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USCIS)近日调整了庇护和难民绿卡的限制,根据最新要求,庇护者和难民通过后,必须在美国居住一年后才能调整身份申请绿卡,如果中途有离开美国的,需要除掉离开美国的这段时间,才能申请绿卡。



根据移民局的声明显示,庇护者和难民要调整身份申请绿卡,必须在获得庇护身份或被接纳为难民之后至少在美国实际居住一年。

这与此前的要求看上去差不多,但实际有所区别,早前也规定是通过庇护或者被接纳为难民后一年能够申请绿卡,但是有些人在被通过 庇护或被接纳为难民后,并非有意居住在美国,而是在美国境内生活,这样一来在跳帧身份的时候出现争议。



在过去两年,由于数百万中南美洲非法移民涌入美国,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有些人通过政治庇护后却并不在美国居住。因此,移民局专门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必须是在美国实际居住一年,才能申请绿卡。

另外,关于庇护申请者或者难民回母国的问题没有改变,假如洪都拉斯公民来到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在通过政治庇护后,又回去了洪都拉斯继续居住,那么其不仅申请绿卡的时候可能悲剧,就连此前的政治庇护身份都会被取消。



移民局在声明中表示,如果移民局对申请者是否满足实际居住一年的要求提出疑问,则申请者要提供额外的证据补充材料说明其实际居住在美国长达一年。

至于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说明实际居住在美国呢?移民局并没有说明。小编认为,信用卡消费记录是一个很好的一个证明。

除此以外,这一次的政策调整中还专门针对J-1和J-2签证的庇护和难民作出了说明,确认J-1和J-2签证持有人,如果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并获得通过,无需按照原有的要求回国服务2年即可申请绿卡。



J-1和J-2签证是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其中J-1为主申请人,J-2为主申请人的配偶。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大学之间的老师互访交流,他们的费用大多数都是由原大学支付,因此美国规定J-1和J-2签证申请人,在完成交流任务后,必须回到所属国家继续服务2年,才能够调整身份,否则必须要申请豁免。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交流访问学者在美申请政治庇护的情况,早前曾经有中东某国家的大学教授,在美国访问期间发表了对原国家政府不满的言论,遭到其原国家政府通缉,日常费用也被冻结,眼看签证到期需要离开美国,于是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但是碍于J-1签证需要回国服务2年的条款,其调整绿卡一直被拒。

如今,移民局明确这条规定,即使是J-1和J2签证持有者,若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获得通过,或者被接纳为难民,则可以自动豁免“回国服务2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