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BC省法院法官Kathryn Denhoff做出裁决,驳回大温居民沈琴琴(音译,Shen Qinqin)因精神障碍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辩护,判定她犯有谋杀未遂、严重袭击、使用武器袭击和持有危险武器罪。



沈琴琴和受害人卢静(音译,Lu Jing)在大温的华人圈子里知名度相当高。两人在移民加拿大之前,从2005年起就在网上开始了骂战,战火持续了十几年,并且不断升级,彼此叫骂、互爆隐私、诅咒,无所不用其极,最终闹上了法庭。

卢静先控告沈琴琴诽谤,后者不甘示弱,提出反诉。狗血的情节曝光后,令法官和媒体都不由感叹“活久见”。

2020年4月1日,BC省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各打五十大板:沈琴琴赔偿卢静9000加元,卢静赔偿沈琴琴8500加元。500元的差额是因为沈琴琴在卢静起诉到法院后,仍然继续在网上发布侮辱性的言辞。



判决结果一出,就有媒体称,这500元非但不能息事宁人,恐怕还将引爆新一轮的冲突。

果不其然。一年后,因为沈琴琴少付了250元,而且拒不删除网上的恶意言论,卢静再次告到法院,请求对沈琴琴做出最严厉的处罚,把她关进监狱。

2021年5月25日开庭当天,沈琴琴携带锤子和刀进入法庭,当着法官的面,挥刀刺向自己的老冤家。卢静伤势严重,被送到医院抢救。沈琴琴则当场被逮捕,并被控严重袭击伤人罪。

经过近2年的审理,BC省法院法官作出本文开头所提的判决。法庭审判的重点是沈琴琴在行凶当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以及她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为此,法官听取了三名精神科医生的意见并查看了事发前后的医疗报告,最终得出结论:沈琴琴去法院就是为了伤害卢静。

袭击开始时,卢静先是感觉自己的头上有东西,转过身就看到沈琴琴一手持刀,另一手握着锤子击打她。血顺着卢静的背部流淌下来。

法院书记员见状按下了警报,法警闻声跑过来控制局面。沈琴琴被制服,并戴上手铐。卢静因为头部、大静脉、肺部和心脏受伤被紧急送医。

沈琴琴使用的凶器是一把普通的锤子,和一柄大约6英寸长的片鱼刀。法官表示,如果刀刺破心脏,这次袭击将是致命的。



法官指出,几个细节证明沈琴琴有“明确的意图要杀死卢静”,而且在行凶时有能力认知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1、当时有线上听证会可供选择,但是沈琴琴要求举行本人出庭的现场听证会。

对此,沈琴琴的解释是自己有听力问题,但是法官表示,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其听力有问题,她坚持本人出庭,就是为了找机会当面见到卢静。

2、 在出庭之前喝了酒,好给自己壮胆。

沈琴琴辩称自己在出庭前猛灌了一瓶酒,案发当时处于醉酒状态,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但法官否认了这一说法,称证据相互矛盾。

沈琴琴起初地记得开庭日期,并且在大楼入口处接受了COVID-19检测,然后准确找到举行听证会的房间。当天的监控录像还显示,沈琴琴在法庭外曾用单腿保持平衡,检查自己的包。这一动作,醉酒不清醒的人根本无法完成。

3、提前准备了武器,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

沈琴琴称自己从2009年开始就在包里放到和锤子以防万一。因为她一直活在恐惧中,害怕到一度将自己关在卧室里不敢出门,担心卢静随时会闯进来袭击她。

但法官认为,这不合常理。作为一名厨师,她应该知道这样锋利的刀子放在包里是危险的,翻袋子拿取东西时很容易出问题。而且沈琴琴当天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去的法院,所谓怕到不敢出门根本不可信。而且,如果真的那么害怕,她为何不在法庭上请求法警的保护?

4、事发当天穿了一身红色的衣服,以遮盖血迹。

对此,沈琴琴称自己平时就总是穿着红色衣服。

但是法官指出,事发当天,她随身携带了一个小行李箱,里面装着换洗衣服、洗漱用品和一台电脑。最关键的是,看起来精心准备的换洗衣服并不是红色的。这一切更像是提前为逃跑或者入狱所做的准备。

5、在发动袭击之前检查了大厅的环境。



6、瞄准了卢静脆弱的身体部位下手。

沈琴琴还声称,自己一直听到耳边有声音催促她对卢静发动攻击。她曾经把有幻听的事告诉自己的家庭医生,但是这并没有出现在她的医疗记录中。家庭医生把沈琴琴转介给了精神科医生,可她并没有把幻听的事情告诉后来这位医生,因为“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2017年,沈琴琴开始抱怨卢静导致自己心理健康出了问题,包括睡眠不佳和有轻生的念头。在拘留期间,她一度否认自己看到或听到了不存在的东西,但同时继续称自己有幻听。可医务人员报告,从未见过她因这类内在的刺激做出反应。

法官因此认为,“不能断定沈琴琴在袭击发生时是精神病患者,”并表示她是一个“不可信、不可靠的证人。”

沈琴琴被定罪后,案件即将进入下一个阶段,根据检察官Jacinta Lawton和辩护律师Scott Wright提交的日期择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