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真叫卢俊(ID:zhenjiaolujun0426),作者:巧克丽丽,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还记得两会期间,那句关于地产的表述么:“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看到了一份来自一线城市的强回应:11月3日上午上海发布、上海人大等N个官微推送一条《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文件也让我身边很多小伙伴激动不已。这还是头一回不同行业的朋友,这么整齐地定向投喂租房文件——这也是目前为止,看过的上海租赁市场最大变化的文件。



我打开看了看这份文件,确实有很多之前没见过的新鲜事,把最重要的几条都给大家挖出来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首先关注,“禁止群租”


这份文件一共7章65条,很多媒体转载这份文件的时候,第一条都是禁止群租。



其实从普陀开始我们听过不少整治群租房的消息,这次有什么不同?


群租这个词大家应该不陌生,但其实我们很难说清楚什么是群租,到底如何界定?一般说起群租我们脑子里就会蹦出一间房住了很多人、卫生条件差这些画面。


但其实一间房到底住多少人才算群租、一套房怎样才算是群租房?这件事放其它城市,界定的标准就是——室内是否有隔断,一个两室一厅住5个人不算群租,但如果被隔成三室一厅哪怕只住3个人也算群租。


不过上海的界定维度不同,它加入了参数。


整理自©上海松江官微,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br>
整理自©上海松江官微,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这些维度都蛮清爽的,比较微妙的是另一件事。之前那位《一个二房东教会我如何租房》被大家疯狂追着要装修联系方式的二房东小姐姐,跟我描述了一下实际落地的判别依据:


就是你的房子是不是N+1,就是原始户型再加上1个房间那种。你可以粗暴地理解为,原本两室一厅被你隔成三室一厅可以,但是四室一厅不行。


而关于N+1规定的原文其实是这样的,是针对客厅>12㎡以上的房子:


单套住房内客厅(起居室)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上,且按本市代理经租企业房源信息双记载相关要求报备的,可以且仅可隔断出一间房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这一点未来在“禁止群租”这件事的界定上还蛮重要的。而且之前不管是不是群租房,最后结果取决于你会不会被举报,举报了就被整治,不被举报就一切继续,但现在不一样了。


如果说之前是强烈抵制,这一次就是明文禁止。这方面各位在未来租房过程,对群租打击力度,以及市场供应应该都能感受到前后之间的差别。


顺带说一下二房东,这份文件也专门提到了(这也是这份文件最先吸引我的点)——它居然有份城市级文件要开始统一管理二房东,别的还不知道,但至少先来一个市场主体登记在册。



我承认不是所有二房东都是不正规的,但是踩雷二房东的概率实在有点高。如果他们能得到统一管理,那租客权益应该会得到更多保障。


至少在二房东跑路的时候,大数据能找到他。


二、还有一件事很值得关注:一个特殊账户


文件里有一份前文一带而过,后面篇幅也不大的描述,虽然文字不多,但很重要,至少以前没见过:



就是未来会为那些长租公寓,或者租赁平台,建立一个账户——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然后资金被监管,而且还需要通过平台对社会公示。而被监管的资金是多少呢?


假使你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如果你向一位租户收取6个月租金,难么其中3个月租金需要打入这个监管专用账户,押金超过一个月的部分也需要打进这个账户。


不过具体规定,还需要市房屋管理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再制定。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至少资金监管这件事不仅会出现在新房、二手房交易过程,未来还会下沉到租房市场。


这条规定意味着,官方层面正在试图规避类似蛋壳公寓这件事的发生,同时也在告诉所有人,眼下的租房市场正在变得越来越规范。


三、还有一些细节,很小,但巨有意思


在第7章65节里面,很多点都放在不同章节,但连在一起看真的巨有意思。分别是这3点,鼓励长租、限制租金、不得驱赶租客。



鼓励租客签长期租约,就算是短租的话,房租显著上涨,也会被限制,并且租约不到期,谁也不能赶租客出去(有多少小伙伴跟我一样捂嘴感动坏了)


作为此刻正在码字的租客,不得不说这3条连一起可能会给每一位外来租户一份最大的生活底气,而且你看这份文件到底“细”到什么程度:



只是一条房源信息发布而已,这里面围绕发布平台、发布人、信息管理和处罚做了多少规定。这还不包括我们前面提到的资金监管、市场主体登记、企业备案、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


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知道未来像安居客、58同城会不会要收敛些。如果不这么做,各种条线的处罚措施也都明白清楚:第47条、48条、整个第六章全部14条,都是关于以上这些信息如果做不到的话,会采取的处罚措施。


不过还有更大的底气,就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件事我们在去年就跟过,57万套这个数字记忆犹新,但这次更加明确,从供给来源,到建设管理要求,再到租金租期都有规定。


比如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会以小户型为主,不过会增加共享空间。



不仅会集中在新城,也会在高校园区、产业聚集区、商务聚集区,甚至轨交站点周围都存在。


如果没有看过新加坡的房屋管理规定,我一定觉得这么规定是不是有点多: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房产经纪公司、个人房源、贷款......多方面都有规定,甚至连租赁企业信息、房源信息、保障房租赁期限等等都做了规定,连数据接口这件事都不放过。



但对比新加坡、德国来看,目前这些措施可能尚未具体细化。不过前者的经验表明,规范的市场会带来更加长久、稳定的社会效益。


四、这可能是上海租赁市场最大的改变


这些文件我差不多看了3遍,每看一遍都会有一些新收获——因为当你前后串联起来的时候,一些画面似乎出来了。


比如前面说到的鼓励长租、稳定租金,还有不得驱赶租户,这对租客而言是极其友善的,但是如果我是房东的话,可能就笑不出来了。


同时这也似乎意味着城市更鼓励规模化租赁,尤其是保障房租赁。


也许对于上海来说,这不是一门生意,更不应该是一门暴利生意,而是每个人的生存底线。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你是规模化租赁,那就追求规模效应,而稳定是城市、供给方、承租方三者持续合作的根本。


这似乎是一条完整链条上的系统操作,从个人房源、企业房源、保障房源三个供应主体,围绕个体实名、房源信息真实、出租人管理、资金监管、保障房供应来源这些信息事无巨细的系统规划了一遍。


甚至土拍市场,都被规定土拍的同时,租赁地块都需要单列。所以我们才会看到这同样是一次牵涉超多部门的一次联合行动。



这件事比一般以为的租赁方案要认真得多,堪称9月北京出台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姊妹篇——也就是说未来一线城市租赁市场,在大的框架上都是一个方向。


上海的租赁条例在落地执行层面似乎更接地气,支持措施增加了金融、保险手段,也增加了稳租金、不得驱赶租户这类更细节、更人性化的措施。


而《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这份文件的最大意义还在于——租赁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我不知道房东会不会抽风要提前收房,也不知道我再租房的时候会不会遇到租金猛涨?如果签很久的合同,房东不愿意,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可能也不会长租.......


租房,对每个来上海打拼的人来说两个最大的不确定就是:租期不稳定、租金不稳定,这也导致很多时候,我们觉得租房和买房简直是天壤之别。但如果有一天你被告知,租期是稳定的,租金上涨也被限制。


租售真的同权的时候,你的天平会不会倾斜?


这份文件目前还是草案阶段,期待最终方案的出台,这期间各位小伙伴有想法的都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去反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真叫卢俊(ID:zhenjiaolujun0426),作者:巧克丽丽