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ID:youyouluming99),作者:呦呦鹿鸣的鹿鸣君,原文标题:《尘埃落定 | 教育部回应:“预制菜不宜推广进校园”》,题图来自:视觉中国(邵阳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学生家长食堂内帮厨监厨


“预制菜进校园”的争论,告一段落。


9月21日晚9点,新华社深度栏目“新华视点”发布报道《“预制菜进校园”争议的背后》,记者采访了深圳、广州、济南、海口、赣州等地学校和家长,以及三甲医院医生、食品加工研究专家、教育专家、公共管理专家、预制菜企业,综合了各方的审慎观点。


9月22日晚9点,该栏目记者采访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回应社会关切,并再发文。原标题《教育部:对“预制菜进校园”持审慎态度》,最后一段为:


这位负责人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十分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广大家长期望孩子在学校吃得既绿色安全又营养健康。经研究,鉴于当前预制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对“预制菜进校园”应持十分审慎态度,不宜推广进校园。


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在9月20日《“预制菜进校园”第二波交锋》一文中,对三波媒体声浪进行了反驳,涉及七八家媒体,其中也包括新华社的一篇文章。写完之后,我仍然是担心的:如果这样一场争论迟迟没有结果,局面被某些人搅浑,陷入旷日持久、各说各话的泥潭,那么,预制菜会大张旗鼓加速进入校园。一旦形成既成事实,将来再要改弦更张,就难上加难了。


现在看来,这个担心可以稍稍放下一点来了。如果各地那些势若奔雷的新建预制菜集中配餐项目仍要顶风而行,将不得不考虑教育部今天申明的态度。


我想,大家接近共识的关键就在于,我们都认识到了:“预制菜”和“校园预制菜”在本质上不是同一个东西。当前新产业政策提到的是预制菜,而不是校园预制菜。预制菜在市场上经受消费者选择,自然会倒逼产业走向良性方向。但,将一个刚刚开始发展的产业强力推进到校园里,这不是对这个产业负责的态度,更不是对孩子负责的态度。


这一点在我们上一篇文章以及9月15日的第一篇文章《林冲牌预制菜》中已经阐明。


这场争论消耗了大家很多注意力,但它的意义不言自明——这一局面得以避免:一个尚未成熟的产品大规模进入校园,来到无法自主选择的孩子面前。 


这几天,我也注意到一些公开案例,比如深圳光明外国语学校家长实地突击检查配餐公司,湖南怀化辰州中学下架预制菜,等等。也注意到一些非公开案例,比如,一些学校主动将食堂情况向家长详细通报。这都表明,家长们对孩子健康的关心需要通过与校方的积极互动来实现。


但这种互动的阻碍有二:第一,如何落实选择权?第二,如何真正实现“明厨亮灶”?


这几天我细细读了几部法律法规和行政文件,比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注意到三个问题:


第一:有提到要以适当的方式“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但是,以什么方式保障?如果不保障又会怎样?我没有找到相关信息。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们会注意到新华社最新报道中的这个段落:


“江西赣州一些家长反映,当地启用中央厨房配餐模式前,学校并未征求家长意见,这意味着配餐方并未向家长充分告知其菜品生产方式,至于配餐是否为预制菜,家长们无从知晓。” 


有不少读者家长也给我留言说,并不知道配餐配了什么。可见各地学校在这个问题上落实得参差不齐。这种情况完全不应该发生。


第二个问题:《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那么,这个“烧熟”是什么概念?临时用水加热算不算?这一点我还没研究明白。


第三个问题:以上多个文件提到学校食堂要用互联网方式实现“明厨亮灶”,也规定,“应当优先在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而现状是,可以让家长通过互联网看到这样的视频监控的学校并不多,包括一些集中供餐的公司,也并没有在网站上公布视频监控。


所以,现实中,家长与“明厨亮灶”还有很大距离。如何将“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到实处?这一点应当是接下来一个重点。


我们常说,日拱一卒,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写这个系列第一篇文章的时候,心中难安,毕竟全国学生数量和所牵涉的利益是如此之大。相比之下,今天的心境就好了不少。感谢这些天为这件事呼吁的媒体朋友和读者朋友们。愿国泰民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ID:youyouluming99),作者:呦呦鹿鸣的鹿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