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考消息》援引《华尔街日报》报道,当地时间12月9日,英国、日本、意大利三国发表了一项“共同声明”,宣布三国将联合起来,开发下一代隐身战斗机。



据称,该项目将把英国先前提出的“Tempest”(“暴风雨”)未来空战系统、日本曾试图研制的F-X新一代战斗机“合二为一”,取名为“全球作战空中计划”(GCAP)项目,并在2035年实现量产。据三国宣称,GCAP计划将充分融合这三个合作伙伴的先进技术,主要的技术控制点包括可无人驾驶、带有先进传感器、先进战术数据链系统、配备高性能航空武器等。

EF-2000





其中,英国和意大利研发该机的装备目标,是为了取代自己的EF-2000型战斗机,而日本则打算用GCAP型战斗机取代自己的F-2型战斗轰炸机。另外这三国还希望,GCAP项目可以和“相同价值观”“盟友”的相关计划高度协调,成为更广泛的未来空中作战系统的核心战术装备。

F-2





目前已披露的六代机计划

随着英、日、意三国拿出自己的下一代战斗机项目GCAP,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三个国家/集团展开了第六代战斗机、或者说空中作战平台的研发工作,另外两个国家/集团分别是:



美国,美国空军披露自己的第六代战斗机计划是2020年的九月份,当月美国空军负责装备研发和采购的主管威尔·罗珀对外表示,美军下一代空中作战平台“下一代空中主宰”(NGAD)项目成功试飞了一架全尺寸演示验证机,但是没有任何图片和视频流出。



今年六月份,美国空军部长肯德尔上将又披露,NGAD的各项分系统技术已经足够成熟,该项目进入研发和工程制造(EMD)阶段,截至目前,美军的第六代战斗机项目依然高度保密。



还有一组国家集团则是法、德、西,这仨国家最早在2018年左右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研发所谓的“未来空中作战系统”(FCAS)战斗机。而到2021年5月,三国经过漫长的谈判,最终达成了相应的研发协议,协议对有关各方的出资比例,分别担负的研发项目,知识产权和实际运用等问题达成了一致。



根据披露的消息,FCAS不仅仅是一个独立的研发战斗机的项目,其子项目包括下一代战斗机(NGF)、下一代战斗机发动机(NEFE)、下一代武器系统(NGWS)、下一代无人战斗机(MALE)系统、下一代巡航导弹和蜂群无人机等,其中,NGF项目预计在2027年前首飞,所有的子项目准备在2040年前形成战斗力。



也就是说,纵观当今世界,算上这次的GCAP计划,已经有三个国家/国家集团(总计七个国家,分别是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开始了第六代战斗机的研制工作。而且还都是当今世界排名靠前的科技强国、军事强国,且都是北约体系、西方体系内的重要国家。



在第六代战斗机的研发版图上,相比在第五代战斗机的研发中,美国JSF“一家独大”靠性能不怎么样的F-35A/B来“收割”“盟友”战斗机研发能力的状况,在第六代战斗机的研发上又有了巨大的变化,第六代战斗机的研发再度呈现出西方世界内部“百花齐放”又“拉帮结派”的特征:即其中两个项目都是欧洲国家主导,且目前欧洲的两个第六代战斗机项目中,法、德组合,英、日组合,不仅仅是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的联合,更是呈现出相关各方以地缘政治“选边站队”的特征。



因此,第六代战斗机的研发工作,不仅可能会对整个西方世界的航空整机研发、制造技术带来较大的提振,也有可能会对国际地缘政治态势带来一定程度的重塑。只不过,这种重塑,极有可能是发生在西方世界内部,对我们没有太大影响而已。

这些六代机的技术特征

而在第六代战斗机的技术控制点上,这三个国家/国家集团,对于第六代战斗机的性能和研发节点描述,也不算意外地出现了“技术趋同”的趋势:



在整机设计上,普遍强调战机的高机动性能、全频谱隐身性能等,这要求整机制造需使用先进制造、先进材料技术等,比如增材制造、超材料、柔性蒙皮、新一代航空复合材料甚至记忆金属等等;

