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th Best今年58岁,是一名建筑商,还是Virgin集团的高级经理。
1997年,Keith正在伦敦工作,他无意间注意到伦敦东部Newbury Park有一所房子无人居住,似乎闲置了。
Keith回顾说,他看到这所房子年久失修,外墙都脱落了,而且,邻居告诉他,这个房子空了很久。
这套空房子是半独立式公寓,共有三间卧室。
房子位于一条绿树成荫的街道上,外部还有一个大花园和车库, 距离当地的地铁站Newbury Park Tube station也非常近,地理位置十分不错。
于是,Keith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将这套房子视为自己的,挽救它!
就这样,Keith开始对房子进行翻修,在花了15万英镑对房产进行装修后,他搬了进去,一住就是好多年。
2012年,Keith准备更进一步,成为这套房产的“合法所有者”。而他这么做的法律依据就是“逆权占有(adverse possession)”。
说起“逆权占有”,可能很多朋友都不太熟悉,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也来简单解释一下。
所谓的“逆权占有”,指的是没有“房产所有权”的占有者,虽然未经合法所有者许可,但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十年或以上)对建筑物或土地拥有“控制权”,且原合法所有者没有行使收回财产的权利,占有者就可以获得房产的合法所有权。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的房子一直空置着,有人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搬进去住了很多年,然后期间你也没有采取啥行动,擅自占有者就可以以逆权侵占的方式来获得这套房子。
这里我们不再赘述,说回Keith的故事。
在Keith申请合法拥有房产的时候,房屋曾经的主人也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这套房子曾经属于一位名叫Doris Curtis的女性,她和她的儿子Colin Curtis一直住在其中。据说,从1942年以来,这套房子就是他们家族的财产。
20世纪80年代中期,88岁的Doris去世后,Colin继续独自住在房子中,直到1996年他才搬到Romford的郊区,Colin并不想卖掉父母的房子,房子就一直空置着。
然而,尽管真正的主人出现了,但事情似乎并没有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发展。
Keith坚持认为,他完全有权接管这所房子,因为Colin从未参观或维护过它。
他说道:“Colin Curtis并不关心那栋房子,从来没有去过那儿,甚至都不知道房子的情况。他并不穷。他继承了另一处财产,再也没有回来过。”
就这样,两人闹上了法庭,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律斗争......
2014年,高等法院做出了有利于Keith的判决,Keith成为了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Colin非常不服,提出反诉,但却被法院驳回。法院的理由是,Colin的母亲去世时没有立下遗嘱,因此,Colin不是他母亲遗产的注册管理人,也没有合法权力为她的房屋而战。
在赢得胜利后,Keith表示:“根据法律,我有权将这所房子归为我所有,所以如果有人对此有疑问,他们应该对法律感到愤怒,而不是我。我已经按照法律做了一切。没有人被欺骗,我合法地得到了属于我的东西。”
2018年,Colin离开人世,享年80岁。两年后,Keith以54万英镑的价格将这套房子卖给了一个叫Hayat的家庭。
从陌生人那儿白白得一套房子,还能卖掉赚钱,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结果实在不公平。
而且,Keith的条件其实非常好,不仅收入高,还开着豪车,在伦敦其他地方也有很好的住处。
相比之下,Colin却过的非常清贫,他靠着国家养老金和税收抵免生活,在Romford住的也是一套由当地政府资助的非常简陋的公寓。
这样的对比让很多人觉得Keith的行为十分不光彩,对他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面对质疑,Keith为自己辩护说:
“我被描绘成一个小偷,把一位老人从家里骗了出来,但事实并非如此。整件事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我从来没有抢劫过任何人。我从来没有做错任何事。我拯救了这座房子,我很高兴我这么做了,因为它现在被用作家庭住宅。”
他还表示:“我有一份非常好的工作,每年的工资是75,000英镑。但由于当时所有的负面宣传,我失去了这份工作。为了房子,我上过法庭八次,最后我已经厌倦了。在法庭上庭之前,我试图与Colin Curtis的家人达成和解。”
对于卖掉房子一事,Keith表示,自己并没有赚到什么钱,反而还赔了钱。
他声称,他向Colin的孙女支付了245,000英镑的赔偿金,并花费40万英镑的律师费打官司,再加上装修投入,实际上他已经损失了25.5万英镑。
Keith说道:“这所房子影响了我的健康并花费了我很多钱。我没有从中赚到任何钱,但有人认为我抢劫了一位养老金领取者,其实我没有盈利。”
Keith还声称,法律斗争的压力导致他母亲在两年前去世。
他说:“这件事导致我的妈妈早逝了。她看到了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太糟糕了。我很遗憾它对我的健康造成的影响,而且我没有从中赚到任何钱。”
当然,对于这个说法大家并不买账,毕竟,房子是别人的,自己却非要占便宜擅自占有,最后出来卖惨实在让人难以共情。
最后,对于文中提到的“逆权侵占”,我们这里也多说一句,对于不常住的房产,我们还是建议大家一定要经常查看房屋状况。如果不想出售的话,大家最好还是租出去,懒得管理也可以寻找靠谱的平台,而不要放任不管,最后让陌生人趁了危。
ref: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2824707/london-squatter-insists-didnt-steal-pensioners-hom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