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蒂利与米夏埃尔·科普西迪斯合著的《从旧制度到工业国:从18世纪到1914年的德国工业化史》是一本精彩的德国经济史新著,对于德国工业化史乃至于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化史具有很大的启发性。蒂利是德国经济史研究的名宿,在著名的《剑桥欧洲经济史》中撰写过19世纪德国资本形成的专门一章,学术地位可见一斑。《从旧制度到工业国》的若干论点与蒂利本人早期研究的结论有所差异,并没有对自己的论著只是改头换面再出一版,足见两位作者的学术诚意。


德国向来被视为后发工业化的典型国家,被认为与最先爆发工业革命的英国形成了不同的工业化模式。以格申克龙为代表的学者的传统观点,多强调德国在19世纪的快速工业化的爆发性。然而,《从旧制度到工业国》吸收了“原始工业化”理论,认为德国工业化的起点是18世纪基于出口的农村工业的发展和扩散。这就把德国工业化从一个19世纪突然崛起的壮阔戏剧,转变为一个更漫长也更具渐进性的故事。但是,蒂利与科普西迪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们在这个新故事中,依然看到了国家作为一种制度对于德国工业化的重要作用。


国家在德国工业化中所起的作用,从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李斯特开始,就成为讨论德国式工业化的一个母题,并在韦伯关于官僚制的研究中得到某种理论升华。《从旧制度到工业国》是一本重新检讨传统学说的著作,但并没有否认德国式工业化中的国家重要性。事实上,书名中的“旧制度”(oldregime,亦可译为“旧政权”)既指18世纪欧洲大陆的特定时代,也暗含了古老的德意志邦国政权对德国成为工业国具有影响的意味。不过,该书确实重新评估了国家对于工业化的作用,既否定了阿西莫格鲁等新锐学者的若干假说,也对若干流传已久的陈说进行了修订。


将国家视为一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理论,19世纪的李斯特就这么认为的。争议点或许在于,什么样的国家或者政治体制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什么样的则不能。二战后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史及其继承者阿西莫格鲁,强调的是西方的自由民主体制构成经济增长的制度前提。但阿西莫格鲁对于好制度与坏制度的界定标准过于宽泛,以致于二战后东亚快速实现工业化的发展型国家明显背离了标准的西式自由民主体制,也被其强行纳入后者的模式内。


事实上,那种韦伯式官僚高度干预经济的发展型国家谱系,可追溯的源头就是主导了德国统一的普鲁士。阿西莫格鲁对德国现代经济史的解释更看重法国大革命对德国的影响,认为法国大革命无意中为德意志邦国的自由主义改革创造了机会。


然而,即使并非蒂利这种德国史名宿,也能看到阿西莫格鲁假说中的时序混乱,以及对历史事实的惯常的忽略。就此而论,《从旧制度到工业国》其实持有某种传统的普鲁士中心理论,指出:“阿西莫格鲁等人的解释,掩盖了普鲁士公务员官僚机构作为改革总设计师的重要性,因为他们没有考虑到,正是在18世纪,普鲁士出现了一个卓有成效的政府。而且事实证明,在亚当·斯密学说的影响下,这样一个政府完全有能力进行‘自上而下的革命’,在几乎所有社会阶层的强烈反对下,建立起来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要点在于,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德意志邦国里的分权与自治力量,实际上维护的是一种包括封建行会垄断在内的反资本主义特权,恰恰是普鲁士这样有强大中央官僚机构的国家,粉碎了这种特权,推进了市场的统一与自由,为资本主义工业化搭建了有利的制度框架。蒂利和科普西迪斯指出,普鲁士推动的改革没有与地方势力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其措施“实际上相当于将行政权力延伸到司法职能,并削弱了民主所看重的权力平衡(‘正当程序’)”;与普鲁士相反,德意志南部各邦国的市政层面有强大的决策权力,使前现代的压力集团能够阻止经济改革,而这些邦国的经济在工业、商业和人均产出上远远落后于普鲁士。


