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后,上诉人刘暖曦又向法院补充提交了部分证据,合议庭依法恢复法庭调查,上诉人刘暖曦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进行举证陈述,被上诉人江秋莲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未出庭。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图片来源:青岛中院
江秋莲在开庭前通过个人微信号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我与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两位代理人都不参加今天下午的庭审,我们已向合议庭做了说明。此前我们已经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相关问题向合议庭充分表达了我们的意见与主张。此次庭审距离2月16日第一次开庭已经超过9个月,我已经撑不下去了,再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尽速宣判,以告慰我江歌的在天之灵!”
江歌母亲江秋莲微信号截图。 江秋莲微信号 摄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人民币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人民币。上诉人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资料图:二审一次开庭,作为上诉人的刘暖曦到庭参加诉讼,图据央视新闻
刘鑫否认泄露江歌部分遗体照片
在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前,江歌遗体局部照片遭泄露,引发关注。
11月初旬,江秋莲发现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她称这些照片来自案卷中内容,而只有自己和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目前已经向青岛警方报警。
“我的愤怒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江秋莲11月9日在个人微博发视频直言系刘鑫在社交平台发布了江歌的遗物。她向社交平台投诉后,刘鑫相关账号被禁言或被删除相关内容,但仍有“网络水军”在发布相关照片,她称会继续投诉举报。
对于江歌母亲质疑江歌遗体照片泄露是刘鑫所为一事,11月20日,刘鑫在接受齐鲁晚报采访时否认是其泄露。她表示,在没有拿到卷宗时,网络上便出现了与卷宗有关的信息,也有人怀疑是其泄露的。“为什么出来一个谎言,要让我去证实,我没有做这个事情。”刘鑫说。
刘鑫称已发现新证据
11月20日,刘鑫分别接受了《百姓关注》和《齐鲁晚报》两家媒体的采访。
据百姓关注视频报道,刘鑫戴着口罩、身穿白色卫衣面对镜头自述了2016年11月3日凌晨,她的前男友陈世峰在日本杀害留学生江歌的过程。
视频中,刘鑫称2016年11月2日23时,她下班看到江歌半小时前发消息称在车站等她。她回复“那等我吧”。与此同时,她也在回复陈世峰信息,并没有意识到陈世峰会伤害人。约一小时后,二人在车站会合,随后一同回江歌公寓,一路上没有什么异常。在公寓栅栏前,她与江歌分开了。因来例假,她先跑上楼,挂了伞,然后拿钥匙开门进入屋内,准备换衣服。那时,她突然听到一声“啊”,很尖锐的叫声。此时,她才意识到江歌没有跟进,而她推门也推不开。“我真的很慌了,边拍门边尖叫。”刘鑫说,在她报警后,也未开门查看,一直等待警方到来。
不过这一自述细节,与江秋莲此前公布案卷细节有所出入。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1月11日在北京召开媒体座谈会时,公布了江歌遇害案的案卷细节,卷宗内容显示,刘鑫明知陈世峰提前埋伏在江歌家附近,但未告知江歌,还请求江歌陪同回家;案发当天0时15分,二人一起上楼,刘鑫走在前面,她察觉到陈世峰可能藏身在三楼,便快速掏出钥匙冲向201房间,江歌紧随其后。
江歌案发两年后,因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江秋莲于2018年10月发布微博称,将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根据齐鲁晚报11月21日凌晨报道,刘鑫称,案件发酵至今,她已经“社会性死亡”。这半年来,她和律师一直在忙着找证据、调卷宗,发现了之前很多不知道的一些新内容,有一些对其比较有利的证据。
江母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时间线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2020年6月5日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2021年4月15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2022年1月10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一审宣判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在青岛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鑫方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11月20日刘鑫接受采访时表示,发现新证据,将出席二审第二次开庭。
江歌妈妈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
11月22日14时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刘鑫和代理律师到庭,江秋莲及两位代理律师未出庭。
当天16时28分左右,封面新闻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刘鑫 来源:视频截图
刘鑫在本次庭审前接受媒体《百姓关注》采访时提到,根据她从日本调回来的卷宗内容显示,她没有刺激陈世峰产生杀人念头,也没有在江歌遇害时将其推到房外。一审中提到的“悲鸣声”并非来自江歌,而是她自己发出的。她将把这些从日本调回的卷宗内容,作为新证据在二审再次开庭时现场展示。
而江秋莲则在开庭前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她与两位代理律师都不参加今天的庭审。他们已向合议庭做了说明。此前他们已经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相关问题向合议庭充分表达了意见与主张,希望法院尽快宣判,以告慰江歌在天之灵。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24岁的女留学生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7年12月,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在日本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认为,江歌的死亡与事发时刘鑫锁闭住所大门,导致江歌无法逃生有关。2018年,江秋莲称将对刘鑫启动法律诉讼。
2021年4月15日,该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江秋莲和两名律师到场参加庭审,索赔金额从此前的203万余元增至207万余元,刘鑫方面仅有代理律师胡贵云出席。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鑫为自保阻挡江歌于门外有明显过错,且事后言论有违伦常。判决被告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9.6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
今年2月16日,该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刘鑫方面称,江歌被杀害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自己没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