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四川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公开了一起案件,一女子在泸州市某医院上厕所时被一男子偷拍,警方经调查,将偷拍他人隐私的嫌疑人应某抓获。目前,应某因偷拍他人隐私已被龙马潭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应某偷拍的隐私视频均已被警方依法删除销毁。


12月7日,龙马潭公安接到群众刘女士(化名)报警称,在泸州市某医院上厕所时被一男子偷拍。接到报警,龙马潭公安高度重视,即刻展开调查,于12月14日将偷拍他人隐私的嫌疑人应某抓获。12月7日上午,刘女士在泸州市某医院门诊部3楼上厕所时,突然发现一只“咸猪手”拿着手机伸进其入厕的隔间下面摄像,惊恐之余,刘女士大声吼道:“偷拍!逮到!”。等刘女士追出来时,偷拍者早已逃得无影无踪。对此,刘女士没有丝毫犹豫,果断选择报警处理。

经调取医院监控发现,嫌疑人应某裸露隐私部位一路尾随刘女士进入医院女厕所,并对着刘女士作出不雅动作。进入女厕所一分钟左右,应某出来查看了手机拍摄的“战利品”后,又返回女厕所再次进行偷拍。大约20秒之后,应某冲出厕所,仓皇逃离现场。



“我就是走错了……”应某还想狡辩,民警拿出监控铁证,他才停止了拙劣的表演。“当时我就有偷窥的欲望,就想偷拍女的上厕所。”经审讯,应某对其在泸州市某医院女厕所利用手机偷拍他人如厕一事供认不讳。

据应某交代,这并非初犯,2022年9月因猥亵他人被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目前,应某因偷拍他人隐私已被龙马潭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应某偷拍的隐私视频均已被警方依法删除销毁。

12月19日,群众刘女士为办案民警送上一面写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对龙马潭公安尽心竭力为民惩恶,快速破案表示感谢。

对于类似情况,很多时候受害人碍于面子常常自认倒霉,这样不仅损害个人利益,更纵容了偷窥者的恶行。警方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公共场合要提高警惕,发生侵犯隐私、猥亵等不法侵害时,应立即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配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