报部门的“最优先事项”,而在去年7月更是公然宣称,MI6现在向中国投入的资源“比任何其他任务都多”。

三、渗透时间长,对国家安全危害大。黄某某2015年被MI6发展,2023年被捕,间谍行为持续了8年,在这期间向英方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9份、秘密级国家秘密5份、情报3份,这对于国家安全显然是极大的危害。



梳理近年来公布的间谍案件,不难看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对相关涉密人员的策反活动,从未停止,他们窃密的领域不仅仅局限于国防军工。

四、间谍活动隐蔽性极强,“咨询机构”往往是间谍活动的惯用手法。由于咨询行业的特殊性,能够接触到大量信息,如果缺乏底线,缺少法律意识,很容易就成了间谍的帮凶。

2023年4月26日,我国新《反间谍法》完成修订于2023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新《反间谍法》将保护对象,从“国家秘密和情报”拓展为“‘国家秘密和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这句话的分量。



事件分析到这里,只能说论搞间谍,英国确实是“专业”的,而军情六处对华的渗透也绝非露出水面的这点点涟漪,英美同根同源,对中国的间谍活动一直是两国的重中之重。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军情六处和中情局就秘密为“藏独”活动提供支持,趁着西藏地区尚未完全解放,在藏潜伏大量特务人员,筹谋分裂破坏活动。

1997年香港回归时,军情六处掌握着香港各界的“暗桩”并没有被销毁,大部分转移回了伦敦,长期以来英国仍在利用这些“暗桩”,伺机搞点小动作。



更可气的是什么?英国反华政客和媒体倒打一耙,大肆抹黑中国对英搞所谓的“间谍活动”,屡屡捏造针对中国的间谍指控,却至今拿不出任何证据,言语间充斥着“可能”等模棱两可的词汇,被频频打脸。

这正应了中国那句老话:“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

有意思的是,7月1日中国《反间谍法》修正案生效时,美国驻华使馆曾发文抱怨,说这部法律可能会给外国公司、记者、学者和研究人员带来法律风险或不确定性。



这是否意味着,潜伏在中国的间谍们,擅长用这些身份打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