在重要的分系统上,普遍强调第六代战斗机需使用新一代大推力航空发动机、先进态势感知/综合射频系统、先进战术数据链、先进航空武器,不仅可以实现指挥无人战斗机作战,甚至其机体本身都可以“升档”成无人战斗机;



在战机预定承担的任务类型上,目前这三个第六代战斗机项目,不约而同地都强调了遂行穿透式制空作战使命的能力,也就是深入假想敌的地导、制空战斗机火力杀伤区实施攻势制空。

以上第六代战斗机所预定具备的全频谱隐身、高态势感知、全频谱电子战等性能,将成为六代机遂行“穿透式制空”作战的技术保证。



最后,在研发时间节点上,这三个国家/集团普遍将第六代战斗机的首飞时限,定在2030年前,而在投入使用和形成战斗力的时限则定在2035年前,这意味着,第六代战斗机的威胁离我们并不遥远,短短十余年时间就会对我们形成现实的威胁。

这些六代机的技术特征

那么,面对第六代战斗机的威胁,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大伊万认为,现在是时候在歼-20型战斗机的基础上“继续前进”了,其实从歼-20型战斗机的改进态势看,让大伊万不由得想到了歼-11型战斗机“先写楷书,再写草书”式的改进:



当年的歼-11型战斗机,就是首先达到了苏-27S型战斗机39批次技术状态,然后结合我国航空工业技术水平和比较优势,在机体、航电系统上实施了技术改进,变成了具备第三代战斗机中期改进型水准的歼-11B型战斗机;尔后又在歼-11B型战斗机和歼-11BS型战斗机的水准上继续改进,乃至实施了深度改进,先后拿出了歼-11D和歼-16这种型号,达到了三代半(新四代)战斗机的水准。



同时,在我国持续改进歼-10、歼-11型战斗机的同时,对新一代战斗机、也就是歼-20型战斗机的研发也没有停下来,且歼-20型战斗机的研发技术成果,还有力地反哺了诸如歼-10、歼-11的技术改进。先进相控阵雷达、先进航电系统集成、先进制造技术等,实际上都是歼-20型战斗机研发攻关的技术成果,也是歼-20型战斗机技术下放的过程。



最终形成的格局,是我国拿出了歼-20型战斗机,也拿出了歼-16、歼-10C两款三代半战斗机,其相关技术研发过程和系统工程实施路径,完全可以“照搬”到我们自己的第六代战斗机的研发和五代机改进上来。



毕竟,对于歼-20型战斗机的技术改进,现在就一直在进行着,本届珠海航展上披露的、说歼-20战斗机相比最早的歼-20,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就是其中的证明;而传说中的歼-20双座型,则可以被视为“有人机”指挥“无人机”空战的实践机型,本质上是在为第六代战斗机探路。



同时,别忘了,歼-20型战斗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安装它的目标发动机,在安装目标发动机之后,理论上还会有一个歼-20的“完整版”出现。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这个歼-20型战斗机的“完整版”上,大量运用第六代战斗机的预研技术,比如先进材料、先进制造,先进航电和射频系统,有人机/无人机交互和协同空战呢?



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歼-20型战斗机的战斗力,确保歼-20型战斗机起码在2030年之前,达到准“五代半”战斗机的水平,超越美军的F-22A“增量4.0”和F-35A Block4型战斗机,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我们自己的第六代战斗机探路铺路,为第六代战斗机预先运用一些重要的机载分系统。



但是,不得不说,在第六代战斗机的研发上,最为重要的还是那五个字:航空发动机。目前美军的NGAD战斗机已经确定,将使用变循环发动机,从而达到相比第四代航空发动机跨代的性能;法、德、西三国的FCAS确定将研发新发动机NEFE,大概率是在M88-3型航空发动机的基础上研发变循环发动机;而英、日、意更不用说,英国的罗罗公司有EJ-200这种先进型号在手,研发新一代变循环发动机也是必然的。

今年珠海航展上展出的某款飞行器概念模型





因此,对于我们来说,诸如先进航电、先进材料等都可以由歼-20来提前运用和验证,唯独这个先进航空发动机是绕不过去的。必须拿出我们自己的变循环发动机来,才能保证第六代战斗机达到和西方产品相似的性能,这对于我们而言,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