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邵萌 实习生 高歆珺

兰州核子华曦实验室多次违规被罚风波仍在持续,由此引发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信任危机”,也依然未平。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截至4月中旬,我国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达1.31万家,检测能力每天5165万管。随着检测业务量攀升,违法违规问题也多次出现。

“今年以来,北京、安徽合肥、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内蒙古等地对发现的检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罚。有的违法机构和个人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在11月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封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11家核酸检测机构涉违法违规被通报。其中,7家机构涉事人员被立案侦查,包括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北京中同蓝博医学检验实验室、石家庄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昆明寰基医学检验所、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11月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以来,北京、安徽合肥、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内蒙古等地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罚。图片来源 中国网

因何被查?

涉及检测结果造假、检出阳性未上报……

记者注意到,被通报的核酸检测机构违规内容涉及出具虚假报告、检出阳性未上报、多管混检人为稀释样本等。

1月12日,河南许昌警方通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已对其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事件暂未见后续处理通报。

4月23日,安徽合肥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报,合肥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诺为尔医学检验实验室超能力承揽检测业务、严重超过承诺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几次出具“假阳性”报告,决定给予警告并停止业务合作。

进入5月,北京连续三家核酸检测实验室被立案侦查。

5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政府网站披露,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因“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次日,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北京”表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对实验室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27日,北京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违规将多区采集的“5混1”“10混1”样本,采用多管混检方式检测,人为稀释样本,影响结果准确性,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该公司被立案侦查,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等1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两天后的29日,再次通报,北京中同蓝博医学检验实验室被立案侦查。初步查明,该公司为节约成本、加赶进度,明知超量混检可能导致结果失准,仍多管混检,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等8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9月24日,石家庄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被通报——因对一管“混管阳性”样本隐瞒不报,造成社区传播,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侦查;11月11日,昆明寰基医学检验所被指“采样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立案调查;11月14日,警方通报,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将信息错误录入,致使部分群众阴性结果反馈为阳性。该公司法人署某及员工姜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近一次是11月25日,兰州市卫健委回应“待转运阳性感染者健康码显示阴性”问题,称系兰州核子华曦实验室人员误将个别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名单录入阴性人员信息包中上传工作系统导致,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除上述事件外,还有多家核酸检测机构被查出存在操作不当、未执行规定收费标准、样本保存液超过保质期、未及时出结果等问题,被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已处于“吊销”状态。

如何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逮捕相关嫌疑人……

记者梳理发现,北京朴石、北京金准等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此外,北京金准等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调查,相关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11月18日,北京检方对北京朴石及周某某等7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

部分涉事公职人员也落入法网。5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卫健委副主任杨大庆、医政科科长晋长皓、医政科三级主任科员邢曼,因在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监督管理过程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三人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曾表示,目前《刑法》中针对实验室造假导致传染病扩散暂无具体条例规定,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如有拒绝执行传染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按《刑法》330条危害公共安全罪里的妨碍传染病防治罪来定罪。

根据《刑法》第330条,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国家卫健委2020年第1号公告中,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她强调,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强调的是“行为犯”,“只要有行为,不管是不是达到严重后果就可定罪。”她认为,若实验室行为导致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发现和管控不及时,增加疫情进一步传播风险,即使无法界定是否因该做法导致疫情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也可定罪。



2022年6月,北京检方对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相关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怎样监管?

发布“最严监管令” 、发布会四度强调……

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出现的问题,此前曾专门发文加强监管。6月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的通知》,提出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大规模核酸检测中派驻质量监督员全流程监管、落实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等。

国家药监局也发布“最严监管令”。6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加强检测试剂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记者注意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至少四度强调核酸检测机构监管。

5月23日,郭燕红表示,进一步加大对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在全国通报。

6月9日,她再次强调,对核酸检测机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已设立‘红绿灯’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绿灯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

9月8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李大川指出,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保证检测质量。

“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11月29日的发布会上,郭燕红再度明确表态。

地方也在行动。据河南、黑龙江、新疆、内蒙古等地媒体报道,当地在调研、会议中也多次提出“确保核酸检测质量”。

据《内蒙古日报》11月14日消息,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该市卫健委表示,针对核酸检测问题,成立专班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全面排查、评估,重点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倒查,对违法违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