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Christopher Hinkson发现,这个微妙的案件取决于让老人Leo Edward Bikus活着是否符合他的“最佳利益”——这个问题使病人的成年子女,与St. Paul's医院的医生产生了分歧。
Hinkson在8月3日的裁决中写道:“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认为最好的做法是停止治疗,而家人则希望继续治疗。”
法庭获悉,5月18日,Bikus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心脏病发作,在起床时昏倒,在医护人员对他进行心脏复苏之前,他已经没有脉搏46分钟了。
Bikus的两条心脏血管被血栓堵塞。他的心肌也非常虚弱,无法将氧气输送到全身各处。”
根据决定,他接受了血管成形术,并在同一天住进了医院的心脏重症监护病房,“此后一直没有反应”。
医生在评估中“意见一致”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医生对Bikus进行了各种神经学评估,令他的家人沮丧的是,他们没有发现任何他有可能康复的迹象。
根据一名专攻危重病人的医生的记录,测试显示“没有明显的脑电活动”,即使最好的是结果也是“严重的神经损伤”。
Bikus的瞳孔对光有反应,但他对疼痛的刺激没有反应,也没有咳嗽、呕吐或角膜反射。
Hinkson写道,“治疗Bikus的医生一致认为,终止维持生命的治疗对他最有利,因为这种治疗只会延长他的生命,而且是徒劳的,会导致他进入持续的植物人状态,没有意识。”
根据该决定,医生还警告说,让病人活着“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伤害,包括褥疮、感染和其他并发症”。
肢体活动给家人带来希望
尽管有这样的评估,但病人的女儿Evangeline De Châtillon和Elise Bikus仍然抱有希望,尤其是在目睹父亲的四肢和脚活动之后,她们向法院申请了禁令,阻止医院终止他的生命维持系统。
然而,医生不同意,认为这些动作是无意识的反射。
在没有专家医学意见支持的情况下,法院拒绝接受家属对视频的解释,而家属也无法获得专家医学意见的支持。
为了让女儿们有时间听取意见,三次听证会被延期。Hinkson第四次拒绝延期。
谁能决定终止生命维持系统?
由于Bikus的病情使他既不能同意也不能拒绝他正在进行的治疗,法院必须考虑谁最适合代表他这样做。
根据BC省的《医疗保健(同意)和护理设施(管理)法案》,如果病人有配偶,义务首先落在他们的身上——但在Bikus结婚期间,法院听说他已经和他的伴侣疏远了20多年。
这就把决策的责任留给了他的两个女儿。
根据法律规定,替代决策者必须以病人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St. Paul's医院认为,尽管这对姐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她们不能让病人处于最好的状态。
医院要求法院利用父母权否决他们的意愿。父母权允许法官为了病人的利益,不顾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的反对,下令进行治疗。
Hinkson指出,在BC省一起案中,一名严重残疾的6岁男孩的父母拒绝同意为他做挽救生命的手术。法官允许医生进行这种治疗。
Hinkson说:“在这种情况下,Bikus的病情正在恶化,而摆在我面前的无可辩驳的医学证据表明,情况会继续恶化。”
“不管原告的观点如何,我发现他们反对撤销对Bikus的治疗并不符合他的最佳利益。”
法官拒绝批准女儿们的禁令,而是发布了一项命令,允许St. Paul's医院的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停止任何维持生命的治疗或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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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c.ctvnews.ca/hospital-can-remove-b-c-senior-from-life-support-against-daughters-wishes-judge-rules-1.651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