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州奇诺岗一所公立高中的华人学生穿着迷彩服、手拿防弹背心去学校,被保安搜包、搜身。后来学校发通知称,该生因涉嫌困扰、威胁同学而被开除。家长不认可学校的决定,准备起诉学校。律师表示:“harassment(困扰、骚扰)”一词不取决于当事人主观意愿,而取决于客观上是否会引起其他同学的困扰,因此是否能告赢,在法律上有争议空间。



华人学生穿迷彩服带防弹衣上学遭开除。(来源:网络图片)



高中生穿迷彩服、带防弹衣上学

该学生家长王先生说,之前有传言说学校遭到安全威胁,于是校方发邮件称,会加强校园安全预防措施、应急演习和急救培训。“收到学校通知后,很多孩子就在家上网课,我孩子冒着风险继续回校参加乐队训练。怕家长担心,他穿了迷彩服,带着防弹衣和急救包去学校,除了自我保护还想保护同学。”

王先生说,10月底的一天,孩子在家上完网课,中午11点多到达学校,当时孩子身穿迷彩服,拿着防弹背心。靠近校门时,学校保安把王同学拦下,并叫来校长助理,校长助理称这套服装不适合在校园穿,可能会引起学生的恐慌。王同学表示愿意更换正常衣服,但遭到拒绝。

之后校长也赶来,责问他为什么要这么穿。他回应:为了自我保护,确保自己的安全,无意伤害或破坏学校。在得到其同意后,学校保安检查了他的书包,未发现任何可能造成致命或非致命伤害的工具。接着王同学被带进办公室,校长通知家长把孩子接走。其间学校保安再次对其进行搜身,确保他身上没有携带武器。





学校开除学生,家长起诉

后来王先生收到学校发来的通知,称学生违反了《加州教育法典》中“故意对学校人员、学生进行困扰、威胁或恐吓(harassment、threats or intimidation)”的规定而被停课开除。然而家长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孩子未携带任何攻击性武器,法律上不能被认定为威胁;迷彩服和防弹背心是为了自卫,并未引起他人的恐慌;孩子当时愿意换衣服,因此不存在故意行为。

王先生表示,他请律师向学校发了律师函,以涉嫌违反宪法第一、第四修正案向奇诺谷联合学区(CVUSD)投诉该学校。“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着装自由;第四修正案规定不得对未经家长同意的未成年人搜身检查。”

遭投诉后,学校回复家长称,取消了开除的决定,学生可继续返校上课,但学校希望和家长谈谈,复查对该生返校的期望(review the expectations for his return)。“学校给出的开除决定并无合法理由,后来取消开除也没给出理由,返校上课似乎还有条件。我们要求学校撤销所有处分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王先生说。



担心孩子返校遭报复,家长继续上诉

王先生强调,在发律师函给学校的期间,学校仍针对孩子作出缺课和暗示开除的威胁,“我们决定推进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律师申请了法庭传票和禁止令,禁止学校继续采取针对孩子的报复行为,以确保孩子返校后不被特殊对待。目前孩子遵照律师的指示,在家上网课。”

王先生说,律师在11月15日给学区发了提起上诉的通知,学区在当天就撤销了对孩子开除的文件。“我的代理律师认为,撤销开除文件外,还要取消停课5天的记录才算结束,最好能争取到学校的道歉,所以我会继续上诉。”

记者向王同学所在的高中以及奇诺谷联合学区办公室询问此事,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应。



《加州教育法》相关条例。(来源:网络截图)



律师:“harassment”一词在法律上有争议性

南加州律师刘龙珠表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着装自由也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受到宪法保护。“但是权利保护也有一定的限度。作为公立学校,通常学区对学生的着装要求都有相关的规定;学校的校规也可以制定相关的着装守则(Dress code)来限定学生的穿着,例如有的学校规定穿校服。”

“其次,法律上的harassment(困扰、骚扰)一词尚有争议空间。即使当事人主观上并没有要困扰其他同学,但客观上还是会对同学造成一定的困扰和恐慌。如果穿着迷彩服和防弹衣坐在教室上课,就相当于时刻提醒着身边人:周围可能有枪手存在,容易引发这样的联想。即使当事人的本意不是这样,但是客观事实上的确会影响到别人。”

“事实上,我理解学校的立场。学生手里拿着防弹衣和急救包来上课,别说是中学生,就算是成年人看到这个情况心里也会不踏实,无法再安心上课,因此学校的考量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你真的认为这个校园有危险,可以选择在家上网课,或者换一个环境更安全的、不用穿防弹衣的学校。”

最后刘龙珠指出,所谓的“非法搜身”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可疑人士,如果他身上的确有安全风险,被合理地怀疑身上持有武器,那么学校保安可以搜查未成年人,而不必经过家长的同意。”

刘龙珠表示:“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我会继续关注这个案子。我认为学校最后会选择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