工业化不是田园牧歌,如果英国工匠可以投票选择,机器化大生产的工业革命恐怕要被否决掉。英国政府用来镇压捣毁机器的工匠的兵力,要多于同期用来和拿破仑作战的兵力。这是西方工业文化的实相,也是国家与工业化最初的共生关系,是一种血与铁的故事。普鲁士用德国方式重复了这个故事,而这个故事在全球范围内还将出现不同的版本。“旧制度”并不一定是“工业国”的对立面,相反,某些“旧制度”用摧毁温情社会的方式为“工业国”的宏大叙事开辟了道路。


当然,这种骇人的“旧制度”的作用只存在于工业化历史的早期阶段,当代丰裕社会的读者不必感到过分恐慌。而且,蒂利和科普西迪斯始终强调普鲁士的“旧制度”是接受了亚当·斯密思想才能发挥其正面作用的。对亚当·斯密影响的强调,使蒂利和科普西迪斯的理论不同于传统的普鲁士中心理论。以关税同盟为例,传统理论如李斯特的保护主义观点,与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主张对立,认为关税保护是形成关税同盟的理由,蒂利和科普西迪斯则援引当代研究,指出关税同盟可以被视为市场整合和市场扩张的工具,“而市场的整合和扩张是与亚当·斯密相关的增长范式的要素”。不过,考虑到李斯特与亚当·斯密的差异并不如刻板印象那么大,所谓自由贸易与自由市场,既可以在德意志与外部经济体的层次上实行,也可以指向打造国内大市场,关税同盟的新老故事也并不真的那么对立。


关税保护是德国式工业化中国家作用所绕不开的话题。但19世纪德国的关税问题是一个分阶段的演化事件。蒂利与科普西迪斯对19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德国关税率、英国和德国铁价格以及德国铁消费中进口份额的分析表明,在19世纪50年代,一些德国企业可以在德国市场上以低于英国生铁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但要满足德国总体需求仍然需要进口。


随着德国产品竞争力的增强,对铁征收的关税开始下降,最终于1870年接近自由贸易水平,因此,“关税保护发挥过作用,但已不再需要了”。德国统一后,关税问题与利益集团联系在了一起。蒂利与科普西迪斯认为,俾斯麦之后德国长期实施的关税保护使德国农业进步有一些补偿效应,但可能减缓了德国的工业化速度。他们认为,德国钢铁工业的竞争力使以确保生存为目的的保护性关税成为多余,但作为钢铁卡特尔的工具,关税具有显著的国内再分配效应,使垂直一体化的德国生产商获得利益。


与创新相关联的是,两位作者承认“垂直一体化和相对稳定的国内价格,促进了对最新技术的投资”,回报则是生产率的提高,到20世纪头10年,德国钢铁生产商的生产率比英国竞争对手领先10%~15%。钢铁工业被认为是德国赶超英国的标杆产业,尽管这种赶超从整个德国经济的角度看隐藏着一种不平衡性,但至少国家在这一赶超过程中发挥了从保护弱者到补贴强者的作用。


这个德国故事,将会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中再度上演。因此,《从旧制度到工业国》的历史启示在于,落后国家的工业化需要多种力量支持,国家作为一种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个具有发展意志和资源调动能力的国家政权,可以去扫清建立国内大市场的各种障碍,那些障碍往往由分权性与地方性的传统利益集团所设置,而缔造国内大市场是通往良性自由贸易的第一步。


同时,《从旧制度到工业国》强调了创新与对技术的投资是德国工业赶超的重要原因,从企业层面说这有赖于垂直一体化战略增强了企业整合资源的能力,但国家在弱小企业成长过程中提供的帮助亦相当关键。德国式工业化所能提炼的历史经验,表明了一个能设计制度、调动资源和保障安全的发展主义政府,对于深化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而实现新型工业化均是居于核心的关键变量。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网 (ID:eeojjgcw),作者:严鹏(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工业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